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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大力推进三明市城镇化建设的若干对策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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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老秘 发表于 2010-11-15 14:43:1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公文写作培训班
一、提出推进三明市城镇化建设的六条理由: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明确提出:要积极稳妥推进城镇化,提升城镇发展质量和水平。要着力提高城镇综合承载能力,要把解决符合条件的农业转移人口逐步在城镇就业和落户作为推进城镇化的重要任务,全方位提高城镇化发展水平。要把统筹城乡区域协调发展与推进城镇化结合起来,大力拓展发展空间。㈡刚刚颁布的2010年中央一号文件---《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大统筹城乡发展力度,进一步夯实农业农村发展基础的若干意见》中,关于推进城镇化改革的内容,从篇幅到政策的力度上都是空前的。从这个意义上讲,中央一号文件是推进城镇化建设的总纲领。㈢今年23日,胡锦涛总书记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专题研讨班开班式上,就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重点工作提出了8点意见,其中第一条意见提出:要加快调整城乡结构,加快推进城镇化。㈣三明市城镇化水平低于全国、全省平均水平,不仅阻碍工业化进程,而且造成第一产业比重难以下降,第三产业发展空间不足而比重难以提高2007年三明市城镇人口110.8万人,城镇化水平42.3%,比2000年的38.6%提高3.7个百分点,比全国的44.9%2.6个百分点,比全省的48.7%6.4个百分点,居全省第六位。2008年我市城镇化水平43.3%,比上年提高1个百分点,但城镇化水平仍居全省第六位。有测算表明,城镇化率每提高1个百分点,将会有1千多万人进入城镇居住和生活,拉动最终消费增长约1.6个百分点。㈤在刚刚颁布的《三明市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加快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决策部署的实施意见》中,提出了加快小城镇规划和建设,推动小城镇建设规模化、特色化的目标。㈥刘道崎市长最近在市十一届人大五次会议上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要加快小城镇建设,着力推进高速公路互通口、快速铁路客(货)运站所在镇发展,着重抓好17个重点中心镇建设,以中心镇建设带动城镇化水平提高。

  二、大力推进三明市城镇化建设的五条对策建议

  ㈠加强领导,不断提高三明市的城镇化水平。一要加强领导,不断提高三明的城镇化水平。对确定的17个重点中心镇,从市到区、县(市)、重点中心镇,都要建立和完善城镇建设领导小组,由党政主要负责同志挂帅,把17个重点中心镇建设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二要加强17个重点中心镇的执法队伍建设。通过对市、区、县(市)、重点中心镇党政领导进行多种形式、多种渠道和多层次的培训,努力造就一支熟悉和精通城镇化业务的人才队伍;三要对17个重点中心镇建立考核激励机制。建立综合考评体系,达到考核标准的镇给予奖励,实行动态管理,每两年进行一次考核。

  科学规划,合理布局,确保城镇化建设积极稳妥地推进。一要突出规划的科学性。对确定的17个重点中心镇,要实施“人口向城镇集中、乡镇企业向小区集中、土地向种田能手集中”的发展战略,特别要理清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城镇体系规划、城镇建设规划、土地规划之间的关系;二要抓好17个重点中心镇的规划编制和修编工作。对其中已编制城镇总体规划和修建性详细规划的中心镇,要根据建设实际需要加以修编和完善,对未编制城镇总体规划和修建性详细规划的中心镇,要按照《三明市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加快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决策部署的实施意见》中的目标和要求完成规划编制工作;三要突出编制内容特点。17个重点中心镇的小城镇建设总体规划,要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城市规划设计单位、大专院校编制。要把各个城镇的特色充分挖掘出来,注意城镇建设特色的塑造,形成一批特色小城镇;四要加强对17个重点中心镇规划的管理和监督。完善17个重点中心镇的规划建设管理机构,建议由市财政安排一定的规划专项经费,并要求区、县(市)、重点中心镇配套资金;五要严格执行规划,确保17个重点中心镇规划的严肃性和强制性。规划决不能随领导人的调整而变更,随领导人的意志而转移。

  ㈢发挥区位优势,大力发展多元化城镇经济,增强城镇化建设的活力。抓好17个重点中心镇建设,必须以产业为依托,立足当地的资源、区位、交通、旅游等方面的优势,做到宜工则工、宜商则商、宜旅则旅。要抓住已经形成或正在形成的特色产业,一业为主,多业驱动,以“兴业”带动建镇。要做到“五个结合”:一要把城镇化同工业化结合起来。在推进城镇化过程中,必须首先要加速工业的发展,要立足资源优势,把发展工业同城镇化建设结合起来,既建立独具特色的工业体系,又建设特色鲜明的城镇;二要把城镇化同农业产业化结合起来。要以城镇为依托,培育和发展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在快速推进农业产业化的同时促进城镇建设和发展;三要把城镇化同“回乡创业”结合起来。鼓励和引导外出务工人员带着积累的资金、技术和项目回乡创业,丰富家乡经济产业,壮大城镇经济实力;四要把城镇化同发展乡镇企业结合起来。扶持发展壮大一批农业深加工企业,激发乡镇企业活力;五要把城镇化同发展第三产业,特别是现代服务业结合起来。鼓励建立适应当地经济发展特点的专业批发市场,以市场促进小城镇周围的农村经济发展和带动乡镇企业的发展,鼓励各种类型的农产品流通。积极发展新兴服务业,加快发展与工业联系非常紧密的交通运输仓储业、物流配送、信息咨询、会展业等,稳步发展商贸业、餐饮旅店业、旅游业、金融保险业、房地产业。 

  ㈣大胆探索与城镇化配套的改革措施,促使农村人口有效地向小城镇集中。一是大胆改革户籍制度。对确定的17个重点中心镇,全面实行按属地和职业划分户口类别,以身份证为合法证件的自由迁移和登记有效政策。农民在任何一个小城镇,只要有固定住所,有比较稳定的职业,有生活来源,就要允许落户,并且在子女人托、入学、就业、参军、社会保障等方面,均享受原有城镇居民同等权利;二是改革农村集体财产拥有方式,允许农民保留其迁移户口后的分红权利;三是正确处理入镇农民与承包地的关系。如果农民有要求,就要保留其迁移户口后对土地的承包权利。这样,入镇农民就不会有后顾之忧;四是改革农民的宅基地使用办法。农民进入小城镇首先要解决住的问题,而宅基地是一种比较大的支出负担,这也阻碍了农民积极入镇,应允许入镇农民利用原有宅基地按一定折算标准置换城镇住宅用地;五是落实和完善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政策。对17个重点中心镇中耕地被占的失地农民,要分类解决保障问题,实现落实保障、土地置换、户籍转型"三联动",要合理确定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和补助水平,实现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健全临时救助制度;六是多渠道多形式改善农民工居住条件,鼓励17个重点中心镇对有稳定职业并在中心镇居住一定年限的农民工逐步纳入城镇住房保障体系;七是规范收费行为。入镇农民除了依法纳税外,不得向他们收取增容费、落户费等五花八门的费用;八是在17个重点中心镇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做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农村医疗救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政策衔接。

  ㈤用好用活各项政策,扎实推进我市城镇化建设步伐。大力推进17个重点中心镇的城镇化建设步伐,必须用好用活各项政策。一要用改革的思路和市场经济手段,多渠道筹措17个重点中心镇的建设资金。要学习和借鉴其他城镇“市场筹资为主、政府补助为辅,政府投资、社会集资、农民带资、招商引资等多渠道融资”的经验,通过提供特许经营权和实行招标承包等方式,吸收外资和民间资本参与城市基础设施的投资,充分吸纳民间资金参与房地产开发、旧城改造和新村建设;二要用好用活土地政策,保障17个重点中心镇建设的用地供应。建议市委、市政府对17个重点中心镇,开展农村居民点或空心村整理试点工作,通过土地整理,把零星分散村落集中安排到城镇周围,通过土地置换,调整农用地与建设用地布局,增加17个重点中心镇的建设用地规模,提高土地集约利用水平;三要加快制定具体办法,完善17个重点中心镇的农村土地承包政策。要全面落实承包地块、面积、合同、证书“四到户”,扩大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试点范围,保障必要的工作经费。加强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和服务,健全流转市场,在依法自愿有偿流转的基础上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加快构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体系;四要17个重点中心镇进行财政管理体制创新,合理规范各项资金用途。可规定在17个重点中心镇范围内收取的城市维护建设税全部用于本镇基础设施建设,在17个重点中心镇范围内收取的土地出让金留成部分全部用于支持工业重镇重点企业、重点项目工业经济发展,在17个重点中心镇收取的排污费和水资源费除上缴国家、省部分外,全部用于各镇环境污染治理和水资源保护;五要用好环保政策,在17个重点中心镇建设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城镇。引导农民建设富有地方特点、民族特色、传统风貌的安全节能环保型住房。加快推进农村户用沼气、大中型沼气和集中供气工程建设,加强沼气技术创新、维护管理和配套服务。支持17个重点中心镇开发利用新能源,推进农林废弃物资源化、清洁化利用。要实行以奖促治政策,稳步推进17个重点中心镇的环境综合整治,开展农村排水、河道疏浚等试点,搞好垃圾、污水处理,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使生态环境随着中心镇建设越来越好。

  提案答复

  民建三明市委员会:

  贵委提出的《关于大力推进我市城镇化建设的若干对策建议》(第101026号提案)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十分重视城镇化建设,做了大量调研、论证和实际工作。2004年,市委、市政府制定出台了《关于加快推进小城镇建设的若干意见》和《三明市域城镇体系规划》,提出了推进小城镇发展的一系列政策措施。2010年初,市委、市政府结合我市实际,确定了19个区位较好、发展较快、建成区面积较大、非农产业人口较多、城镇功能配套较全、具有较强带动辐射能力的中心乡镇(其中永安小陶镇和尤溪洋中镇被列入全省综合改革建设试点小城镇),将中心乡镇建设工作列入市委、市政府2010年的重点工作之一。目前,《三明市人民政府政府关于推进省小城镇综合改革建设试点镇和市中心乡镇发展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正在制定中,已反复征求市直有关部门和县(市、区)政府意见,并经多次修改,对全市中心乡镇的发展提出具体目标任务和要求。《实施方案》将全面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在福建视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和《三明市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加快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决策部署的实施意见》,按照“规划先行、典型引路、完善设施、统筹协调”的要求,遵循城镇化发展规律,创新小城镇发展机制,发挥资源优势,强化产业支撑,实施综合开发,增强集聚能力,逐步将中心乡镇建成布局合理、特色明显、设施配套、生态优美的新型宜居城镇,努力实现城乡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就业和社会保障一体化和均等化。

  针对贵委的建议,我们将重点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大力推进中心乡镇发展,以带动全市的城镇化进程。

  一、高起点编制规划

  坚持高起点、高标准、高质量编制中心乡镇总体规划、专项规划和详细规划,突出综合配套、科学合理、各具特色,经得起历史检验。力争在年底前完成总体规划(修编)和主要专项规划及近期建设用地的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工作。强化规划管理和衔接,统筹协调中心乡镇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城镇体系规划、城镇建设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编制,与基础设施、环境保护、社会事业发展等专项规划相协调,并与新农村建设规划等相衔接、相配套。做好规划实施的监督管理,县(市、区)规划建设主管部门和乡镇政府要按照职责分工,认真履行规划管理职责,未编制规划的一律不准建设,已编制规划的,不得随意调整与修改规划。

  二、提升城镇整体水平

  强化中心乡镇的基础设施建设。按照统一规划、适度超前、统筹兼顾、确保重点的要求,完善中心乡镇与高速公路、干线公路和铁路的连接。建设集中式供水系统,或通过与城市联网和区域联网的方式建设清洁可靠的饮用水保障设施,提高安全供水普及率。完善垃圾收集、清运、无害化处理体系,推广完善“户集、村收、乡(镇)运、县(市、区)处理”的城乡一体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运行机制或直接建设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提高集镇管理水平。建立健全卫生管理、绿化管理、设施维修和养护管理等规章制度,广泛开展文明卫生创建活动,做到车辆停放有序、摆摊设点规范、门前“三包”制度落实、户外广告设置合理、镇区整洁美观。建立健全乡镇环境卫生资金投入、巡查督查、日常保洁、垃圾处理收费等长效机制,促进镇容镇貌根本改观,全面提高集镇管理水平。

  三、建立特色产业支撑

  ()推进现代农业发展。积极调整农业产业结构,做强优势特色农业,率先做大林竹、畜牧水产、果蔬、茶叶等产业,打响特色产业品牌,形成一批科技含量高、经济效益好的特色农业产业。建立农业规模化生产基地。扶持能发挥产业优势、具有一定规模和发展前景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引导农业产业化企业到中心乡镇工业集中区落户,并在龙头企业评审、企业贷款贴息等方面给予支持。大力发展品牌农业、生态农业,积极发展具有良好市场前景的有机食品和绿色食品。

  (二)强化特色产业培育和集聚。根据实际,培育各具特色的工业强镇、商贸重镇、旅游名镇。要立足资源优势,加速工业的发展,把城镇化和工业化结合起来,建立独具特色的工业体系。支持和鼓励中心乡镇建设产业功能区,做大做强特色块状经济,引导农村二、三产业向功能区集聚。鼓励农民进镇务工经商办企业,鼓励非公有制企业到中心乡镇落户。新上工业项目原则上均应进入工业园区,鼓励和引导中心乡镇周边的一般乡镇新建工业项目向中心乡镇工业园区集中。对其他乡镇迁入中心乡镇工业园区的企业,可以保持隶属关系不变、统计渠道不变、税费分成结算办法不变。

  (三)加快商贸物流业发展。积极支持中心乡镇申报省商业重镇,大力引进新型零售业态加盟连锁农产品店入驻,促进中心乡镇商贸业发展。推进中心乡镇集贸市场升级改造和“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农家店建设,开拓特色农产品市场。鼓励发展特色旅游业,依托优势资源,大力发展观光农业和“农家乐”等乡村旅游。深度开发当地传统特色饮食和品牌土特产品,进一步带动当地商贸、餐饮、流通等传统服务业发展。加快发展信息咨询、技术服务、金融保险等面向生产和民生的服务业,有条件的中心乡镇可发展物流配送等生产性服务业。

  四、促进社会事业发展

  (一)提升教育质量。集中财力、物力办好标准化的初中和小学,办好若干所优质幼儿园,加强青少年校外活动场所建设,逐步建立布局合理、规模适当、经济实用、功能配套的优质教育环境。2012年前,省试点镇的中心小学和初中完成“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建设的市级评估验收,完成一所乡(镇)公办独立中心幼儿园建设并通过市级农村示范性幼儿园评估。市中心乡镇也要参照此标准,努力提高办学水平。

  (二)发展卫生事业。加强中心乡镇卫生院建设,实现房屋、设备、技术及管理“四配套”,并逐步发展为集医疗、预防、保健、康复、健康教育和计划生育指导等“六位一体”的医疗卫生服务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提高综合服务能力。2012年前,省试点镇卫生院要达乙类卫生院标准,市中心乡镇卫生院也要不断完善设施提高档次。

  (三)加快公共文化休闲设施建设。按照规划要求,选择适宜地段建设集娱乐、休闲、健身为一体的文体休闲广场或游乐公园。推进建设文化站、图书室、体育活动室等功能一体的文体活动中心。鼓励、引导和发展新型社会化服务组织。推进以科学研究、技术推广、信息传递为主体的科技服务中心建设。

  五、加强公共服务管理

  构建城乡一体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好县、乡、村三级联网的公共就业服务工作网络,将就业服务职能延伸到村镇。针对各类就业群体和用人单位的需求,有针对性地免费提供政策咨询、职业介绍、职业指导和就业信息服务。实施职业技能“订单”、“定向”培训,为小城镇产业发展提供专业技术工人。加快建立乡镇、社区(村)两级劳动保障平台,探索建立符合中心乡镇特点、城乡衔接的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保险体系,完善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制度。大力发展以扶老、助残、济困、赈灾为重点的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建立健全新型社会救助体系。

  六、创新投资发展机制

  围绕中心乡镇发展,因地制宜,大胆创新,先行先试,创造有利于小城镇发展的开发机制,走出一条在政府引导下主要依靠社会资金发展的路子。创新投融资机制,通过BOT BT 、项目融资、经营权转让等方式,吸引社会资金参与中心乡镇公共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领域的建设和经营。中心乡镇可组建城镇建设投资公司, 实行项目综合开发、滚动发展。积极探索部分公用设施实行有偿使用制度。盘活国有土地,统筹管理行政事业单位资产,鼓励中心乡镇通过拍卖公共设施、公共场所、大型文化体育活动的冠名权、有限期承担企业广告等形式,增加中心乡镇建设的资金来源。强化小城镇经营,进一步完善土地收储、拆迁、出让机制,合理编制土地收储和出让年度计划,确保政府合理收益实现,为中心乡镇建设筹集资金。

  七、制定鼓励发展政策

  即将制订下发的《实施方案》,执行省政府(闽政〔20104号)文件和省政府办的三个配套文件精神,并根据市直部门提出的意见,提出了我市支持省试点镇市中心乡镇发展的政策措施共七个方面32条,主要涉及基础设施投资、财税支持、金融支持、用地支持和支持房地产发展、促进人口集聚、提供优质服务等方面优惠政策,除预安排省试点镇用地专项指标外,其余的省试点镇优惠政策全部扩大到市中心乡镇适用,集中方方面面的资源和力量,支持和推进中心乡镇加快发展,促进我市城镇化建设进程。

  八、加强组织领导保障

  中心乡镇建设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难度大,任务重,各级各部门必须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全力推进。我市将成立三明市推进省小城镇综合改革建设试点镇和市中心乡镇发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市加快推进中心乡镇发展的组织协调工作。市直有关部门负责研究制定有利于中心乡镇发展改革的政策和配套措施。建立市直有关部门挂点联系19个中心乡镇制度,增强服务意识,在资金、技术、项目等方面,给予中心乡镇支持和倾斜。各县(市、区)政府是推进辖区内中心乡镇发展的责任主体,有专门领导和工作班子牵头负责,对中心乡镇发展发挥主导作用,有组织、有步骤地加快推进中心乡镇发展。中心乡镇党委、政府结合当地实际,制订工作计划,细化分解目标,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强化考核,抓好落实,全力推进中心乡镇发展。

  最后,感谢您对我市城镇化建设的关心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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