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加快工业化进程、加快发展第三产业的基础上,不断降低农业产业比重,争取农业产业比重从2009年的15.4%下降到2015年的5~8%。通过加大统筹城乡发展力度,引导农业结构调整,提升农业产业层次,做强农业产业,夯实农业基础地位。在统筹城乡发展、推进农业产业升级过程中,积极寻求“两个突破”,努力实现“四个集中”。
“两个突破”:
一、观念突破。一是突破传统粮食观,树立食物能量观,以保证人民食物能量需求安全为前提,大力发展高优农业、精致农业、现代农业,推进农业产业结构调整。二是突破狭隘农业观,充分发挥农业多功能性,更加注重挖掘农业的自然生态和文化传承功能,把农业与文化产业、旅游产业更加紧密结合起来,大力发展循环生态农业、休闲观光农业、会展农业。根据我市旅游景区分布和新农村试点,组织实施一批“农家乐”项目,兴建具有教育功能的“农事体验馆(场)”,根据农时季节策划举办“特色农业产品展销会”、“农事体验休闲游”等活动。三是突破传统农业观,跳出“三农”看“三农”,以工业化的理念谋化农业发展,引导企业进入农业农村,提高农业农村的组织化程度和市场化程度。大力发展农产品加工业,促进农业产业链条延伸,提高农业产业附加值,推动农业产业结构升级。
二、体制突破。一是突破农村产权体制,以“还权赋能”为核心,建立“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现代农村产权制度。积极开展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耕地承包使用权和林地承包使用权等“五权”的确权、登记、发证和管理,集体土地所有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到村组,承包地、自留地、宅基地、农民房屋确权到户,在市、县、乡三级探索建立农村产权服务平台,推动农村产权规范有序流转,让农民在农村产权改革获得财产性的收入,带动“农村劳动力”自由流动,推进城镇化进程。二是突破公共服务领域“二元”体制,让公共财政阳光普照农村,特别加大对农村基础设施、义务教育、医疗卫生等公益性事业的投入,把村级公务费开支(如村主干工资和必要办公费用等)纳入财政预算,逐步缩小城乡公共服务方面差距,使城乡公共服务率先实现一体化推进。三是突破户籍管理体制,探索建立城乡统一的户籍制度,把依附在户籍上的社会保障功能剥离开。让农民与城市居民享有同样的各种社会福利保障。如:医疗保险、养老保险、最低工资保障等。四是突破农村投融资体制,学习借鉴组建成立三大集团公司的经验和做法,市一级探索成立现代农业发展投资公司和小城镇投资公司,政府先期投入启动资金,以此撬动金融和社会各方面资金投向现代农业和农村基础设施。积极鼓励发展村镇银行,探索制订农村产权抵押融资办法,探索建立政策性支持、商业化补充的农村保险模式,积极拓展农村保险业务。
“四个集中”:
一、农业产业集中。逐步走出“一村一品、一乡一业”产业布局规划,着力扭转农业产业布局“小而全、散而乱”的格局,重新规划农业产业体系,积极引导农业产业向优势产业、特色产品,向适宜区域集中,着力构建区域产业集群。要象赣南发展脐橙那样,看准2~3重点产业,集中优势财力、物力、人力,予以倾斜扶持发展。如:种植业要重点发展地瓜、花生、烤烟、茶叶、蔬菜等种植;养殖业要在控制生猪养殖规模,把生猪养殖逐步引导向5000头以上大型猪场集中的同时,突出加快连城白鸭、长汀河田鸡的养殖规模,尽快把产品优势转化成商品优势;林业要突显生态公益性,严格控制森林砍伐,经济林重点引导发展竹业产业。
二、农业企业集中。农业企业区域布局,对先期规划确定的15个乡镇工业集中区,优先保障建设用地,在财政投入、融资贷款、税收优惠等方面加大扶持力度,切实加强工业区水、电、路、通讯等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完善各种配套服务,优化美化投资环境,吸引乡村工业向乡镇工业区集中。农业企业产业布局,以鼓励农业企业科技创新、扩大规模、打造品牌、提升竞争力为目标,加大政策资金扶持,使农业企业向农业龙头企业、农产品加工企业、知名品牌农业企业集中集聚。重点扶持对我市优势特色农业带动力强、对农民增收辐射面广的农产品加工企业,如肉禽加工、果蔬冷藏保鲜业、茶叶加工,限制发展资源消耗型的农业企业,如木材加工、造纸。
三、农业土地集中。集中农业土地、推进农业规模经营,有利于推进农业机械化、标准化,有利于农业“五新”技术推广,有利于降低农产品成本,提高农产品质量,促进农民增收。实现农业土地集中,首先要解决好农民的生存、就业、养老等保障问题,建立城乡统一的社会保障制度,剥离农业土地社会保障功能,恢复农业土地的生产要素功能,融入市场并按市场规则自由流动起来;其次要制订相应的土地流转扶持政策,引导农业土地向生产大户、农业企业、农业合作经济组织集中;第三要建立农业土地流转服务平台,加强农业土地流转的服务和管理,促进农业土地“自愿、依法、有序、有偿”流转,切实保障土地流转双方权益。
四、农民居住集中。当前农村住宅突出的问题是“零、散、乱”。实施农民集中居住,有利于节约土地资源,有利于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有利于提高农民生活质量。目前全市7个县(市、区)、134个乡镇(街道)、1783个行政村(近万个自然村),建议按照人口分布、区域面积,参照每个县(市、区)重点规划建设2~3个中心镇、每个乡镇重点规划建设3~5个中心村,每个行政村重点规划建设2~3个农民集中居住点(农村社区)的原则,用10~20年时间,逐步配套完善中心镇、中心村、农村社区医疗、教育、交通、通讯、文化等各种设施条件,持续开发建设,完善社区功能,并通过政策扶持,逐步把农民引导到中心镇、中心村、农村社区集中居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