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反”旗帜下的杀婴行径 ! r! u4 y0 x( A& Q# |: 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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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章我们分析了《水浒传》的社会性造反,其造反的逻辑是:社会规则不合理,所以我使用什么手段对付社会均属合理,包括抢劫、滥杀、开人肉包子黑店。这一逻辑用更简明的语言表达,是社会恶,我可以比社会更恶;社会黑,我可以比它更黑。在此逻辑下,造反有理变成抢劫有理,杀人有理,吃人有理。
) j. V8 b& |# G; G. m 本章我们将进入《水浒传》主题,也是梁山泊农民起义的主题,即政治性造反——大规模的斗争锋芒直指朝廷政权的造反。这一造反具有其历史的合理性。小说一开始写林冲被高俅父子所迫害,因被权贵逼上死路而被逼上梁山,也就是说,黑暗的政权把英雄逼得无路可走只剩下造反一路可走,这叫做“官逼民反”。林冲的例证展示了造反的充分理由,展示了宋代这一场农民革命的历史合理性。如果说,“造反有理”是指被压迫的人民在黑暗政权的逼迫下不得不揭竿而起,那么,这种造反确实有理,确实具有历史的合理性与人类求生的合理性。林冲是值得同情的,《水浒传》作者施耐庵讲述林冲的故事时所采取的同情和理解的基本点也是对的。
0 s. F4 r7 v) w 但是,我们所要批判的“造反有理”的大命题,不是谴责“官逼民反”下的民反,而是批判一个造反大逻辑,即“凡是造反的使用什么手段都是合理的”。梁山造反者打着“替天行道”的旗号造反,于是凡造反皆天然合理,其一切行为天然正确,无法、无天、无视百姓生命为猪狗、无视山外人的任何尊严权利也正确。对于《水浒传》文化的反人性内涵,之所以数百年来无法正视,就因为一切反人性内涵都被“替天行道”的崇高旗号掩盖住了。有了“替天行道”的旗号,革命便成了圣物圣行,在革命崇拜与英雄崇拜下,造反者做好事自然好,但做一切坏事也变成天经地义,理所当然,这就把造反有理简单地变成公理,对其黑暗行为失去了批判能力。
; p4 B7 o" d0 m% ^ 我们现在仅从“官逼民反”的反命题——“民逼官反”(这里的“民”指的是梁山好汉)这一视角来看看梁山造反者的行为是否全都有理。历来的《水浒传》读者,往往只看到前命题的血腥,却未看到后命题的血腥。我们现在从梁山首领逼迫朱仝、安道全、秦明、卢俊义上山的过程看看个中是如何充满血腥味。
, c }) F/ B% Z 一、“造反”旗帜下的杀婴行径
1 f( Z. v4 w& F3 E* ~2 [; ^ 先看看梁山首领逼迫朱仝上山的历程。关于朱仝,我们借用孟超先生对他的概说: + N% A) u+ v6 u
朱仝,本是郓城县富户,身长八尺四五,面如重枣,目若明星,有一部虎须髯,长一尺五寸,所以绰号“美髯公”,重义气,轻钱财,结识江湖好汉,学得一身好武艺。充当了郓城县衙马兵都头。七星聚义劫生辰纲后,他与雷横去捉晁盖,智稳插翅虎,放走了晁天王。宋江杀了阎婆惜之后,郓城县又派了他和雷横一道前去捉人,雷横搜过庄前庄后,他又进去在佛堂之内,揭起地板,将索子一拽,铜铃一声,宋江便从窖子里钻将出来,说:“只怕雷横执着不会周全人”,义释了宋江。后来又因释放雷横,刺配沧州,在知府衙中每日抱了小衙内玩耍。雷横上了梁山之后,晁盖宋江亦皆感念他的义气,便派吴用雷横说他上山,因为李逵摔死了小衙内,他只好归入山泊,是梁山泊马军大骠骑兼先锋使。 , W! P' L2 \6 ^" k: Y
(摘自孟超《水泊梁山英雄谱》聂绀弩序,
/ ~* W" t2 o r) y1 L 北京三联,1985年版) 5 N( l- C7 y+ f
朱仝是个好汉,这无可怀疑,梁山英雄惜英雄,也无可厚非。问题是,朱仝不愿意“入伙”,梁山首领要逼他入伙,便施用了一个毒计:朱仝仗于情义,放走了雷横,自己却被刺配沧州牢城。到了沧州,知府见朱仝一表人才,便留下他在府中当差,其四岁亲子小衙内见到朱仝时就喜欢上他的长髯,要朱仝抱着玩耍,知府见状只好把心爱的儿子托付给他照看,也由此而非常信任他。于是,梁山的头领们便从这里入手,设计逼迫朱仝上山。吴用带着李逵来到沧州府,由雷横配合,在吴用与朱仝说项时,李逵乘机抱走小衙内,先在这个四岁小婴儿的嘴上抹上了麻药,让孩子无法出声,然后带入林子里,用斧头把孩子的头“劈做两半个”。由于要达到让朱仝走投无路而不得不上山,竟使用如此毒计。正如柴进事后坦白告诉朱仝的,此事乃是宋公明礼请他上山、同聚大义,“因见足下推阻不从,故意教李逵杀害小衙内,先绝了足下归路,只得上山坐把交椅”。李逵一斧定乾坤。朱仝在沧州再也没有容身之所也没有容身之理,只好跟吴用上山。但是,他从此恨透了李逵,也向柴进诉说自己难以接受这种违背天理的手段。他说:“是则是你们弟兄好情意,只是忒毒些个。”(第五十一回) ' u7 @* E6 d% r/ g V
砍杀婴儿小衙内,从人性上说,是令人惊心动魄的“忒毒”事件。这一事件说明,在梁山英雄的意识与潜意识中,除了梁山“兄弟”的生命是有价值的之外,其他生命均无足轻重,即都可以用作成就造反事业的祭品和工具。但人性尚存的人不禁要对此事件提出问题:李逵怎么下得了手?宋江、吴用等怎么下得了杀婴的决心?屈原提出“天问”,今天,我们要提出“人问”:说造反有理,是造反救人而不是造反杀人,那么,四岁婴儿是不是人?以他的幼小生命作为人质,以他的人头推动造反事业是否合理?武松杀小丫鬟,李逵杀小婴儿,没有任何心理障碍,一刀一个,一斧一个,这说明,这两位英雄没有任何不忍之心,属于“忍人”。笔者曾在拙著《人论二十五种》中有篇“忍人论”,对忍人作了简略的定义: $ g* \( s. d# A2 Y: X r% E* T0 P
在中国文化系统中,“不忍”是一个重要概念。孟子最先讲不忍之心。他认为人性中善良的一面,就是“不忍之心”、“恻隐之心”。不忍之心,就是良心,就是人之所以成为人的一种特征,即和野兽不同的一种特性。例如,人见到同类被摧残、被杀戮、被迫害,就会产生一种同情心。这种同情心,野兽就未必有。一个正常人,见到妇女小孩掉到河里,总会感到不安。见屠伯砍杀人的手脚、头颅总会感到难受,不忍“目睹”,这是人性世界中某种神秘的东西在起作用,我们的古圣人把这种东西称作“不忍之心”。我想,有这种不忍之心的人,就是正常人,而不是“忍人”。忍人则是掏空这种不忍之心的人,他们对人类的不幸、灾难、残暴,能够做到不动情、不动性、不动心。由于见残忍而不动心,所以他自己还可以充当杀手。尤其重要的是,他们不仅可以干残忍的行为,而且还能毫不动心地欣赏残忍的行为,这种能够制造残忍和欣赏残忍的人,就是忍人。 0 u5 ?+ X' r" h
武松、李逵正是自己充当杀手干了残忍行为一点也不动心甚至还自我欣赏的忍人。奇怪的是,对于杀婴(杀小衙内)杀少女(杀小丫鬟)的残忍行为,李逵、武松不动心,而后世读者见到这种行为也轻轻放过。先不说武松,读者所以会放过李逵是因为李逵“政治正确”,杀人完全是为了梁山造反事业,美其名曰:大道理管小道理。但是,中国文化从孟子开始就指出这不是小道理,有无不忍之心乃是人禽之别、人兽之别的大道理,人之所以成为人,是人不可作禽兽行,这是根本道理,这个大道理也应当“管”造反之理。
- O, @) t5 c T 如果说,砍杀婴儿是对肉体的消灭,那么,强制朱仝入伙,却是对心灵的消灭,至少可以说是对人的内心的强行改造。朱仝虽然禀性正直,不愿与黑暗同流合污,但这不等于他非变成革命集团中人不可。他可以作多种选择,或在山下暗地里支持革命或在黑白两个阵营的中间地带(灰色地带)生活。可是,梁山领袖们不许他作选择,一定要他上自己的战车。其实这是比肉体摧残更为深刻的生命摧残与对生命主权的剥夺。 + t% V! D9 e' R' b+ 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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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造反”旗帜下的杀人嫁祸
! i3 \, f) ]4 p% R 为了逼迫朱仝上山,杀了一个人,为了逼迫医生安道全上山,则杀了四个人。关于安道全上山的情节,比较少人提及它。不像“血洗鸳鸯楼”那么出名,也不像李逵杀小衙内那么广为传说,但是,这也是“造反有理”旗号下的血腥事件,其性质与李逵的杀婴相似。
+ Y, d, G- G3 A3 Y 安道全属于地煞星七十二员中的前列,被称作“地灵星神医安道全”。逼迫“神医”上山的念头起始于宋江得病。宋江在攻打大名府的次日突然觉得“神思疲倦,身体酸疼,头如斧劈,身似笼蒸,一卧不起”。吴用前来探望时想起宋江“梦晁天王所言:百日之灾,则除了江南地灵星可治”,便与宋江商定派张顺去裹胁安道全上山。张顺带着吴用“好歹定要和他同来,切勿有误”的使命,直奔建康府。张顺见到安道全后说明缘由,但安却不能爽快答应,因为他还眷恋着生得“十分美丽”的妓女李巧奴。这巧奴知道此事后果然不让安道全远走。张顺知道,只有杀掉巧奴,并把杀人之罪嫁祸于安道全才能逼他一同上山。于是,当天夜里,安道全与巧奴共宿的妓家里便发生一场惨案。其情节如下: : t/ C1 U8 g' t
……约莫三更时候,厨下两个使唤的也醉了;虔婆东倒西歪,却在灯前打醉眼子。张顺悄悄开了房门,踅到厨下,见一把厨刀,明晃晃放在灶上,看这虔婆,倒在侧首板凳上。张顺走将入来,拿起厨刀,先杀了虔婆。要杀使唤的时,原来厨刀不甚快,砍了一个人,刀口早卷了。那两个正待要叫,却好一把劈柴斧正在手边,绰起来,一斧一个,砍杀了。房中婆娘听得,慌忙开门,正迎着张顺,手起斧落,劈胸膛砍翻在地。张旺灯影下见砍翻婆娘,推开后窗,跳墙走了。张顺懊恼无极,随即割下衣襟,蘸血去粉墙上写道:“杀人者安道全也!”连写数十处。……挨到五更将明,只听得安道全在房中酒醒,便叫巧奴。张顺道:“哥哥,不要则声,我教你看两个人。”安道全起来,看见四个死尸,吓得浑身麻木,颤做一团。张顺道: “哥哥,你见壁上写的么?”安道全道:“你苦了我也!”张顺道:“只有两条路,从你行。若是声张起来,我自走了,哥哥却用去偿命;若还你要没事,家中取了药囊,连夜径上梁山泊,救我哥哥。这两件随你行。”安道全道:“兄弟,忒这般短命见识!”有诗为证:
7 r4 y) J3 j* k5 A 红粉无情只爱钱,临行何事更流连。 " L6 R, R+ k5 J2 B1 t5 x
冤魂不赴阳台梦,笑煞痴心安道全。 $ l. t# X( T! _* S2 u h3 U
(第六十五回)
# S' R7 C( p/ F: _ 张顺为了逼安道全上山,一夜竟杀了四个人:巧奴、巧奴依傍的“虔婆”,还有两个厨下小使唤者。(后又追杀了张旺)杀了人后,立即在墙上写道:“杀人者安道全也”,而且“连写数十处”,嫁祸于安道全。到了这个地步,安道全也只能跟着上山了。 1 @; D% e6 o& V4 s' F0 V% O
发生这一惨案之后,《水浒传》的作者最后用四句诗作了总结。这诗特别值得注意,其是非观、价值观全在其中。在施耐庵看来,强迫安道全踏着无辜者的鲜血上山天然有理,巧奴人头落地活该,谁叫她“红粉无情只爱钱,临行何事更流连”。全怪她拉后腿和安道全太痴心。如此惨剧,杀人者没有罪,被杀者反而有过,这就是“造反有理”的逻辑:那些刀下鬼全都在阻挠英雄的“替天行道”的伟大事业,谁阻挠这一事业,就格杀勿论。李逵杀小衙内是遵循此一逻辑,张顺杀巧奴一家,也是这一逻辑。不过,李逵的“杀婴”与张顺的“灭奴”还算小打小闹。在同一逻辑下还有更大规模的悲惨剧。逼迫秦明、卢俊义上山而造成的大规模流血,就是这样的惨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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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造反”旗帜下的扫荡
1 w& |( O7 _' x$ ? w n 秦明是青州兵马统制,一个善于舞弄狼牙棒、具有“万夫不当之勇”的宋朝军官。他受慕容知府之命,前去征剿清风寨(其时宋江、花荣也在,寨主燕顺、王英、郑天寿),却中了埋伏而被俘。被俘后宋江、花荣劝其入伙,秦明不答应。宋江、花荣便留他一夜盛情款待。趁他酒酣睡熟之时,让人穿戴上他的战袄、衣甲、头盔,手拿狼牙棒,骑上他的战马,带上一支队伍去攻打城子,并对城边的老百姓进行屠杀扫荡,还放火烧了房屋。慕容知府以为秦明已叛变,怒火冲天,立即对留在城内的秦明家眷进行报复,杀了秦明的妻子家小。而清风寨这边,秦明一觉醒来,却全然不知风云突变,宋江等照样热情有加,取出他的头盔、衣甲,牵过他乘坐的那匹马,交给他狼牙棒,送他下山。直到秦明来到慕容城门之下,才听到知府在城头痛骂,声讨他的“叛变”烧杀行为。看到城头军士用枪挑着他妻子的人头,才叫苦不迭,气破胸脯地喊叫:“不知是那个天不盖、地不载、该剐的贼,装着我去打城子,坏了百姓人家房屋,杀害良民,倒结果了我一家老小,闪得我如今上天无路,入地无门!”(第三十四回)此后,宋江、花荣等又玩了一番心术,让山寨中五个好汉齐齐跪下赔罪,把花荣的妹妹送给秦明,在这种软硬兼施中才使秦明归顺。
7 D: q3 s6 S( S, J. v! U 为了强制秦明入伙,使用如此毒辣的阴谋诡计,其手段之黑暗还不仅在于骗术本身,而且还在于为实现阴谋不惜让秦明一家老小死于刀斧之下,更不惜对城边的无辜百姓进行一场无端的烧杀。小说写道:“原来旧有数百人家,却都被火烧成做白地,一片瓦砾场上,横七竖八,杀死的男子妇人,不计其数。”(第三十四回) ( l, Z& V" L2 u [8 A5 U( r" y2 _
为了让“一个”军官加入自己的“造反”行列,可以断送“不计其数”的生命,这是《水浒》的“数学”。秦明到了山寨聚义厅前,宋江向他讲述这种数学方程式:“总管休怪,昨日因留总管在山,坚意不肯,却是宋江定出这条计来,叫小卒似总管模样的,却穿下足下的衣甲、头盔,骑着那马,横着狼牙棒,直奔青州城下,点拨红头子杀人。燕顺、王矮虎带领五十余人助战,只做总管去家中取老小。因此杀人放火,先绝了总管归路的念头。今日众人特地请罪。”秦明见说了,怒气于心,欲待要和宋江等厮拼,却又自肚里寻想:一则是上界星辰契合,二乃被他们软困,以礼待之,三则又怕斗他们不过。因此只得纳了这口气,便说道:“你们弟兄虽然好意,要留秦明,只是害得我忒毒些个,断送了我妻小一家人口。”宋江答道:“不恁地时,兄长如何肯死心塌地?若是没有嫂嫂夫人,宋江恰知得花知寨有一妹,甚是贤惠,宋江情愿主婚,陪备财礼,与总管为室如何?”秦明见众人如此相敬相爱,方才放心归顺。
: Q2 d: \, s0 |( m; _) q5 Y 在宋江这段“坦白”中,可以得知,为了逼使秦明上山,必须“先绝了总管归路的念头”,而为了实现此“绝”,他们必须做“绝”,不惜断送秦明“妻小一家人口”和不计其数地杀人放火。这种为了增加山寨的一分力量而不惜让无辜百姓遍地横尸的思路,秦明用“忒毒”二字加以评价。但梁山领袖却能“理直气壮”地行动,理直气壮地陈述,这就因为他们自以为所做的一切都是在“替天行道”,秦明妻小人头落地和城边百姓生灵涂炭只是行道中的应有之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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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q5 e( e T# F) E) e1 Z 四、“造反”旗帜下的屠城 " J5 V8 c/ Y1 x' B5 a
比强制秦明入伙规模更大的强制行为是逼迫卢俊义上山。卢俊义原是有名的河北三绝,武艺高强,棍棒天下无双。梁山集团为了提高山寨的地位与声望,便打他的主意。让一个大商贾、大豪绅参加一个本质上是反大地主、大豪绅、大商贾的革命集团是极不容易的。何况卢俊义一身清白,既不近官,也不近匪,有名有望,有财有势,为什么要落草为寇呢?毫无疑问,卢俊义和梁山起事的原始首领,其社会地位和文化心理的落差是巨大的,几乎无可填补。然而,宋江、吴用等出于“革命需要”,刻意要强制他入伙,以壮革命声威。由于地位、心理悬殊,要逼迫卢上山就格外困难,因此,这一过程所使用的各种阴谋手段也就更加黑暗和残酷。此次吴用亲自出马,用尽智多星的全部本事。 7 e8 U. b7 K' N: K2 b
这个过程包括:吴用装扮相命大师,装扮成救主(恐吓卢俊义“百日内必有血光之灾,须到东南一千里外避难”,从而引卢入围);包括题反诗嫁祸于卢俊义,置卢俊义于真反朝廷的死罪之中;包括在芦苇荡边进行军事埋伏的强行绑架(由李俊、阮氏兄弟出手);包括擒拿李固又欲擒故纵放李固回城,以让李固向官府告密(对李固说:“你的主人,已和我们商议定了,今坐第二把交椅。此乃未曾上山时,预先写下四句反诗,在家里壁上。本想杀你们,显梁山泊行短,放你们回去,休想主人回”);包括明知卢俊义返回大名府必入牢狱,仍放卢俊义去品尝牢狱之灾以让卢俊义陷入绝境(卢俊义返京后被公堂打得“皮开肉绽,鲜血迸流,昏晕三四次,套在身上的死囚枷锁达一百斤,严刑之下,屈打成招”);包括最后为了救卢俊义而不惜屠城。整个过程的每一手段都极为险恶。而造成的后果则不仅是卢俊义饱受刑罚,身心受到难以想象的摧残,而且家庭破裂,妻子变故,更严重的是大名府内的老百姓蒙受了一场大灾难,这就是为了搭救卢俊义和石秀而进攻大名府所进行的屠城。此次是梁山全军出击的大规模军事行动,战斗格外惨烈。李逵等各路兵马不分青红皂白一路砍杀,见人就杀,杀得天昏地黑,全城一片刀光血影。小说写道:
]" U5 j2 x H2 e& R 烟迷城市,火燎楼台。红光影里碎琉璃,黑焰丛中烧翡翠。娱人傀儡,顾不得面是背非;照夜山棚,谁管取前明后暗。斑毛老子,猖狂燎尽白髭须;绿发儿郎,奔走不收华盖伞。踏竹马的暗中刀枪,舞鲍老的难免刃槊。如花仕女,人丛中金坠玉崩;玩景佳人,片时间星飞云散。可惜千年歌舞地,翻成一片战争场。(第六十六回) : }4 O' w: H8 \2 I6 p' |
此次屠杀之惨状,连准备投奔梁山、此次行动的内应、职业刽子手蔡福都看不下去,动了不忍之心,求柴进赶紧想法阻止屠杀下去。小说文本透露了这一惊人的职业杀手为百姓求情的细节;
0 x" z3 v/ n F5 c; h2 N ……却说柴进和蔡福到家中收拾家资老小,同上山寨。蔡福道:“大官人,可救一城百姓,休教残害。”柴进见说,便去寻军师吴用。此及柴进寻着吴用,急传下号令去,教休杀害良民时,城中将及损伤一半。(第六十六回) $ K( T; B: d2 @! g' w' A' v }6 X
“城中将及损伤一半。”这是怎样的数字?这是怎样的死亡景象?《水浒》着重描绘梁山人马的英雄行为,并不描写滥杀情状,可是,蔡福请求柴进“救一城百姓”的简单信息,却明明白白地透露梁山队伍不仅在劫牢救囚,而且在进行一场大屠城。 “城中将及损伤一半。”小说仅轻描淡写地提这么一句,可这意味着多少人头落地,多少鲜血横流。这种巨大血案,本是惊天地、泣鬼神的惨剧,可是,也是在“造反有理”的理念掩盖下,从未进入中国人的反省日程,倒反而也属替天行道的范畴之中。革命本来应是救百姓于水火之中,然而,攻打大名府却把满城百姓置于悲惨的水火之中。这种合理性何在呢?然而,这一切不合理的、反人性的行为都因为一种革命崇拜的“造反有理”的思路而合理化,即因为一种“替天行道”的旗号而合理。所谓“造反有理”,正是用这种伪合理性来遮蔽其行为的极其残酷的极不合理性。
7 j5 c1 z) t5 B G" f7 A0 q 卢俊义上山之后,坐上了第二把交椅。从一个大财主、大豪绅变成一个反叛大财主、大豪绅的革命大寨主。梁山集团似乎真的把他改造成功了。然而,真是成功了吗?《水浒传》里只写他入伙后的一些战功,并未书写卢氏的心理情绪。英雄传只按照它的造反有理的逻辑一路写去,并不管每个生命个体的生命逻辑。正是掩盖了个体生命逻辑,所以造反有理的逻辑才一代又一代地遗传给中国人,年复一年地塑造着中国的民族性格。 ( T J9 g9 J0 H) F" Q# ?
7 N/ a! ^1 o! }6 S五、关于“造反有理”的四点思索
8 e7 h4 _1 `2 d0 l/ w 强制朱仝、安道全、秦明、卢俊义等参与革命集团的事件,引发三个值得思考的中国文化问题:
* L" G {# `- i! f2 | (1)以往谈论“逼上梁山”的现象时,只谈论“官逼民反”,“民不得不反”的一面,忽略还有另一面是“民逼官反”。倘若我们扬弃历代统治集团把造反者诬称为“匪”,而把梁山的原始核心视为社会底层的豪杰,那么,这些武装了的“民”逼“官”反(姑且也把卢俊义视为官层的一员)与官逼民反一样浸透着血腥味,一样残酷。高俅等迫害林冲,用的是国家机器(替天子行道)与国家名义下的各种卑鄙手段,而宋江等逼迫朱仝、安道全、秦明、卢俊义,用的是“革命”(替天行道)和革命名义下的各种残酷手段。手段不同,却同样侵犯他人的生命权利与灵魂权利,都置他人于极端的痛苦之中与灾难之中。其实,民是人,官也是人,虽然其政治地位,经济地位有差别,但人格是平等的。官僚们仗势欺人,不把老百姓当人,这是黑暗的上对下的压迫;而民间造反集团对压迫的反抗也不可滥杀官员,也不可用人类公认的诸如“杀人放火”等罪恶行为强加在他们身上,对他们强行“改造”。穿着秦明的盔衣战甲去滥杀百姓而让秦明与他的家小承担灾难,又让秦明认同阴谋者的道路,包含着多种心灵摧残、人性摧残。这种民逼官反的形态其实也是一种压迫形态。 O5 [7 q. J0 Q) R& \/ g: A
(2)确认“造反”的某种历史合理性,同情造反者对“专制制度”或“专制权力”的反抗,并不意味着对反抗者“专制人格”的认同。宋江、吴用、李逵、张顺等强制他人入伙的行为所表现的人格,乃是一种极端专制人格。不尊重他人生命的自由选择,包括政治立场的自由选择,对人实行强制性“改造”和逼迫他人接受自己的观念、立场与道路,这就是专制人格。中国的男子多数都具有专制人格。专制人格用于家庭,便是家庭专制;用于社会,便是政治权力专制。中国虽然发生过无数次反叛专制制度与专制政权的农民革命,但结果只是改朝换代,并未建立新的非专制的政治模式与文化模式,其原因就在于原专制政权的主体与反抗专制政权的主体,其文化心理结构是相同的,都是专制性质、霸道性质的心理结构和思维方式。换句话说,皇帝与反皇帝的造反者,官僚与反官僚的造反者,在潜意识层面上是两兄弟,他们只是专制国民性钱币的两面。
! s/ s- [" M3 h4 B3 ^9 r2 i9 ] (3)中国人,无论是民、官还是知识分子,其生存环境均极为恶劣,而最恶劣之处是在两极性的政治营垒中没有自由选择的第三空间。要么是黑,要么是白,要么是革命,要么是反动。两个阵营的搏斗你死我活,一个要吃掉一个。两个阵营都要求占人口绝大多数的平民百姓与知识分子依附一方和投入一方,不承认黑白之间的广阔灰色地带。金庸《笑傲江湖》的主人公令狐冲的处境其实是中国人与中国精英的典型处境,他想在正邪两方中独立独行,但不被允许。他既是所谓正教(华山派)岳不群的弟子,喜欢岳不群的女儿,又爱邪教教主的女儿任盈盈。他武艺特别高强,两派都要利用他,利用不了又要加害他。幸而那时的世俗社会之外还有一个山林社会可逃避,他最后与任盈盈只好逃到那个不见人间烟火的地方吹奏“笑傲江湖”的千古绝唱。从宋江梁山起义的年代直到现代,中国始终没有第三空间。没有卢俊义存活的第三空间。美国总统下台后,可以不参与政事,写自己的传记,其实他们就生活在第三空间之中,他们所以有逍遥的权利,是因为有一个政治势力不可踏入不可侵犯的个人生活领域。这个领域如果消失,自由就会丧失。
, F% q" ?: w, X( B$ B& p (4)在《水浒传》展示的从“官逼民反”到“民逼官反”的过程中,我们发现两种怪物。一种是专制皇权政治造成的以“高俅”的名字为符号的怪物,这种怪物本没有才能、品格、智慧,只有拍马、巴结、献媚的本事,但他仰仗专制机器逆向淘汰的黑暗机能,爬上权力宝座的塔尖并为所欲为无恶不作而造成革命的合理性。另一种怪物,是造反大战车造成的以李逵、武松、张顺的名字为符号的怪物。这些怪物本来质地单纯,但在“替天行道”的造反合力下,一味只知服从杀人的命令,只有力量,没有头脑;只有兽的勇猛,没有人的不忍之心;政治性造反是推翻旧政权的你死我活的最惨烈的生死存亡的斗争,战争极为残暴也极为险恶,造反者为了生存与发展下去,无法使用正规手段,它注定要破坏维系社会存在的基本规则,因此就走向滥杀的血腥道路。而造反集团也需要这种怪物作为他们的先锋,在黑暗中为集团杀出一条血路。于是,这种怪物的产生就成为一种必然。不仅中国的大造反运动如此,其他国家的大革命也如此。关于这种现象,法国史学家托克维尔在其名著《旧制度与大革命》中首先揭示了这一点。他在论述法国大革命时说了这样一段话:
4 J$ T u7 K) t1 K, S 许多人把大革命看作是魔鬼在世间显灵。自1797年起,德·梅斯特尔先生便说道:“法国革命具有恶魔的特点。”反之,另一些人却在大革命身上发现了上帝的福音,它不但要更新法兰西的面貌,而且要使整个世界焕然一新,或者说要创造一种新人类新世界。在当时的许多作家身上,都有这种带宗教特点的恐惧心理,好比萨尔维当初看到蛮族一样。伯克继续阐述他的思想,惊呼道:“法兰西岂只丧失了旧政府,简直丧失了所有政府,与其说法兰西一定将成为人类的灾难和恐怖,倒不如说它差不多成了屈辱及怜悯的对象。然而,自这座被谋杀的君主专制的坟墓中,却窜出来一个丑陋、庞大、超越人类一切想象力的令人可怖的怪物。这个丑陋的怪物径直向目的地奔去,不惧危险,不因悔恨退步;它对一切固有的准则,和一切常规的手段不以为然,谁要是对它的存在不理解,它便把谁击倒。” 2 q: \5 `; E, o8 G
(引自《旧制度与大革命》中译本第43-44页,托克维尔著,
, B- j9 L$ n* o% h8 K9 i g 高龙川译,北京京华出版社,2000年版)
) i) ^4 B ~7 H2 }( F3 ~2 F, p 托克维尔不像路德·皮特(英国政治家,曾任首相并组织反法同盟对抗拿破仑)把大革命的英雄们视为魔鬼,也不像另一些人把它视为天使(中国的金圣叹就把武松视为“天人”)。但清醒地看到从大革命的烈火与旧制度的废墟中走出一种被视为英雄的怪物——丑陋、庞大、超出人类全部想象力的可怕的怪物。这种怪物确如托克维尔所描述,它径直向目的地奔去,不为危险所惧,不因悔恨却步;它无视一切固有的准则,无视一切常规的手段。我们在《水浒传》中看到的李逵,正是这种怪物。
& j5 e) S- V1 r- S3 ~9 i 李逵以及《水浒传》中的其他英雄如武松、张顺、石秀、杨雄等,他们有托克维尔所描述的怪物的共性,而且还有自身的特性。这种特性,又是水浒主要英雄的共性。概括地说,其特性有两点,一是嗜杀;二是不近女色。下边我们将要讲述的《水浒传》的第二大命题,也将进一步讲述水浒怪物的这两种特色。 ) x# u2 t' D7 ]5 q9 n/ K! X l5 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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