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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秘书工作] 老秘答有关机关公文版头发布形式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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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老秘 发表于 2011-11-14 07:45:1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公文写作培训班
网友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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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看到中共中央办公厅和国务院办公厅联合发的通知有两种类型,一种是红头为“中共中央办公厅文件”,发文号为“中办发(2011)15号”;另一种红头为“中共中央办公厅(通知)”,发文号为“厅字(2011)36号”,请问这两种类型有什么区别?为什么红头和发文号用得不一样? ( e% j: K$ E8 s+ c  g& j' W
另外,根据党和国家公文法规的规定,党政机关应当分开行文,那为什么中共中央办公厅和国务院办公厅可以联合发文呢?   t7 B2 }5 R1 G. e8 M! M% F; W  W
谢谢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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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秘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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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S3 v& v+ M9 X3 I, `《中共×××办公厅(室)文件》和《中共×××办公厅(室)()》是党委系统两种重要的版头发布形式,适用于各级党委办公厅(室)根据党委的授权,传达党委的指示,答复下级党委的请示,转发上级机关的文件,批转下级机关的报告、请示,发布有关事项,向上级机关报告、请示工作。您所述的中办两种发文形式,符合上述规定要求,但“厅字(2011)36号”之类的发文字号确属少见,因此,请您进一步提供该文的标题及主送对象,以便我们作进一步解答。另外,党政机关应当分开行文,这是没有问题的,是公文处理的一条基本原则,但是,法规中规定还有一条重要的行文原则,就是如确有必要,党政机关可以联合行文。
: G) N1 P% k* j7 b) j2 M
标签:老秘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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