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9月28日
各位常委、同志们:
市政协三届二十四次常委会议经过大家的共同努力,完成了各项议程,开得很成功。这次会议围绕保障性住房建设和管理这一主题积极协商讨论,提出了许多真知灼见。会议期间,大家听取了市政府关于全市保障性住房建设和管理情况的通报,听取了市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关于我市保障性住房建设和管理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6位常委和委员围绕保障性住房建设和管理工作分别从不同角度进行了大会发言或书面发言。发言和讨论中,大家围绕会议协商主题,畅所欲言、各抒己见,提出了许多建设性意见建议。会议达到了协商议政、建言献策的目的,这次会议也是政协工作以民主促民生的一次生动体现。在本次常委会上,4位常委还进行了述职,同时,还对市政协2009年度优秀调研视察报告进行了表彰。这次会议,市委、市人大、市政府一如既往高度重视,市委副书记邢可利同志,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胡长芳同志,市政府副市长王隆庆同志出席指导了会议。
围绕全市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工作开展调研和进行专题协商,是市政协本年度确定的一项重要工作,也是坚持以人为本,落实中、省、市加快保障性住房建设有关会议精神,回应社会各界对抑制房价过快增长和改善城市中低收入家庭居住条件呼声的一次实际行动。会前的调研,方案细致,重点明确,准备充分,市政协各参加单位和委员广泛参与,市政协专委会与市政府部门、部分县区政协相互配合协作开展,调研论证深入扎实,情况摸得准,意见建议切实,调研成效明显。相信这次专题调研和协商会议形成的协商成果,能够为我市保障性住房建设和管理工作的持续健康发展起到积极的助推作用。会后,请市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汇集整理会前调研和会上大家提出的意见建议,形成建议案,报送市委、市政府,供决策参考。
下面,结合调研和今天会议期间大家讨论发言情况,我讲三点意见。
一、充分肯定成绩,坚定做好我市保障性住房建设和管理工作的信心
市委、市政府十分重视保障性住房建设和管理工作,切实把保障和改善群众居住条件作为党和政府一项重要工作来抓。特别是今年6月份以来,市政府先后三次召开全市住房保障工作会议,认真研究深入推进全市保障性住房工作的具体措施和办法。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全市上下积极抢抓中省大力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的有利时机,结合实际,迎难而上,积极作为,大力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成效明显。
一是制度日趋完善。市政府坚持将住房保障纳入社会保障工作范畴,研究制定了多个管理实施办法和工作制度。今年以来,市上又先后下发了《关于加快推进住房保障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加快解决基层干部职工住房困难的实施意见》,转发了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保障性住房建设的意见》。根据市政府有关要求,各县区人民政府也先后成立了相关工作机构,制定了具体的实施办法和工作细则,进一步明确了有关保障对象的准入条件,使住房保障工作进一步走上了制度化、规范化轨道。
二是工作持续推进。自2008年以来,全市已建成廉租住房项目12个,建成廉租住房2273套11.36万平方米,12个在建项目达2671套14.51万平方米,已累计完成投资2.64亿元;全市在建经济适用住房项目共3个,建设经济适用住房3968套31.58万平方米,已累计完成投资近3亿元。自2007年以来全市累计争取中省廉租房租赁补贴专项补助资金4368万元,共为6000户住房困难户发放租赁补贴资金1850万元。
三是管理措施到位。政府主管部门不断加强对工程招投标、工程质量、项目资金的管理和监督。建立了完善的自查、管理、监督体系,确保了项目运行的透明、阳光,努力将保障性住房项目打造成了一个让群众满意,让领导放心的民生工程品牌。建立了科学规范的目标责任制考核管理工作机制,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规范操作程序,进一步严把住房保障对象准入关,完善了退出机制。
四是政策逐步落实。全市上下按照中省关于加快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相关政策规定,认真落实税收优惠政策,审核和清理收费项目,依法予以取消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有关部门积极减免服务性收费,为全力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创造条件、做好服务。
保障性住房建设是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民生问题,为民所办的一件实事、善事,取得上述成绩也是我市各级领导和有关部门全体干部职工努力工作的结果。尽管这项工作目前在规划设计、建设进度、房源供应、保障机制等方面还存在一些不足,但有上级的政策支持,有市委、市政府的组织领导,有社会各界的关心关注,相信一定会取得更加显著的成效。因而,全市各级各有关职能部门应进一步坚定信心,努力夺取我市保障性住房建设和管理工作的新成绩。
二、坚持以人为本,扎实推进我市保障性住房建设和管理工作
“住有所居”是党的十七大提出的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内容之一。为切实改善广大中低收入家庭住房条件,近年来,我市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积极出台相关政策,不断加快保障性住房建设步伐,住房保障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但是相对广大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需求来说,我市的住房保障体系还不够完善,住房供需矛盾还比较突出,改善城乡居民住房条件的任务还很艰巨。因此,我们要坚持以人为本,认真落实中省关于加快保障性住房建设的一系列政策和要求,采取有效措施,加大工作力度,不断提高我市住房保障工作水平。
进一步夯实工作责任。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指出,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是城市人民政府的重要责任,要把住房保障工作摆上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加强领导,落实相应的管理和实施机构,切实抓好各项工作。这就要求我们要更加充分认识做好住房保障工作的重要性、长期性和艰巨性,认识建立健全城市中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体系,对缓解住房供需矛盾、抑制房价过快上涨、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和构建和谐社会所具有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强化政府住房保障职能,建立健全住房保障体系,切实解决好城市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
进一步落实各项政策。认真领会和贯彻落实好中省加快保障性住房建设的各项政策措施,按照因地制宜、突出重点和统筹兼顾、分步实施的原则,结合我市政府财政投入能力、房价涨幅趋势和保障性住房需求等实际情况,科学编制好保障性住房建设三年规划和“十二五”发展规划,按规划积极采取措施,有效增加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用地和资金的供应量,切实落实各种税费优惠政策,把发挥政府职能和运用市场手段有效结合起来,形成投资、建设、发展的良性循环。
进一步优化供应结构。以满足城市普通居民的住房需求为目的,建立科学合理的住房建设和消费模式,进一步统筹规划、科学布局,搞好综合配套设施建设,加大对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和“限价商品房”的建设开发力度,有效增加供给,不断优化结构。要挖潜增效、拓展市场,增加中低价位、中小套型的普通住房供应,解决既未能纳入住房保障体系、又无力购买商品房的“夹心层”家庭住房问题。
进一步完善监督机制。保障性住房是解决城市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主渠道,群众关心、社会关注。政府各相关职能部门要认真完善监督管理机制,一手抓保障性住房建设,做到项目、用地、资金和优惠政策“四到位”,加强动态管理,健全日常监测制度,保证工程建设质量,完善配套设施,降低困难群众的生活成本;一手抓保障性住房的管理,努力形成科学有序、规范高效、公开透明的管理体系,对困难家庭住房、收入情况进行动态管理,进一步完善准入和退出机制,使保障性住房资源真正有效惠及全市中低收入和住房困难家庭。
进一步整合各方资源。住房保障工作是一项系统的社会工程,需要依靠党政重视、部门参与和全社会共同努力来完成。要把住房保障工作纳入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和改善民生的总体工作部署,按照科学规划、合理布局、统筹考虑、量力而行、逐步推进的原则,加强组织领导,强化部门配合,整合住建、发改、规划、财税、国土、金融等方面的资源和力量,群策群力去推进,努力使困难群众真正享受到保障性住房建设带来的实际利益。
进一步加强宣传引导。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住房保障政策,扩大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引导广大群众既关心关注又理解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和管理工作,在全社会努力形成有利于住房保障工作的良好环境和强大合力。
三、发挥政协优势,积极为做好全市保障性住房建设和管理工作贡献力量
保障性住房建设是实实在在的民生、民心工程。解决好城市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问题,有利于促进城市中低收入家庭共享经济发展成果,有利于更好地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我们要按照市委、市政府的部署和要求,充分发挥政协自身优势和职能作用,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凝聚各方面力量,努力为提升全市保障性住房建设和管理工作成效尽智出力、多做贡献。
紧贴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工作搞好服务。保障性住房建设涉及面广,政策性强,任务艰巨,意义重大,各级政协组织要动员引导委员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不断增强责任意识、服务意识,积极投身其中,认真履行好职责。要发挥优势,动员和组织委员根据自身实际和特长,切实为保障性住房建设做好宣传发动、出谋划策、协调关系和具体参与等工作,凝聚最广泛的力量,为保障性住房建设尽智出力。要及时总结政协为我市保障性住房建设献计出力的好做法、好经验,交流信息,弘扬先进,激励广大政协委员更好地为我市保障性住房建设和发展服务。
围绕促进保障性住房健康发展履职尽责。政协专委会和各界别要组织政协委员选择与住房保障相关的课题,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提出具有前瞻性、建设性的意见建议,为党委政府决策和指导工作提供参考;要通过组织委员视察、参与政府开展的检查活动实施民主监督,促进中、省、市有关保障性住房建设政策措施的有效落实;要经常了解有关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时通过社情民意、提案、政协信息向党委、政府反映群众的意见和呼声,促进相关问题的解决;要针对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中的一些热点、难点问题,组织委员开展议政活动,力求提出针对性和操作性较强的对策建议,力促我市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不断深入发展。
为推动住房保障这一民生工程再立新功。三届市政协成立以来,委员们围绕如何进一步做好我市经济适用房、廉租住房等保障性住房的建设和管理问题,通过提案、反映社情民意、委员大会发言等形式积极开展协商议政活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得到各级党委、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的高度重视,并转化为一项项具体的工作措施,为推动我市保障性住房建设持续健康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希望广大政协委员今后继续结合中省关于保障性住房建设出台的各项政策和提出的新要求以及我市具体实际,从履行自身职能出发,积极献智出力,支持和帮助相关职能部门进一步做好保障性住房建设和管理工作,努力为推进我市住房保障这一民生工程取得新的成效再立新功。
各位常委、同志们,保障性住房建设是一项关乎民生、关乎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工作,促进这项工作不断取得新成效,政协各参加单位和政协委员义不容辞。让我们在中共汉中市委的领导下,认真履职,科学建言,努力把我市保障性住房真正建成民生工程、民心工程、德政工程和阳光工程,为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谢谢大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