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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政策] 今年新建1000万套保障房 钱、地从哪里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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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老秘 发表于 2011-2-28 08:07:3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公文写作培训班
 日前全国保障性安居工程工作会议在京召开。会议要求保质保量完成今年开工建设1000万套的任务,努力改善群众住房条件。这将是我国有史以来最大规模的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投入、土地供应、公平分配等如何落实,成为广大群众关注的焦点。

  钱由哪里出

  财政加大投入,吸引社会力量参与

  财政部部长助理王保安说,近年来,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来源渠道不断拓宽,目前已经形成了多渠道、多层次的财政投入机制。主要包括:中央财政安排的专项资金、省市县财政一般预算安排的资金、住房公积金增值净收益安排的资金、从土地出让净收益中安排的资金、地方债券安排的资金等。2007年以来,中央财政不断加大对保障性安居工程的补助力度,累计下拨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1547亿元。

  2011年全国新增保障性住房1000万套,资金的筹措具体来说主要有两大块:一是中央和地方财政加大投入,二是吸引社会力量参与建设和运营。

  财政资金投入方面,重点是切实加大市县财政预算安排用于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资金规模,确保将住房公积金增值净收益和土地出让净收益按规定用于保障性安居工程。中央财政将进一步加大对地方的补助力度。省级财政也将加大投入力度,对财政困难市县给予倾斜。

  各地在确保完成当年廉租住房保障任务的前提下,可以将土地出让净收益、住房公积金增值净收益等安排用于廉租住房保障的资金,统筹用于发展公共租赁住房。同时,经同级财政部门批准,还可以将中央廉租住房保障专项补助资金用于发展公共租赁住房。

  王保安坦言,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任务繁重,资金需求巨大,仅仅依靠政府财政投入,难以保证保障性安居工程的可持续性。因此,要积极创新财政支持方式,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带动作用,放大财政政策效能,通过采取财政贴息、政府资本金注入、税费优惠等措施,吸引社会力量参与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和运营,建立健全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长效机制。

  地从哪里来

  保障性住房用地供应逐年增加

  国土资源部土地利用司有关负责人表示,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将保障性住房建设用地供应作为“保增长、保红线”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积极出台政策文件、在用地指标安排和审批中落实保障房建设用地指标、加快土地供应、跟踪开发建设、查处违法改变土地性质等多种措施,确保保障性住房建设用地落实并及时转化为有效供应,满足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需求。

  经过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的共同努力,近几年保障性住房用地供应逐年增加,占居住用地的比例稳步提高。2010年全国30个省(区、市,不含西藏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保障性住房用地得到优先供应,供应总量增长明显。除直接安排1.59万公顷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用地外,在棚户区改造等区域还安排了8722.06公顷的保障性住房用地,保障性住房用地全年实际供应量为2.47万公顷,占住房用地总量的19.7%,与2009年同期实际供应量(1.10万公顷)相比增加约124.5%,创历史新高。

  国土资源部规定,保障性住房用地不得从事商业性房地产开发,因城市规划调整需要改变用途的,应由政府收回,另选地块供应。对没有按约定配建保障性住房的,要按照出让合同或划拨决定书约定处理。严禁以经济适用住房名义取得划拨土地后,以补交土地出让金等方式变相进行商品房开发。对已供应的各类保障性住房用地,不得改变土地性质和土地用途,不得提高建设标准、增加套型面积。

  目标如何实现

  建设总体时间表已经确定

  为了确保1000万套保障房任务能保质保量地开工建设,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日前代表国务院保障性安居工程协调小组,与各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签订了2011年的保障性住房建设目标责任书。通过签订责任书的方式,将保障房建设的完成情况与地方政府主要负责人政绩考核相挂钩,完不成任务将进行约谈和问责。

  为了避免出现去年上半年开工进度较慢、年底集中“赶工”的情况,今年1000万套保障房建设的总体时间表已经确定。因为任务下达得比去年早,一些地方从去年底开始,就已经制定了今年的建设计划。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已经提出要求,各地要早谋划、早动手,尽快落实到项目,尽快落实资金和土地。今年计划建设的项目,要尽早开工,最迟在11月底前要全部开工建设。同时要加快工程进度,保证工程质量,确保今年基本建成500万套以上。

  分配怎么监督

  完善保障房准入退出机制

  随着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规模不断加大,一直困扰保障房的监督管理机制显得更为重要。如果监督管理不完善,无法做到把保障房分配到最需要的群众手中,无疑会导致公共资源的浪费和不公平,引发群众不满,好事办成坏事。

  据了解,有关部门正在着手进一步完善保障房的准入退出机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部门近日下发了《加快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的若干意见(征求意见稿)》,其中提出要加强保障房的租售管理。要求各地按有关要求及时制定并公布各类保障性住房准入条件,制定合理轮候期,建立住房保障管理信息系统,健全住房情况和收入状况审核机制,规范申请、审核、公示和配租配售。

  同时要求加强使用管理和动态监管,健全和落实退出机制。确保分配程序公开透明,结果公平公正,使用合理有序,确保各项政策优惠真正落实到中低收入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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