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灯
《文稿,还能这样写》作者雄文《笔杆子碎语》作者王一端《机关文稿写作入门》作者杨新宇《机关文字工作五十讲》作者何新国
最新《公文写作培训课程》直播间《公文写作百法例讲》作者房立洲老秘网站长、《老秘笔记》作者老猫《公文高手的自我修养》作者胡森林
开启左侧

[农业生产] 落实粮食补贴政策 确保粮食生产安全

[复制链接]
安永老秘 发表于 2009-8-13 11:46:3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公文写作培训班

落实粮食补贴政策 确保粮食生产安全

●吴建国


  尤溪县是全国、全省商品粮基地县,有闽中粮仓之誉。2008年以来,我县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落实国务院促进农业和粮食生产发展政策措施的通知》(闽政文[2008]76号)精神,以及2008年4月17日黄小晶省长来尤溪调研的重要指示,以创新粮食补贴方式为突破口,按照有利于稳定粮食播种面积、有利于提高农民的种粮积极性、有利于防止耕地抛荒撂荒、有利于社会和谐稳定的“四个有利于”原则,先后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2008年粮食生产若干措施的通知》(尤委〔2008〕20号)、《尤溪县2008年种粮农民粮食补贴工作实施方案》(尤委办〔2008〕64号)和《2008年粮食农资综合直补和水稻良种补贴工作考评方案》(尤委办〔2008〕66号),粮食生产和粮食综合直补工作取得了较好成效。
  一、主要成效
  一是稳定了粮食播种面积。通过贯彻落实中央、省、市一系列强农惠农政策,强化粮食生产各项措施,一年来我县播种面积稳中有升,全年共落实粮食播种面积49.31万亩,产量15.97万吨。尤其是粮食综合直补政策落实到位后,大部分水旱轮作田改种水稻,连晚种植面积比年初计划扩大了7000亩。同时,加大订单粮食收购的补贴力度,有利于粮食收购任务的完成。
  二是提高了农民的种粮积极性。通过中央、省、市1号文件精神和粮食综合补贴政策的宣传,以及补贴资金发放到位,特别是近三年来补贴额度的大幅提升,使种粮户切实享受到党和政府政策的实惠,提高了农民的种粮积极性。对种粮大户的考评奖励,鼓励农村耕地的合理流转,有利于耕地向种粮大户集中、连片种植粮食、发展科学种田、提高劳动生产率、稳定粮食生产。我县种粮农民综合直接补贴发放实行按季分三个阶段兑现,全县发放原来农资综合直补的每亩18.45元部分和早稻、中稻、烟后稻、晚稻等综合直补资金共计2399.85万元。
  三是防止了耕地抛荒撂荒。通过加大种粮农民农资综合直补力度,实行按播种面积据实补贴后,一定程度上遏制了抛荒现象,公路沿线两旁、水源较为充足、地势比较平坦的边坡地和山垅田得到有效复耕。据统计,全年全县抛荒田复耕面积达3550多亩。
四是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方案以村为单位、因村制定,报乡镇审核后,召开村民代表大会,形成决议,按通过后的补贴方案认真执行,补贴面积的核实按村由农户申报,村复核,将每个农户的粮食农资综合直补和水稻良种补贴的面积、补贴标准、补贴金额按季登记造册,在村务公开栏和自然村显要位置张榜公示,接受群众监督,有效地防止弄虚作假,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同时,按照“有种有补、没种不补、先种后补、多种多补、谁种补谁”的办法来兑付补贴资金,真正把农资综合直补资金发放到有种粮的农户手里,较好地避免了不种粮拿补贴、种粮拿不到补贴现象,稳定了种粮户情绪,较好地维护了社会的和谐稳定。
  二、主要做法
  一是明确工作目标。通过落实种粮农户农资综合直补和水稻良种补贴政策,进一步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保护种粮农民利益,稳定粮食播种面积,防止抛荒,提高复种指数,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增加粮食总量,保证粮食生产安全,全年完成粮食播种面积49.31万亩、粮食总产15.97万吨、订单粮食收购1.4万吨。
  二是坚持一个原则。根据中央和省政府有关精神和要求,结合我县粮食生产实际,坚持“核实面积、按村结算、分季(稻作)发放、直补粮农、稳粮增效”的原则,认真做好粮食直补工作。
  三是制定补贴标准。我县是全省25个重点产粮大县,粮食农资综合直补的标准为每亩40元,与省下达的第三批农资综合直补资金每亩5元结合起来,从原来的每亩补贴40元提高到45元。根据我县粮食生产实际情况,采取以下补贴方式和标准:(1)原来农资综合直补的每亩18.45元标准和补贴方式不变。(2)认真落实省政府文件精神,确保农资综合直补每亩45元和早稻种植优良品种每亩良种补贴10元、中晚稻种植优良品种每亩良种补贴15元真正落实到有种粮的农户;(3)余下的资金可再按原有补贴方式进行补贴。(4)划出150万元作为提高订单粮食(稻谷)收购1.4万吨的补贴资金(即在原来每百斤补贴5元的基础上再补贴5元,达到每百斤10元)。
  四是确定测算依据。以省政府下达给我县2006年粮食生产指导性计划的播种面积53.33万亩为依据,要求各乡镇也按县2006年下达给各村的粮食生产指导性计划的播种面积为依据,测算各村的补贴资金。
  五是突出面积核实。补贴方案由乡镇具体指导,以村为单位,因村制宜制定,报乡镇审核后,召开村民代表大会,形成决议,按通过后的补贴方案认真执行,真正把党委、政府的主张变成农民的自我意愿。补贴面积的核实由乡镇具体负责,以村为单位,由农户申报,村复核,将每个农户的粮食农资综合直补和水稻良种补贴的面积、补贴标准、补贴金额按季登记造册,在村务公开栏和自然村显要位置张榜公示,无异议后,各乡镇上报县财政局,并由县财政局拨付邮政储蓄或农信社进行兑付。
  六是分季兑付补贴。早稻和原来农资综合直补的每亩18.45元,以及早稻良种补贴每亩10元,5月上旬核实面积、上报方案,5月中旬兑付补贴。中稻和烟后稻农资综合直补,以及良种补贴每亩15元,6月中旬核实面积、上报方案;连晚良种补贴每亩15元,以及连晚和杂粮农资综合直补,8月中旬核实面积、上报方案,9月中旬将补贴全部兑付清楚。补贴资金全部由县财政局按季及时从农发行“粮食风险基金”专户拨至农村信用社专户,通过邮政储蓄或农信社“一折通”直接兑付给农户,使补贴资金直接进折入户、直补粮农,不增加中间环节。在兑付补贴资金时,发放补贴通知书给农户,让农民切实体会到国家对农民的关怀。
  七是严防抛荒撂荒。全面开展农村耕地抛荒的调查统计,掌握各村耕地抛荒撂荒基本情况。强化土地流转工作,制定出台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工作方案和考评细则,加强土地流转规范管理和服务,开展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工作,引导农民在依法自愿有偿基础上,合理有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发展适度规模经营,防止耕地撂荒抛荒。明确防止耕地抛荒撂荒工作责任,实行乡镇党政一把手负总责,采取乡村干部包村包片包户的办法,层层抓落实的工作责任制。并对造成抛荒的原因进行深入分析,制定切实可行的解决办法。尤其对交通方便、地势较为平坦、水源充足的耕地做到不抛荒,对水源缺乏、确实不宜种植的田块,引导农民种植效益较好的经济作物。
  三、保障措施
  一是加强工作考评。为了确保粮食农资综合直补工作扎实有效开展,制定出台了2008年粮食农资综合直补和水稻良种补贴工作考评办法,县财政从本级预算中拿出100万元专项资金,作为促进粮食生产的奖励基金和工作经费,推进工作落实。考评分为对乡镇(村)考评和对种粮大户考评两个方面。对乡镇(村)采用百分制的办法进行考评,将抛荒耕地复耕工作、制定补贴方案、核实补贴面积、补贴资金发放、加强组织领导、粮食收购任务等六项列入考评内容。各乡镇也根据具体情况,对挂包领导和驻村工作组采取押金制度,并制订相应的考评办法。县根据考评结果兑现奖惩,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各奖励1万元、0.8万元、0.6万元。对种粮大户的考评设参评条件,种粮集中连片50亩售粮2万斤以上、租用耕地承包合同经乡镇土地经营流转中心备案、采用现代耕种方式推广“五新”的作为参评条件,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鼓励奖4名,分别奖励2万元、1万元、5000元、3000元。各乡镇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出考核考评方案,做到有力度、有创新。如实行乡镇领导分片包干责任制、押金保证制度、驻村干部奖惩责任制、对村工作考评“一票否决制”等。
  二是注重舆论宣传。通过召开会议、广播、宣传栏、张贴标语等多种形式,切实把中央、省、市1号文件精神和粮食直补政策宣传到位。如张贴《种粮农民粮食补贴宣传提纲》和《种粮农民农资综合直补、水稻良种补贴补资金通知书》等,真正把中央、省、市的强农惠农政策和种粮农民农资综合直补、水稻良种补贴政策宣传到户,做到家喻户晓,提高粮农的种粮积极性。
  三是坚持试点先行。农资综合直补工作要求各乡镇在5月10日前选择一个村先行试点,总结经验,试点之后全面推开;农村土地流转工作确定5个重点乡镇,重点乡镇选择3-5个村开展试点,非重点乡镇选择1-3个村开展试点,在试点的基础上全面推开,全县土地流转面积达5.18万亩。
  四是严肃工作纪律。努力做到“四到户一公布”和“六不准”。“四到户一公布”,即:政策宣传到户、清册编制到户、通知发放到户、资金兑现到户;在村部公开栏和自然村显要位置对粮食农资综合直补和水稻良种补贴落实情况进行张榜公布。“六不准”,即:不准抵扣任何款项,不准拖延补贴兑付时间,不准截留、挤占、挪用补贴资金,不准擅自改动补贴通知书内容,不准村、组集体代领补贴,不准以任何理由借机增加农民负担。以明察暗访的方式不定期地进行专项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通报,限期纠正,确保粮食补贴工作不出偏差;县设立粮食农资综合直接补贴和水稻良种补贴工作咨询和举报电话,各乡镇也设立举报电话,自觉接受广大种粮农民的监督。
  五是加强工作督查。为了确保种粮农民粮食综合直补工作落实到位,县委、县政府先后组织开展了三次督查活动。6月2日至4日、6月25日至26日、10月上中旬由县领导带队,县委农办、农业局、财政局、国土局、粮食局有关部门人员组成5个督查组,分别深入15个乡镇和部分村,每个乡镇随机抽查3个村,采取听、查、看、访等形式,对种粮农民综合直接补贴发放工作进行督查,有力地促进了粮食直补工作平稳有序地开展。
  四、主要体会
  一是便于实际操作是前提。粮食综合直补涉及面广、工作量大,我们在方案制定和实施过程中,重点考虑如何让基层、让有关部门便于实际操作,以此减少行政成本、提高工作效率。一方面,18.45元维持各村2007年的补贴方式和标准不变,2008年各村余下的资金也可以按2007年的补贴方式进行。另一方面,把工作重点放在种粮面积上,种粮面积落实的依据是原来分田的各户面积(田块),方式是实行农户申报、村(或村民小组)核实,实行公示,互相监督。减少了环节、下移了工作、分散了工作量,从而减轻了乡村干部的工作量,提高了工作效能,使直补工作较好地落到实处。
  二是搞好面积核实是基础。核实面积是做好粮食综合直补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是重点难点所在。由于各村情况不同、登记的面积原始资料不一,容易导致面积核实的偏差。所以一开始我们就把这项工作作为首要任务抓好落实,做到补贴面积的核实以村为单位,由农户申报,村复核、造册登记,进行张榜公示,然后由乡镇上报县财政发放补贴。采取以村为单位进行面积核实,有利于农户之间的相互监督,有效防止弄虚作假,体现公开、公平、公正,使补贴资金真正发放到有种粮的农户手里。
  三是创新补贴方式是核心。原来农资综合直补每亩18.45元是按责任田发放的,保持补贴方式不变,保证了政策执行的连续性。对于新增加的部分仍以此为基础,但突出种粮面积和农户,确保他们能够在新一轮的补贴高于全村平均补贴,提高农民的种粮积极性。全县还拿出150万元作为订单粮食收购的奖励,有利于促进订单粮食收购任务的完成。
四是建立考评机制是关键。制定出台粮食农资综合直补和水稻良种补贴工作考评办法,县财政从本级预算中拿出100万元专项资金,作为促进粮食生产的奖励基金和工作经费,并严格考评,做到既奖优又罚劣,提高了广大农村基层干部做好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这是确保粮食农资综合直补工作扎实有效开展的关键。
  五是加强工作督查是保证。县乡两级同时展开督查,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我们及时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有针对性地予以解决,有效地保证了种粮农民农资综合直补工作的顺利开展,确保补贴资金及时足额发放到户。
  五、下步打算
  为了进一步做好2009年的全县粮食直补工作,为全市乃至全省粮食直补工作提供更好的借鉴,县委、县政府把粮食直补工作作为农业农村工作的重中之重,在年初就召开常委会议研究这项工作,认真总结去年工作,深入分析存在问题,敢于大胆创新工作,对2009年的粮食直补工作提出了更加科学合理的方式方法,确保全县完成粮食播种面积52.9万亩、粮食总产19.26万吨、订单粮食收购1.5万吨。具体做好四个方面工作:
  一是把握工作原则。在坚持“核实面积、按村结算、分季(稻作)发放、直补粮农、稳粮增效”原则的基础上,坚持统筹兼顾、促进生产、公平公正、简便易行的原则,注重从党的农村总体政策取向和国家粮食战略安全大局出发,保持政策补贴一定的连续性和稳定性,使广大农民形成一种稳定的预期,充分发挥政策补贴的激励效果;注重推行“有种有补、没种不补、先种后补、谁种补谁”的办法,使资金分配更有利于支持引导种粮农户大力发展粮食生产;注重在工作中更加规范操作,接受监督,公正公开;注重在兑现政策中减少环节,便于操作。
  二是统一补贴方案。充分认识到在推行这项工作中增加了乡镇和村人力、物力和财力的负担,大胆改革去年因村制宜来确定方案的做法,由县里统一制定2009年种粮农民粮食补贴工作实施方案,对目标要求、补贴原则、测算依据、补贴标准、面积核实、兑付时间、兑付形式等进行统一明确,统一全县操作步骤,统一规范粮食补贴的对象和范围,使乡镇和村在推行中更规范、更统一。统一将种粮农民农资综合直补切成基数补贴和种粮补贴两块,基数补贴每亩18.45元按2008年度方式发放,种粮补贴以省财政核定的农资综合直补资金总额扣除基数补贴和先拿出120万元作为订单粮食收购补贴(10元/百斤)后外的补贴,按实际种粮面积进行发放。农户耕种自己承包地的,种粮补贴发放给其本人;耕地经营权依法自愿流转的,种粮补贴发放给受让方;农村集体机动地或国有农场土地发包给农户种植的,补贴发放给承包农户。再生稻补贴按两季计算,但再生季亩产必须达200公斤以上(含200公斤的)才认定为再生稻。对于水稻良种补贴按照省财政核定的当年度水稻良种早季和中晚季补贴标准,以及农户当年实际种植面积发放。
  三是简化操作程序。鉴于我县粮食直补工作的实践,今年我们提早确定补贴面积和补贴标准测算依据,及时改进测算办法,不再通过村民代表大会表决。村委会按季(稻作)组织粮食播种面积的申报、登记、公示、造册。每年5月上旬(早稻和再生稻头季稻)、8月中旬(中稻、烟后稻和连晚)和9月下旬(再生稻再生季),村委会按季组织农户自主申报种粮面积,登记、造册后在村部公开栏和自然村显要位置张榜公示7天。凡有异议的要重新组织丈量、核对,调整确认之后,对存在异议的面积进行二次公示。二次公示仍有异议的,上报乡镇政府裁定。村级公示确认结束后,由村委会将本村农户种粮面积列表上报所在乡镇政府。由乡镇政府组织力量对所辖各村委会上报的种粮面积进行核定,特别对每季水稻申报面积超过该村农户土地承包证书中水田面积总量的,进行重点核实。核定无误后,汇总数据,建立电子档案,并将结果报送县财政局、农业局。由县财政牵头,农业部门共同负责对乡镇上报的种粮面积进行审核抽查,对每季水稻申报面积超过该乡镇农户土地承包证书中水田面积总量的,要进行重点核实。审核无误后汇总数据报县人民政府。水稻良种补贴面积由县财政局、农业局汇总并报市财政局、农业局。最后由县财政局直接将补贴资金汇入农民“一卡通”或“一折通”。全年分季核实面积、分两次兑付补贴,基数补贴实行普惠制,在3月中下旬兑现;早稻、中稻、晚稻和再生稻都在10月中旬实行一次兑付,减少工作环节,压缩工作流程,提高工作效率,降低工作成本。但对个别村情复杂的村实行派员指导,一事一议,确保落实。
  四是强化督促检查。把落实粮食直补政策情况作为检验乡镇党政主要领导“执行力”的重要标准之一,作为乡镇绩效考评工作的重点内容,与乡镇签定工作责任书,实行党政一把手负总责。进一步加大对这项工作督查落实力度,把该项工作作为县委、县政府督查的重点,抽调财政、农业、纪检、监察、审计等部门业务精干人员组成督查小组,明确责任片区,从一开始就深入村组进行经常性督查,及时通报工作情况,对粮食直补工作不落实的乡镇和村坚决采取组织措施督促落实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0关注

11粉丝

795帖子

排行榜
作者专栏

关注我们:微信订阅号

官方微信公众号

客服个人微信号

全国服务热线:

0595-22880819

公司地址:泉州秘途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运营中心:福建省泉州市

Email:506070961#qq.com

Copyright   ©2015-2025  老秘网 责任编辑:释然Powered by©Discuz!技术支持:秘途文化  备案号   ( 闽ICP备19022590号-1 闽公网安备35050302000919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