靠权力“封口”更恶劣
林蔚
三天过去了,被困在山西王家岭透水煤矿下的153名矿工仍生死不明。就在全国人民都为之揪心之时,有媒体报道说,当地政府方面对救援现场的控制越来越严格,除连换3次通行证外,在通往王家岭煤矿的路上还设了3道关卡防家属防记者,甚至出租车公司都向司机作了特别交待,不要载记者去王家岭煤矿。
笔者不怀疑此报道的真实性。因为几乎在同一时间,一位中央媒体的朋友告诉笔者,为了在报道中增加、普及一些大型煤矿安全生产措施和设备的相关知识,他们约请有关部委属下研究机构的专家作介绍,可专家们都以“上面打了招呼不能谈”为由拒绝了。
出了这么大的事,政府除了千方百计营救生命,当务之急最该做的就是及时公开信息,让公众知道实情。令人不解的是,对于最该做的这件事,有关方面却在反向操作。有形的——在通往矿难现场的路上设卡;无形的——用“招呼”给相关专家嘴上设卡。为什么要这样?难道害怕什么、想掩盖什么?
这不禁令笔者想起几天前新闻出版总署刚刚通报的河北蔚县矿难收受“封口费”事件相关处理情况。在那次被定性为“恶性瞒报”责任事故中10名收了矿主“封口费”的记者有8人已受到严厉的刑事处罚,其中,最高的刑期长达16年之久。
法律已用庄严的判决将蔚县矿难“封口费”事件定性为刑事犯罪,那此次王家岭矿难中发生的种种“封口”行为,又算什么呢?
相比起来,河北蔚县的私人小矿主岂不是太“可怜”了?同样是矿难,小矿主只能花钱“封口”,破财消“灾”,而有官方背景的国有大矿,却不用花钱,不用低声下气地忍受黑记者讹诈,靠一个招呼,一条黄白相间的警戒线,就可以让媒体和公众难以实时接近真相,让信息屏蔽,让媒体失语。
说实话,至少在笔者看来,以权“封口”比私人老板用钱“封口”更恶劣,因为后者不过是钱与媒体报道权和公众知情权的私下交易,而前者却无异于以势压人,是行政权力对媒体报道权和公众知情权的公然践踏。
在今春全国两会上,温总理说要为人民群众监督政府创造条件。短时间内达不到这一高要求谁都能理解,但所有的政府部门、机构以及官员们都务必明白,没本事“创造条件”就算了,起码不能人为地设置障碍,否则,与那些派发“封口费”的煤老板何异?
为了政府的体面,为了公众的尊严,更为了此时仍困在漆黑深井中的153个兄弟以及他们绝望的亲人,把封在路上的、嘴上的“卡”都撤了吧!公众有权了解全部实情。
要城管也要顾摊贩利益
李倩 伍晓阳
3月26日夜间至27日凌晨,在昆明市一农贸市场门口发生了一起城管执法人员与占道经营者之间的纠纷,引发众多群众围观并发生冲突,导致10多名执法人员和民警受伤,数辆汽车被砸坏和点燃,部分群众受伤。这一冲突事件再次显现了城管执法和小摊贩生存之间的矛盾。我们需正视这些矛盾,在加强城市管理的同时,采取更多有效的、人性化的措施来保障这些流向城市的农村劳动力及城市低收入人群的利益。
近年城市化进程加快,对城市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同时,越来越多的农村人口流向城市,部分缺乏知识技能的农村劳动力和城市低收入人群通过摆摊维持生计。
人们对一些城管的“粗暴”执法及一些城管对小摊贩的追赶、处罚深感不满,而城管也在“管与不管”的尴尬境地中进退两难。事实上,城管执法有理有据,小摊贩为生存也天经地义。
当然,小摊贩占道经营确实对城市通行、城市环境带来不便。其出售的食品也存在某些安全隐患,销售的一些商品没有质量保证和售后服务,但这些问题是可以规避和改变的。政府应在这种关系中平衡和担当,在推进城市化建设的同时,为小摊贩等低收入人群提供相应的生存和发展空间,指导和鼓励其就业和自主创业。
城管和小摊贩要换位思考,加强、加深平时的沟通和理解;也需加大对城管和小摊贩正面典型的宣传和表彰,传扬他们的经验;综合考虑卫生、交通等因素,在合适的地带、时段,提供一些免费场所让小摊贩经营,降低卫生、管理等方面的费用;多个部门应合力提供更多的就业岗位,加大对小摊贩的培训和教育;增加市场的增量和容量,降低进入市场经营的门槛,减轻小摊贩的经营压力。
城管执法部门要积极探索柔性和刚性执法的有效契合,外树形象,内强素质,通过加强培训,提高执法人员的总体素质,执法时要更多体现文明执法、人性化执法。当前,由于城管部门人手不够,大量聘用了“协管员”,但他们的整体素质良莠不齐,不少人的工作方式方法存在问题,使得执法的严肃性和公信力大打折扣,这个问题亟待妥善解决。
此外,有必要尽快出台一部国家层面的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法律,从其法律渊源、执法依据和职权范围等方面进行明确。即使立法,也应像《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那样,有许多规定倾向于消费者,城管法首先应明确城管所尽的义务,而非权力。
防“旱灾通胀”自我实现
尚前名
当前,部分省区市出现粮价上涨现象,有人将矛头直指西南大旱,并对旱情是否会助推本已显紧迫的通胀预期表示了担忧。
其实,西南并非我国粮食主产区,对粮价的影响“量微言轻”。本阶段粮价上涨并非单一因素形成。季节性因素以及国家对粮食收购价格的提高,都会导致粮价的相应上升。因此,对部分地区粮价上涨无需作过度解读。而更大的信心则来自于我国连续6年粮食大丰收,粮食储备充裕。即使部分市场临时出现供应紧张,国家也有足够能力运筹应对。
当然,这并不表示人们可以掉以轻心。且看,2月份我国CPI同比涨幅已达2.7%,距今年3%的控制目标仅一步之遥,比2.25%的一年期居民储蓄利率高出0.45个百分点。严格地说,中国已发生轻度通胀。此外,国家统计局日前公布的数据显示,3月上旬,全国200个主产县主要农产品价格中,粮食类普遍呈上涨态势。考虑到价格传递的滞后性,如果西南地区旱情持续,势必对将来CPI数据构成上行压力。
而更大的挑战则来自于对非理性市场行为的担忧。一来,旱区粮食减产几乎已成定局,对市场的需求亦将加大;二来,干旱范围已经开始向湖南和广东蔓延,并且北方地区旱情也已露头,或可能出现南北同旱的情况。
因此,此等诸多不利因素同时“袭来”将可能会使市场心理发生变化。有媒体报道,已有数家大型投行把西南旱情对通胀的影响作为专题进行研究。可见,已有市场力量试图借此大做文章。而在无形之手的助推之下,农产品市场很有可能因过度炒作而产生泡沫,对维持价格稳定产生不利影响。所以,对西南大旱可能带来的通胀预期,政府部门还应给予高度关注。
首先,加强政策宣示工作,展现政府的反通胀决心,避免由非理性通胀预期引发的“群羊效应”。通胀往往有自我实现的能力:本来市场并无出现通胀的物质基础,但基于某些原因使社会公众形成了非理性的通胀预期,并据此提高现阶段对相应产品的需求,导致产品价格加速螺旋上升,最终导致通胀如公众所“预料”的那样实现。
其次,综合运用各种经济、行政政策,化解物价上涨的压力。尤其是一旦出现市场需求非正常增长的情形,国家应启动应急预案,采取一系列粮食保障政策,保证市场供应充足。
再有,市场管理部门要加强监管,防止商贩利用当前大旱囤积居奇、哄抬物价,并对不法商贩予以严惩,切实维护市场秩序,保障公众利益。
完善见义勇为善后激励
林艳兴
近日,江西在京创业青年曾庆香和央视女记者刘薇联手救人英勇献身的事迹感动了许多国人。然而,见义勇为之后的一些事情却再次暴露出善后激励机制的缺失,国家亟待制定统一的见义勇为善后奖励办法。
曾庆香是3月9日在北京一起连环交通事故时路过现场停车先救了央视女记者,然后两人联手再救人时遇难的。其后接连发生的事情,让人寒心。
首先是遗体返乡路上遭欺诈。曾庆香遗属租车12日下午从京出发,13日下午17时行至京珠高速1042公里处湖北大悟县路段时,因发动机故障无法行驶拖至大悟县环保局右边一个汽修厂修理,耗时1天花费12100元,更换的竟是旧车上的发动机零件,且缸体型号也不对,还没有到家又无法行驶了。
其次是媒体报道“同命不同版面”。媒体起初报道此事时更多关注“央视女记者”,而忽略了“小人物”曾庆香。从3月9日到3月16日,刘薇的个人事迹几乎被媒体挖掘殆尽,曾庆香的信息却少之又少。当刘薇在八宝山开追悼会时,曾庆香却匆匆下葬,连遗体告别仪式都未举行。
其三是“见义勇为奖”兑现标准和地域模糊。曾庆香家乡信丰县政府很快授予了曾庆香“见义勇为先进个人”称号。而有记者在京替曾庆香申请“首都见义勇为奖”时,也因证明不足而暂缓。
经过媒体和网民的呼吁,上述问题已基本得以解决,被欺诈的钱财已全额退还,媒体报道迅速纠正了“近视”,北京方面正在认定其“见义勇为”奖。两人见义勇为的精神高度是一样的,令人感动程度毫无二致,但其身后故事仍让人觉得不公和不义。是什么造成了这种不公呢?笔者认为,机制缺失是一个重要原因。
据了解,在交通事故特别是连环交通事故中的伤亡,有相当部分是救人发生的。但这类见义勇为先进典型大多不为人所知。若建立见义勇为情况通报机制,由事发地及在现场单位和个人及时向有关管理部门和媒体通报情况,不但可避免这类“埋没”,及时报道,还可迅速启动救助救援机制,及时善后。
近年来,我国不少省(市、区)先后制定了见义勇为奖励和保障条例,但国家性的条例至今尚未出台,各省之间的条例互相不衔接甚至存在矛盾。可见,制定全国统一的见义勇为善后奖励办法势在必行。
见义勇为已不单是个道德问题,需要制度和法律来加以调整。应明确事发地、居住地责任,强调双方协调,并确立事发地为主原则和同命同价原则。经济奖励不一定要完全由政府来承担,而应鼓励全社会参与。如此,才可更好地倡导新风,弘扬正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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