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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排化防”工作体系 全方位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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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啦 发表于 2012-1-30 14:29:5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公文写作培训班
2010年以来,高县公安局以全面推进“三项重点工作”为契机,以信息化为支撑,以创新机制规范执法为保障,积极创新社会矛盾化解工作,突出现实、虚拟社会矛盾排查全覆盖,实现公安管辖和非公安管辖社会矛盾的对接化解,加强不稳定因素和涉警纠纷的预防巩固,建立起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社会矛盾“排化防”工作体系,矛盾增长趋势得到有效遏制,影响社会和谐的不稳定因素得到有效减少。部、省、市公安机关多次对高县社会矛盾“排化防”工作体系建设经验予以充分肯定。

一、审时而为,乘势而上,主动适应维稳新形势

高县地处宜宾西南部,下辖19个镇乡、285个村,幅员面积1323平方公里,人口52万。高县交通便利,人口流量大,是宜宾市治安情况较为复杂的区县之一。近年来,随着高县经济的快速发展,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各类社会矛盾的隐患凸现。据统计,2007年至2009年,高县公安局接警社会矛盾分别为1452起、1698起、2020起,其年增长率分别为15.02%、16.94%、18.96%,增速呈明显加快趋势;到省赴京**人员分别为5人、9人、12人,维稳形势比较严峻。较多社会矛盾得不到有效化解,极大地影响了社会和谐稳定。为此,县公安局积极调查,理性思考,积极拓展公安机关在行政调解中的职能作用,准确定位公安“三大职能”即调解治安纠纷、服务群众诉求、化解涉警矛盾,探索建立社会矛盾化解新模式,主动适应维稳新形势。

二、大胆探索,敢为人先,奋力打造工作新体系

(一)多措并举,实现社会矛盾“排”查全覆盖。一是突出重点,集中排查。通过开展领导下访、一线民警走访、执法办案民警回访“三访”工作,着眼企业改制、征地拆迁、涉军问题等容易引发社会矛盾的重点领域,对全县的社会矛盾、公安执法以及重点行业、重点群体、重点人员进行全面梳理。二是拓宽渠道,网上排查。建立业务办理、群众诉求、纠纷调解、法律宣传、形象展示“五位一体”的网上公安局,开通 “网上公安调解”专栏,全面收集网民反映的社会矛盾,延伸社会矛盾排查功能,实现高县“网上公安局”优化升级。三是健全机制,联动排查。积极争取县委、县政府重视和支持,充分发挥政府公益性岗位、社区治安积极分子、农村村组干部的作用,在全县28个社区、285个村,物建基层社会矛盾信息员313名。同时,建立健全由公安、信访、综治维稳等多个部门参与的社会矛盾排查每月联席制度,及时通报各单位掌握的社会矛盾,做到信息共通,资源共享,全面准确把握全县社会矛盾总体情况。

(二)整合资源,促进社会矛盾有效“化”解。一是整合行政资源,分流调解,摸索化解新思路。紧紧抓住非公安管辖社会矛盾分流调解、警民纠纷调解委员会调解、复杂社会矛盾“两解联调、两为主”调解三个重心,整合行政资源,分类化解社会矛盾。在县政府应急指挥中心设立社会矛盾对接服务中心,把不属于公安管辖的社会矛盾移交具有管辖权的部门调解处理,有效避免了警民之间不必要的纠纷冲突;在县政府统一组织下,建立各镇乡政府分管领导为主任的警民纠纷调解委员会,调解涉警纠纷,避免了公安机关在调解工作中“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的尴尬处境;建立“两解联调,两为主”社会矛盾调解运行新机制,对治安类社会矛盾,采取以公安(派出所)调解为主,辅之以司法调解或人民调解的方式进行调解;对其他民间社会矛盾,采取以司法调解或人民调解为主,辅之以公安(派出所)调解的方式进行调解,充分整合多种调解力量的优势,提升社会矛盾化解工作效能。二是整合内部资源,拓展阵地,形成化解新格局。县公安局先后投入60余万元,开展公安调解室标准化建设,各派出所均建立了“调解网络、制度、卡片、标识、台帐、氛围、公示、装备”等“八个统一”的标准化调解室;拓展延伸社会矛盾化解阵地,形成网上调解、调解室调解、社区警务室调解、现场调解“四位一体”的社会矛盾化解新格局。三是整合网络资源,强化督促,打造化解新平台。对不属于公安管辖的社会矛盾分流后,由县政府矛盾纠纷对接服务中心或当地派出所全程跟踪,协调相关责任部门和镇乡落实解决,确保各类社会矛盾有效化解。对“网上公安局”收到的社会矛盾调解申请,由老秘网管理民警分发到法制部门,并组织法制及相关警种通过QQ群进行“一联一”网上调解,打造化解新平台。四是整合社会资源,联动联调,推动化解见实效。经公安调解不能停息的治安纠纷,积极引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村组(社区)干部、法律工作者等社会人士,开展二次调解,合力疏导劝解、定分止争,真正实现社会矛盾“化解在基层、处置在萌芽”。同时,立足依法处理也是调处社会矛盾的一种有效方式的工作思路,对二次调解后仍然不能停纷止争的,适时予以依法处理。

(三)着力预防,做到社会矛盾全方位“防”范。一是规范执法行为,从源头上防范涉警矛盾。从2007年开始,全面实施警情、案件的网上登记、办理单轨制,强化办案质量的监督考核,促进办案流程规范化。建立案件反馈制度,向群众公开办案流程,及时反馈案件进展情况,增进群众理解,促进“警民和谐、警民亲”,从源头上减少涉法涉诉案件的发生。二是开展分析研判,从手段上防范涉稳矛盾。将清理出的社会矛盾全部录入警综平台,并纳入“大情报”分析研判范围,定期开展分析研判,及时发现涉稳矛盾的规律特点,提出有针对性的预防建议,从手段上防范涉稳矛盾发生。三是强化制度建设,从机制上防范其他社会矛盾。制定社会矛盾“调解运行、日常培训、考核奖惩、经费保障、配套工作”五项制度,明确公安调解的职责范围、工作流程、奖惩措施、监督方式,完善、固化、优化基层公安调解机制,从而防范其他社会矛盾。文/朱  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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牙逍遥 发表于 2017-5-12 10:26:01 | 显示全部楼层
 
公文写作百法例讲
(一)多措并举,实现社会矛盾“排”查全覆盖。一是突出重点,集中排查。通过开展领导下访、一线民警走访、执法办案民警回访“三访”工作,着眼企业改制、征地拆迁、涉军问题等容易引发社会矛盾的重点领域,对全县的社会矛盾、公安执法以及重点行业、重点群体、重点人员进行全面梳理。二是拓宽渠道,网上排查。建立业务办理、群众诉求、纠纷调解、法律宣传、形象展示“五位一体”的网上公安局,开通 “网上公安调解”专栏,全面收集网民反映的社会矛盾,延伸社会矛盾排查功能,实现高县“网上公安局”优化升级。三是健全机制,联动排查。积极争取县委、县政府重视和支持,充分发挥政府公益性岗位、社区治安积极分子、农村村组干部的作用,在全县28个社区、285个村,物建基层社会矛盾信息员313名。同时,建立健全由公安、信访、综治维稳等多个部门参与的社会矛盾排查每月联席制度,及时通报各单位掌握的社会矛盾,做到信息共通,资源共享,全面准确把握全县社会矛盾总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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