牢牢把握“三农”工作重心的历史性转移
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的重要讲话中强调,脱贫攻坚取得胜利后,要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这是“三农”工作重心的历史性转移。这一重要论断科学回答了全党高度重视的一个关系大局的重大问题,为“十四五”时期做好“三农”工作指明了方向。 坚持以大历史观看待“三农”工作的历史性转移。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把脱贫攻坚作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标志性工程,开启了人类历史上规模空前、力度最大、惠及人口最多的一场脱贫攻坚战。2020年是脱贫攻坚收官之年,我国脱贫攻坚取得决定性成就。经过8年持续奋斗,我们如期完成了新时代脱贫攻坚目标任务,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全部脱贫,贫困县全部摘帽,消除了绝对贫困和区域性整体贫困,近1亿贫困人口实现脱贫,取得了令世人瞩目的历史性成就。但摆脱绝对贫困只是减贫事业的一个阶段性成就,脱贫摘帽不是终点,而是新的奋斗起点。脱贫摘帽后,下一步怎么办?这是新的历史起点上的一道重要考题。历史地看,“三农”问题始终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最艰巨最繁重的任务,在打赢脱贫攻坚战之后,“三农”工作依然是全党重中之重的工作。一方面,要接续推进脱贫地区发展,推动减贫战略和工作体系平稳转型;另一方面,要把脱贫攻坚统筹纳入乡村振兴战略,以乡村振兴完成脱贫攻坚“续篇”。 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将“脱贫攻坚成果巩固拓展,乡村振兴战略全面推进”列为“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目标,提出了“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要求。按照这一要求,必须做到工作不留空档,政策不留空白,真正实现无缝对接。一方面,要保持脱贫攻坚政策的稳定。树立“扶上马送一程”意识,对退出的贫困县、贫困村、贫困人口要保持好现有帮扶政策的连续性。按照党中央决定,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完成后,对摆脱贫困的县,从脱贫之日起设立5年过渡期。在过渡期内,对现有帮扶政策逐项分类优化调整,合理把握调整节奏、力度、时限,逐步实现由集中资源支持脱贫攻坚向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平稳过渡。另一方面,要研究谋划衔接的工作机制。精准分析研判下一阶段减贫工作主要矛盾的发展变化,进一步理清思路、找准路径,建立减贫工作与推动乡村振兴协同发展、一体推进的有效机制,在推动乡村振兴中不断将减贫治理引向深入。按照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要求,统筹推进乡村规划工作,因地制宜研究制定支持产业发展、就业创业、村庄基础设施和农村公共服务建设等方面的政策,扎实实施乡村建设行动,增强脱贫地区、脱贫群众的内生发展能力。 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领导以更大力度推进乡村振兴。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深度、广度、难度都不亚于脱贫攻坚,必须加强顶层设计,以更有力的举措、汇聚更强大的力量来推进。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坚持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重中之重,举全党全社会之力推动乡村振兴。办好农村的事情,实现乡村振兴,关键在党。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必须加强和改善党对“三农”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充分发挥党把方向、谋大局、定政策、促改革的关键作用,提高党全面领导新时代“三农”工作的能力和水平。基层党组织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主心骨”,要强化农村基层党组织核心地位,把夯实农村基层党组织同乡村振兴有机结合起来,切实发挥农村党建对乡村振兴的引领作用。抓好“三农”干部队伍建设,加强“三农”工作干部的培养、配备、管理和使用,全面提升“三农”工作能力,为乡村振兴提供坚强组织保障。 “上下用心,惟农是务。”在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迈进的历史关口,我们要牢牢把握“三农”工作重心的历史性转移,充分认识新发展阶段做好“三农”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以更坚定的决心、更明确的目标、更有力的举措,推动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奋力谱写新时代乡村振兴新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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