定位与格局、作用与品质、法定责任的履行是做好党委信息工作需要思考的几个基本方面。笔者将自己的点滴思考归纳为“三个围绕”,在此与广大同行共同探讨。 一、围绕定位拓展格局 说起党委信息工作,我们常常谈到定位问题、格局问题。我理解,信息工作的定位,指的是对开展信息工作的主体及信息工作作用的定位。信息工作的格局,指的是信息工作的总体考虑、内容分布、业务布局、力量组织、机制安排等。定位准是格局对的前提,格局对是定位准的支撑。一级党委作为实施领导、开展工作的主体,及时有效、依法充分地获取与领导行为和工作内容相关的信息作为决策参考,是开展工作的主体责任内容。相应的,向上级党委报送信息是下级的主体责任,这一点从我们党的工作传统和现实要求来看,也具有政治规矩和工作纪律的含义。党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地位决定了党委信息主渠道作用的实现方式,必然是也必须是在服务总揽全局中去定位和谋划,在服务协调各方中去布局和建设,在把握形势和重点中去推进和实施,通过党委信息的内容总汇、渠道统揽、节奏统筹、力量协同来构建大信息工作格局。 内容总汇,指的是党委信息工作要全覆盖党委实施领导和开展工作的全部领域,体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兼顾服务顶层设计与分类分层推进工作,为党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提供全方位的信息。 渠道统揽,指的是党委信息工作要能够把国内国际、体制内外、网络上下等各种信息渠道用起来、统起来,既在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等信息渠道归口管理的机制上做到科学统筹,以信息工作的“一张图”服务党委全面工作的“一盘棋”,也要兼顾互联网信息、自媒体信息等信息渠道,建立党委主导下的信息工作联动机制。 节奏统筹,指的是党委信息工作要对接上级、本级党委对工作形势的相关判断和任务部署的节点节奏,突出重点、兼顾各方、合理安排,摆布好信息工作的点、线、面,做到与党委中心工作同轴共转、同频共振。 力量协同,指的是整合好信息工作的领导力量、业务力量和社会力量,完善机制,使之“如胸中使臂,臂之使指”。领导力量要到位,各级领导想问题、作决策、办事情的过程中应着眼履行相关工作的主体责任,主动强化了解各方信息的领导责任和对上报送信息的报告责任,并加强对信息工作本身的领导和指导;业务力量要胜任,信息工作的机构、编制、专兼职信息员队伍等要与所承担的责任任务相适应,队伍的政治素质和专业能力要过硬;社会力量要用足,善于借助专家顾问、外脑智库、公司企业、社会团体以及人民群众的力量增强信息工作的专业性、科学性、真实性和鲜活性。 二、围绕管用提升品质 信息工作能否做到务实管用,关键看是否提升了信息反映情况、服务决策、推动落实的品质,是否真正做到了围绕中心、服务大局。 增强问题意识,突出问题导向。问题是时代的声音,是民意的反映和决策的指向。发现问题,反映问题,推动和服务问题的解决,是信息工作应该发挥的作用。发现问题的深度、反映问题的力度、研判问题的准度、解决问题建议的精度,体现了信息工作的品质。信息工作应以高度自觉的大局意识,围绕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中发现的问题进行研判,并提出意见建议,为党委科学决策提供重要依据。反映成绩、总结经验的信息也应在指向解决问题上下功夫,多反映体现规律性、可复制、能解决共性问题的经验。 加强需求研判,突出需求引导。领导决策的信息需求结构主导信息服务的内容结构,信息内容的有效性取决于其与党委工作、领导决策需求的契合度。信息需求的研判以及由其引导的信息工作的布局和节奏只有对接、服务党委的工作布局和节奏,才能发挥信息的最大效用。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战略思维、辩证思维、法治思维、系统思维、底线思维和创新思维的深刻阐述,为信息工作把握领导决策规律、对接服务决策需求提供了指南。我们应加强学习,善于运用其所包含的领导方法和决策规律,指导谋划信息选题、研判信息价值、加强信息调度、深化信息加工,提升信息高度广度效度,实现在聚焦大局中服务大局,在把握重点工作中服务重点工作。 重视社情民意,突出民生导向。社情民意信息反映民生诉求,反映群众对党和政府工作的评价与期待,也反映一个时期的社会舆论。加强社情民意信息工作是党委信息工作尊重改革和社会主义事业人民主体地位的体现,是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和“三严三实”的要求。应进一步完善社情民意信息工作机制,向基层和一线延伸工作触角,覆盖党的工作的各个方面,高效收集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等方面的社情民意。同时,和人大、政府、政协的社情民意工作途径相协调,与纪检、组织、宣传、统战、政法等工作领域相对接,问需于民、问政于民、问计于民,及时将体现生动社会实践的社情民意纳入党委决策视野和议程。 三、围绕法定穷尽责任 不断提高工作的法治化水平是当前党委办公部门的重大课题。新形势下,信息工作也要不断强化法治思维和法治意识,将其深度融入到工作中,履行法定责任,服务法治建设。 围绕党委法定责任,做到服务为责、服务对责、服务思责。充分了解一级党委在发挥总揽全局、协调各方领导核心作用的过程中所承担的法定责任的最新动态,是开展信息工作的基本前提,是信息工作有的放矢之“的”。信息服务应努力对接对准党委法定责任,主动服务、精准服务、高效服务于党委履职尽责。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修订和新制定了一系列党内法规和党内规范性文件,对地方党委的责任范围、履职方式和工作程序作出了很多新的规定,如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安全生产党政同责等,这些都要在信息服务上充分体现。 对接党委的法治建设责任,服务党的领导、法治建设和工作推进。十八届四中全会对全面依法治国作出总体部署,信息工作要善于围绕本级党委在推进法治建设中的领导责任,结合本地区实际,及时反映法治建设的新情况新进展新问题新经验。对信息所反映的工作、情况、问题进行综合加工处理时,要甄别其是否体现了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对信息中提出的建议要甄别是否做到了运用法治思维谋划工作,运用法治方式处理问题。 把握岗位法定责任,做到工作知责、履职尽责、失职追责。权责法定,权责需依法行使。报送信息不仅是一级党委及其办公部门的政治责任和服务责任,更是法定责任。法定责任是实现政治责任和服务责任的规范、保障和约束。应充分认识到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这一职责的法定责任意义,全面准确把握法律法规、党内法规、党内规范性文件等对信息工作法定责任的规定和信息工作部门“三定”方案所规定的岗位法定责任。强化法定责任必须认识到责任所在即工作所在,确保信息工作的范围覆盖到责任的边界,信息工作的品质支撑起责任的内涵。以法定责任来衡量信息工作的缺位问题和漏报瞒报误报迟报等情况,不仅是工作摆布、服务品质问题,更是失职渎职甚至违法违纪的问题,应严肃惩处。 用法治思维梳理信息工作体系,做到规则明确、程序完备、责任清晰。提高用制度来保障信息工作开展的能力和效力,用法治思维梳理信息工作体系和业务流程,赋予、厘清或强化经验所形成的基础性规则、惯例所包含的基本性规矩、创新所塑造的基点性机制,等等。完善信息工作的党内规范性文件,形成体现法治要求和信息工作规律,覆盖领导责任、管理责任、业务责任的工作程序、工作规则和工作纪律,强化工作的刚性约束,为信息工作的开展提供更完备的制度保障。 (作者系北京朝阳区委劲松街道工委副书记王海涛 来源:秘书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