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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文写作] 老秘答行文主体方面的不规范做法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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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老秘 发表于 2012-6-5 20:44:0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公文写作培训班
网友问题:; {/ ?5 |7 k2 f
+ B; Q, ]. v4 @9 _
行文主体方面存在的不规范做法有哪些?请举例说明.( Q1 _- n- T7 s/ @
+ Y9 K  X8 a3 ?* |8 K0 ]9 H
老秘观点:
* G  g. M$ Q2 z# L4 r0 P
9 E- ?% w* I3 j     (一)越权行文
5 \" Z1 G- |/ f$ I# n! Z; `5 ^        1.部门内设机构行文) R# S7 ]5 Y* k6 Y/ H! R' V
        目前,由于一些体制、机制方面的问题还没有完全理顺,也由于一些工作人员的工作作风等方面的原因,部门内设机构越权行文现象较为普遍,正如 2000年10月8日《国务院关于进一步精简会议和文件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所指出:“部门内设机构越权发文现象十分突出,成为文件过多的主要原因。”为此,《通知》还严肃指出:“严格控制部门内设机构发文。部门内设机构除办公厅(室)外,不得对外正式行文。冠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字样、代表国家行使行政管理职能的部门内设机构,可以对外行文,但必须严格限定在职责范围内。各部门要加强对内设机构发文工作的监督检查,发现擅自对外的正式行文,要立即予以撤销。” 国务院各部门作了表率,各级各类有关部门就应上行下效,有禁则止,部门内设机构对外行文,应从此杜绝。
  t( Y5 ]! [6 @& g* c        2.上级部门向下级机关正式行文  R0 @( F+ u/ }" j! \) B& v
        “条条块块”纠缠不清,关系不顺,致使一些业务主管部门向没有隶属关系的下级机关发布命令、指示,或其他指示性文件。这也是在行文主体上不规范作法的一个较为严重的方面,为此《通知》指出:“各部门要严格控制向地方政府发文。除与地方政府商洽工作、征求或回复意见外,未经国务院批准,各部门一般不得向地方政府正式发文。” 同样道理,此类行文亦应禁绝。1 C( f# \: g8 O
        (二)非同级机关联合行文
7 G4 ~& s8 m) I0 s5 m- E% g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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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彩评论1

正序浏览
桌球小子 发表于 2012-6-20 17:51:36 | 显示全部楼层
 
公文写作百法例讲
有利于将公文写得言简意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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