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项就业扶持政策再延长一年
小型微利企业还将获得一年期所得税优惠
杨乃芬
中小企业,尤其是小型微利企业和困难企业明年将迎来更多的政策暖阳。
昨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联合下发通知,宣布去年12月开始实施、今年底到期的4项就业扶持政策,再延长一年。
这四项政策分别是“允许困难企业在一定期限内缓缴社会保险费”、“阶段性降低四项社会保险费率”、“使用失业保险基金帮助困难企业稳定就业岗位”和“鼓励困难企业通过开展职工在岗培训等方式稳定职工队伍”。
通知特别强调,重点向困难中小企业倾斜。在同等条件下,要优先受理中小企业缓缴社会保险费、享受社会保险补贴、岗位补贴和在职培训补贴的申请;经审核符合条件的,优先予以批准。
中小企业经营企稳回升
中小企业是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工业和信息化部部长李毅中,昨日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有关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情况时提到,截至今年9月底,我国中小企业达1023.1万户,超过企业总户数的99%。目前,中小企业创造的最终产品和服务价值相当于国内生产总值的60%左右,缴税额为国家税收总额的50%左右,提供了近80%的城镇就业岗位。
国际金融危机爆发后,中小企业举步维艰,中央出台了一系列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包括多次下调银行金融机构贷款利率、7次提高部分商品出口退税率、实施增值税转型、取消100多项行政事业性收费等。
李毅中表示,目前来看,中小企业生产经营出现了企稳回升态势。今年1~8月实现利润和上缴税金同比分别增长1.6%和10.4%。
加大政策扶持力度
从明年开始,除了此次延期的4项就业扶持政策,小型微利企业还将获得一年期所得税优惠,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李毅中表示,明年将加大财税等政策扶持力度,逐步扩大中央财政预算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专项资金规模,落实和完善对中小企业的各项税收优惠政策,特别是要把明年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减半优惠政策落实到位。
不过,东北财经大学税务系教授赵恒群告诉CBN记者,目前我国仅是从税法上对中小企业有相应的界定,而在社会经济统计口径上没有统一标准。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优惠政策的贯彻实施。
例如,明年将要实施的所得税优惠政策,仅适用于那些会计核算比较健全、税务机关可以实行查账征收的企业,而很多定期定额缴纳税收的困难中小企业,则没有被纳入优惠政策之列。
昨日,李毅中也表示,中小企业发展仍然面临很多困难和问题。例如融资供需矛盾依然突出、参与政府采购还比较困难、结构调整和转变发展方式困难较大、中小企业统计监测工作还比较薄弱,相关制度还不健全,政府对中小企业的扶持尚需进一步加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