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切实增强政府系统廉政工作责任担当
过去的一年,全市政府系统深刻汲取几起腐败案件教训,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部署要求,认真落实主体责任,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努力践行群众路线,转政风、改机制、强监管、严政纪,取得了明显成效。一是着力改进作风,群众利益进一步维护。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国务院“约法三章”和省委30条、市委26条规定精神,坚决整治“四风”和“小四风”,继续巩固党政机关楼堂馆所和超标办公用房专项清理成果,纠正处理党政机关干部违规建房、多占住房问题。严控“三公”经费支出,全市“三公经费”支出同比下降25%。大力纠治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查处涉及征地拆迁、教育医疗等领域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人。二是着力深化改革,权力运行进一步规范。我们全面推行政府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涉企收费清单三个制度,衔接落实省政府取消、下放的审批事项56项,拟定市级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市级行政权力事项精简比例达62.6%。开展了第七轮行政审批流程再造,取消22项前置中介服务。公布涉企收费清单,市级收费项目由289项减至133项,年减轻企业负担8000多万元。三是着力惩治腐败,执纪问责进一步强化。立足于惩戒,做到有腐必反、有贪必肃,严肃查办发生在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和群众身边的腐败案件。2014年,全市共查办涉及政府机关人员案件407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409人。同时对市教育系统、公路治超系统等腐败窝案、串案,开展了警示教育活动,形成了有力的震慑。
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看到,全市政府系统廉政建设仍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突出表现为:有的行政权力集中的部门和领域,监管机制不完善,腐败现象易发多发,个别地方和部门出现串案窝案等,影响恶劣;一些领域的制度建设不完善,滋生腐败的土壤还没有根除,权力寻租的空间仍然存在;少数单位主要负责人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认识不到位、重视程度不够,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还存在一定差距,顶风违纪搞“四风”仍有发生;有的干部为官不为、责任担当不够,对工作消极敷衍、等待观望、畏首畏尾,等等。这些问题表明,全市政府系统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十分艰巨、不容乐观。
加强政府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内在要求,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保证,事关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习近平总书记在中纪委五次全会上强调,“必须从关系党和国家生死存亡的高度,以强烈的历史责任感、深沉的使命忧患感、顽强的意志品质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李克强总理在国务院第三次廉政工作会议上要求,“切实增强忧患意识和责任感、使命感,坚持一手抓改革发展,一手抓反腐倡廉,以更加坚定的决心和更有力的措施,毫不松懈地把政府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推向深入。”各级政府及部门务必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的部署要求上来,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以开弓没有回头箭的决心,持续推进政府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断以反腐倡廉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
二、着力抓好政府系统廉政工作各项任务
面对新常态,全市政府系统要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委的决策部署,以建设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和服务型政府为目标,以深化改革为动力,以制度约束为重点,以正风肃纪为抓手,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持依法行政、廉洁从政、勤勉从政,放好权、管住钱、抓落实、惩贪腐,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
(一)要深化简政放权,规范权力运行。要为权力“瘦身”。进一步减少和规范行政审批,最大限度地减少政府对微观事务的管理,用政府权力的“减法”换取市场活力的“加法”,以权力的“瘦身”换取廉政的“强身”。大幅减少投资项目前置审批,取消全部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消除行政审批“灰色地带”。着力推进第八次审批流程再造,规范审批行为,明确标准、缩短流程、限时办结,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要为权力“上锁”。全面推进市、县两级政府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的实施。建立权力事项增减调整动态管理机制,做到“行政权力进清单、清单之外无权力”。加快“一库四平台”建设,公开审批流程,提高审批透明度。要为放权“护航”。坚持放管结合,实现责任和权力同步下放、放活和监管同步到位。对取消和下放的行政审批领域,要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制度建设,防止监管脱节。加强对中介组织管理,坚决推进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彻底脱钩,杜绝“二政府”、“红领中介”等现象。同时要研究制定扶持政策,促进符合政策条件和市场方向的中介组织发展壮大。
(二)要管好资金资产,提高使用绩效。要加强政府性资金管理。深入落实国务院“四个一律”要求,管好用好政府性资金和资产,提高使用绩效,防止滋生腐败;要积极开展“沉睡”资金摸底调查,尽快将“沉睡”资金调整到保民生、促发展上,对超期未用的要按有关规定收回,对长期闲置造成浪费的要严肃追责。要加强对国有企业监管,在重大决策、重大项目安排、大额资金运作等方面强化监督,坚决斩断利益输送链条。要深化预算改革。进一步完善政府预算体系,加强预算审核,严格预算执行和调整,坚决防止超预算支出,做到收入一个“笼子”、预算一个“盘子”、支出一个“口子”。要全面推进财政预决算公开,除明文规定的涉密信息外,所有使用财政资金的部门都要向社会公开预决算,防止权力滥用和暗箱操作,将公共资金“晒”在阳光下。要严格审计监督。充分发挥审计的“守护神”作用,真正做到哪里有公共资金,哪里就要有审计,实现审计监督全领域覆盖,紧盯每个项目,看好每笔投资,牢牢守住资金安全的“底线”和防止腐败发生的“红线”,决不能让国家资金“出闪失”,更不能被腐败分子侵吞蚕食。特别是对民生项目资金、各类“救命钱”,要进行重点审计,严肃查处挤占挪用、损失浪费等影响资金管理和使用效益问题,防止资金沉淀和滋生腐败,决不允许国家的好政策滞留在路上。
(三)要坚持勤勉有为,推动决策落实。要强化督查促落实。在完善重点工作任务分解的基础上,加大督查力度,创新方式,真督实查,敢于碰硬,对发现的问题要拉清单、建台账,限期整改,确保清除“中梗堵”,打通政策落实最后“一公里”。要强化跟踪促落实。完善政策落实跟进服务机制,加强对政策的宣传解读、细化配套、评估评价、反馈完善,全程跟踪政策落实情况,定期调度、跟踪督查,及时发现政策落实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强化各部门协同配合,有针对性地进行化解。要强化问责促落实。秉承干净、干事的要求,对为政不勤、执行政策不力,造成经济发展主要任务不能完成的干部,该约谈的要约谈,该问责的要问责;对不敢抓、不敢管,尸位素餐、碌碌无为、为官不为的典型要公开曝光、严肃查处,发生重大问题、造成恶劣影响的,该处分的要处分,该撤职的要撤职。要强化教育促落实。引导和教育广大干部自觉做到“六个严禁”:严禁分工就分家,自划权力分界线;严禁互相不买账,自留权力责任田;严禁在岗不履职,消极懈怠贻误工作;严禁在岗乱作为,滥用权力违规违纪;严禁拉帮结派,结党营私败坏风纪;严禁信谣传谣,不讲纪律不守规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