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快农村土地流转的调研与思考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指出“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并保持长久不变,在坚持和完善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前提下,赋予农民对承包地占有、使用、收益、流转及承包经营权抵押、担保权能,允许农民以承包经营权入股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这为创新农业经营方式、推动新时期农业发展指明了方向。加快农村土地流转,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对于推动农业转型跨越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加快农村土地流转的重要意义 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及城镇化建设的快速发展,青壮年农民转移就业加快,各地不同程度地出现了农村劳动力紧缺,致使农村土地撂荒弃耕、粗放经营,成为制约农村社会经济发展的瓶颈。当前,加快农村土地流转已成为发展现代农业的迫切要求。 第一,加快农村土地流转是党的十八大精神的重要内容。 十八大报告明确提出,要发展多种形式规模经营,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经验表明,现代农业需要相适应的经营方式,而以集约化、规模化、组织化、社会化为特征的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充分体现了发展现代农业的客观要求。加快农村土地流转,是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的必由之路。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就是要通过一定形式,将分散、零碎的土地从千家万户置换出来,集中连片,然后按市场经济规律重新安排使用土地,进行适度规模经营,提高农业生产集中程度,降低生产成本,实现规模效益,增强抵御自然风险,提高驾驭市场风险能力。 第二,加快农村土地流转是统筹城乡发展的有力举措。打破城乡二元结构,实现城乡一体化是建成全面小康社会的重要任务。其关键步骤就是要推动城乡生产要素的合理流动。土地是农村最重要的生产要素,通过土地流转,可吸引资本等优质要素投入农业农村领域。土地流转后由于农业主体缩减、规模扩大、素质提升,政府对农业的管理服务、政策扶持等公共资源利用效率大大提高。同时,通过土地流转,让不再从事农业生产的农民向城市、小城镇集聚,为发展第二产业提供劳动力,为发展服务业提供需求,有利于加快城镇化、工业化进程,促进城乡统筹发展。 第三,加快农村土地流转是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的有效途径。赋予农民更加充分而有保障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是保持农村和谐稳定的现实要求,而依法有序推进土地流转,可以使农民的土地承包权益更好地实现。土地流转无论是对流出方还是流入方来说,都可以促进农民分工分业、创业致富。对流入方来说,可以扩大生产规模,增加科技等现代农业要素投入,发展高效生态的现代农业,在农业领域进行更高层次的创业创新。对流出方而言,由过去单一的种植业收入扩展为“薪金、租金、保障金”等多种非农收入,增收渠道拓宽,收入水平大幅度提高,还可全身心投入到二三产业就业创业。 二、农村土地流转现状、成效及存在的问题 近年来,县上在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的基础上,按照“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积极探索多种形式的土地流转机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截至目前,全县土地流转面积133228亩,占全县耕地总面积的14.8%;参与流转农户28124户,占全县农户总数的32%。 1.土地流转现状。从流转形式来看,全县农村土地流转有转包、互换、租赁等形式,其中以转包、租赁形式为主,转包占流转总面积的53.5 %,互换占流转总面积的5%,租赁占流转总面积的37.7%;其它占流转面积的6%;从流转主体来看,流入农户的耕地占流转总面积的83%,流入专业合作社的耕地占流转总面积的10%,流入企业的耕地占流转总面积的3.4%,流入其他主体的耕地占流转总面积的3.6%,全县共有32家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315家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参与了土地流转;从流转效益来看,据对已流转出土地的部分农民的调查统计,土地收益年均收入比流转前增加约800元。 2.土地流转的主要成效。一是推动了产业快速发展。农村土地经营权的有序流转,为开展规模经营提供了有利条件,有力推动了苹果、马铃薯、林木育苗、畜牧养殖等产业的快速发展。全县累计建成规模养牛场28个、养猪场35个、养鸡场10个,牛、猪、鸡饲养量分别达到11.12万头、27.9万头、126万只;全县发展苹果61.5万亩, 种薯基地13万亩, 种植蔬菜4.8万亩,种植药材20000亩,育苗 面积达到3.3万亩。二是促进了劳动力转移就业。通过农村土地流转,把农民从土地中解放出来,腾出精力,外出务工或就地打工,实现了劳动力转移和农民增收的双赢。至目前,全县养殖场解决 名群众就业,年人均务工收入18000元以上。发展苗木繁育的关山四个乡镇 ,流出户每亩收入土地流转费500元,不但不用承担市场风险和自然风险,还可获得稳定的土地租金收入,更能从承包大户的务工中获取劳务收入。三是促进了农村土地的规模化经营。通过土地流转,一方面使农民自愿地将无力经营或不愿经营的土地及时转让出去,另一方面使部分经营有方、有能力扩大经营规模的农民能及时获得相应的土地,解决“有人无田种、有田无人种”,“多种不能、少种不行”的人地矛盾,为土地规模化经营创造了有利条件。 3.土地流转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土地流转行为不够规范。部分土地流转存在较大的随意性,并未建立起长期稳定的流转关系,流转期限较短。部分土地流转只是口头约定,没有签订书面合同,有些虽然签订了书面合同,但条款也不规范,内容过于简单,对双方权利义务及违约责任规定不具体,存在纠纷隐患。二是流转土地使用不够科学。少数土地流转后的经营者,缺乏对耕地的保护意识,为提高近期收益对耕地不施有机肥,实行“透支型”经营,导致土壤肥力下降。三是土地流转机制不够健全。目前,我老秘网县土地流转市场还没有真正形成,流转土地供求信息不对称,加上部分基层干部缺乏土地流转工作指导和管理能力,不种地的人找不到要地种的人,要种地的人找不到无人种的地,土地经营权流转的配套政策不到位,激励机制尚未形成。 三、制约农村土地流转的主要因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