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是民生之本,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近年来,我县大力推进统筹城乡就业,全面落实各项促进就业政策,全县就业局势总体保持稳定。但由于种种因素的制约,一些城乡弱势群体的就业状况还未得到根本改善。如何使这部分群体摆脱就业、生活困境,让他们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是改善民生、维护社会稳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
一、我县弱势群体就业情况
近年来,我县通过大力实施就业援助工程,努力增加就业岗位,不断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切实加大维权力度,使弱势群体就业状况得到进一步改善,热点、难点问题得到有效缓解。
1、建立健全就业台账。通过开展劳动保障“三基”建设,各乡镇、村(社区)成立了劳动保障事务所和劳动保障工作站,劳动保障工作重心向基层延伸。建立了劳动力资源基础台账,将未就业的城镇下岗失业人员、残疾人、低保对象、退役士兵、“两劳”刑释人员等特殊人群分类建立台账,基本信息录入电脑数据库,为开展弱势群体就业援助提供了科学决策依据。
2、有效提高就业技能。县劳动保障部门根据城乡劳动力的培训需求,免费开展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再就业培训及创业培训等。近年来,城乡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人数每年都在4000人以上,职业技术能力鉴定2000人以上。同时,对残疾、低保等特殊人员,从就业专项资金中给予一定培训补贴,有效提高了包括弱势群体在内的城乡劳动者的职业技能素质。
3、持续拓宽就业渠道。充分利用我县近年工业经济快速发展契机,加大对弱势群体的就业帮扶力度,引导、推荐了一大批大龄下岗人员、残疾人等到有接收意愿的企业就业。同时,用好、用足各级关于促进就业的方针、政策,对积极招用社会弱势群体就业的企业,给予一定的岗位补贴和职业介绍补贴,依法减免各项税费,提高企业吸纳弱势群体就业的意识。今年 1-8月,全县为从事灵活就业的470名下岗失业人员支付社保补贴45万元;为城镇下岗失业人员、农村二女结扎户、独生子女户、残疾人、低保户等群体提供创业小额贴息贷款2834万元;通过多渠道开发就业岗位,安置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997人,其中就业困难对象265人,促进农村劳动力实现转移5202人。
4、健全完善社保制度。建立医疗保险全覆盖制度,持续完善弱势群体各项医疗救助、大病救助制度,弱势群体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正逐步得以解决,农民工参加社保意识不断提高。今年 1-8月,全县企业职工工伤保险参保人数达16230人,其中农民工参加企业工伤保险达80%以上、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新增2875人。落实最低工资制度,2007年以来连续3年调整最低工资标准,目前我县最低工资标准已从480元/月调整到650元/月,进一步提高低收入劳动者的劳动报酬。
5、合法维护劳动权益。加大农民工工资清欠力度,在建筑工程领域建立了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凡在全县辖区范围内承包的建筑工程项目施工企业都必须按工程总造价的5-10%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今年 1-8月,共为61名农民工追回欠薪27.66万元;劳动争议、劳动纠纷案件结案率达到100%,企业生产环境、安全防范措施明显改善,弱势群体权益得到有效维护。
二、弱势群体就业存在的主要问题
目前,我县城镇登记下岗失业人员3108人,被征地农民908人(不含集体土地补偿人员),城镇低保732户1932人,农村低保6483户16861人(其中“五保”供养人员1540人),残疾人6707人。近年来,虽然弱势群体在就业、保障、维权等方面得到全社会的高度重视,生产、生活状况得到极大改善,但由于弱势群体一些特有的“弱势”,在就业方面仍存在诸多问题:
1、文化水平低,就业技能缺乏。部分国有、集体企业改制下岗人员大都年龄偏大,而许多进城务工人员又因为学历较低,就业技能缺乏,造成就业难度加大。
2、身体有残疾,工作不能胜任。一些就业困难人员之所以为弱势群体,其中有相当一部分人由于自身的缺陷,在就业过程中,常遭遇用工歧视,或面临比正常人更多的问题,从而造成就业困难。
3、适合岗位少,公益岗位不够。目前我县就业结构性矛盾依然突出,适合弱势群体就业的岗位不多,而政府开发的公益性岗位还不能满足弱势群体需求。
4、自身欠努力,观念有待转变。部分人员自认为是弱势群体,存在等、靠、要思想,自身努力不够,指望政府、社区出面帮助其解决问题。
三、促进弱势群体就业的几点建议
做好弱势群体就业工作,事关全县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事关和谐尤溪建设的进程。必须按照党的十七大报告中提出“要完善面向所有困难群众的就业援助制度,及时帮助零就业家庭解决就业困难”精神,以统筹城乡就业工作为主线,全面落实新一轮积极就业政策,不断健全弱势群体就业帮扶机制,使其早日摆脱弱势处境,实现充分、稳定就业。
1、营造关爱弱势群体环境。树立“就业优先”发展理念,把促进就业摆在突出位置,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把经济社会发展与扩大就业结合起来,注重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注重扶持中小企业,注重发展非公有制经济,注重采用灵活多样的形式,为包括城市弱势群体在内的就业困难群体提供更多的就业机会。充分认识解决就业问题的极端紧迫性和重要性,将弱势群体就业作为民生工程的重要指标,纳入考核内容,充分发挥统筹城乡就业和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等机构作用,定期会商,通报情况,研究问题,确保促进弱势群体就业工作顺利开展,形成全社会关爱弱势群体就业的良好氛围。
2、健全弱势群体登记制度。目前我县原有的国有企业、集体企业改制下岗人员档案基本进入县劳动就业中心,据不完全统计,这部分人中有80%已隐性就业,但有些人员岗位不固定、收入不稳定。另外,由于我县人口多,弱势群体成员构成比较复杂,为此,要进一步巩固我县劳动保障“三基”建设成果,依托县、乡劳动保障工作平台,健全各类基础工作台账,摸清弱势群体底子,建档立卡,完善数据库,动态掌握辖区内就业困难人员的基本情况,为开展优质高效的就业服务工作提供强有力保证。同时,加强就业服务机构建设,形成以劳动保障部门为主导,残联、民政等部门和社会民办就业服务组织共同配合,积极为弱势群体免费开展职业介绍、职业指导、职业培训等服务,提高其就业成功率。
3、落实促进就业相关政策。一是政府要安排促进就业专项资金,设立公共就业服务项目,帮助弱势群体人员就业。二是充分发挥就业专项资金使用效益。继续施行鼓励用工单位吸纳下岗失业人员、残疾人等弱势群体奖励政策,对企业及其它用工单位吸纳一定比例下岗失业人员或其他弱势群体人员,并签定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给予用人单位一定的岗位补贴或工资性补贴;鼓励弱势群体自主创业,逐步扩大小额担保(贴息)贷款范围,对有意开展自主创业的弱势群体,各相关部门要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特别是在小额担保贷款上,要利用担保基金,放宽条件限制,为其创业提供必要的资金支持。三是加大力度安置弱势群体人员就业。既要发挥劳动力市场的基础性作用,又要通过政策性安置、政府购买岗位等方式予以妥善安置弱势群体就业。政府投资兴办的项目,要优先招用就业弱势群体人员;财政拨款的机关事业单位要拿出一部分空缺和新增后勤服务岗位,优先安置弱势群体人员就业;财政拨款或通过居民缴费形成的居民区卫生保洁和园林绿化、停车场管理等公益性岗位必须安置弱势群体人员。四是在为城乡劳动者免费提供就业培训、免费提供职业介绍、免费提供创业服务的基础上,对弱势群体高看一眼、厚爱一层,在各方面予以照顾和倾斜。
4、构建和谐稳定劳动关系。劳动关系是否和谐是城乡劳动者特别是弱势群体实现充分就业的前提条件。一是加大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力度。加强劳动监察“两网化”建设,集中人员开展清理农民工“欠薪”、整治非法用工等专项活动,增强化解劳动争议、劳资纠纷的预见性和主动性,为弱势群体提供法律援助,维护劳动者的公平就业、平等就业权力。二是全力落实劳动合同制度。巩固劳动合同三年行动成果,加大法律宣传力度,集中力量、集中时间开展劳动合同签订情况的督促、检查,提高企业及弱势群体签订劳动合同的意识,从劳动合同制度层面上保证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三是积极探索建立农民工社会保障制度。进一步健全建筑企业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加大建筑等领域农民工保证金征缴力度,促进农民工工资的及时兑现。力争将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扩大到交通、水利、农业等领域。加强企业缴纳工伤保险的检查和督促,着力提高企业为员工缴纳工伤保险的意识,进一步扩大工伤保险覆盖面;积极探索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办法和推进农民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工作,制定被征地农民的就业培训和社会保障政策;认真做好农民工基本养老保险异地接续、转移的各项工作,进一步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让更多的城乡劳动者纳入社会保险范畴,使包括弱势群体在内的广大城乡劳动者,在逐步完善的就业服务体系、劳动保障体系中得到更多的实惠。
5、建立部门工作合力机制。弱势群体的就业问题是事关普通群众的一项民心工程,帮助弱势群体实现稳定、充分的就业是相关部门共同的责任。一是县、乡镇就业服务平台要增强积极性和主动性,广泛开展就业再就业援助活动,通过建章立制,使城市弱势群体成员常年都能得到规范周到的就业服务。突出工作针对性,在农村,要以帮助“零转移家庭”实现“一户一就业”为重点,对“零转移家庭”进行登记造册,实行跟踪服务。在城镇,以“4050”下岗失业人员和“零就业”困难家庭为重点,通过牵线搭桥,加强对口援助,实现城镇“零就业家庭”动态归零目标。二是突出社区(村)的一线作用。社区要根据弱势群体台帐,摸清致困原因,注意经常保持与就业困难对象的联系,坚持每季度联系、回访一次,及时掌握就业信息,以便及时提供再就业服务,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为就业困难人员申领各种困难补助。三是突出就业弱势群体人员就业观念转变。各就业服务机构要进一步加强对弱势群体的职业指导,帮助他们转变择业观念,使其树立先就业、后择业的思想。弱势群体人员对自己的能力要有一个合理的评估,尽量避免“高不成、低不就”现象,改变等、靠、要的依赖思想,通过自身不懈努力,早日实现就业,自食其力。四是突出相关部门的协同配合。财政、民政、残联、工会、工商、税务、城管等社会各有关方面要共同参与,齐心协力把现有的政策具体落实到位,在实践过程中不断得以完善,促进全县弱势群体充分、稳定就业,促进尤溪经济社会和谐、健康发展。(作者为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