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党中央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的全局出发提出的一项重大战略任务。基层党组织是我们党领导和执政的重要基础,是完成党和国家各项任务的可靠保证,是联系群众、团结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是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的前沿。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心在基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从基层基础工作做起。基层党组织要围绕建设和谐社会,发挥领导核心和战斗堡垒作用,保证党的方针政策得到贯彻落实,保证国家法律法规的严格执行。
一、 基层党组织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地位和作用
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在构建和谐社会过程中发挥着主体作用和基础性作用。正确认识基层党组织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地位,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作用,是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提出的必然要求。
1. 基层党组织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催化剂。发展是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只有发展才能为和谐社会奠定物质基础。目前我国存在的诸多问题与不和谐因素,大都是由经济社会发展不充分引起的。因此,基层党组织必须切实承担起领导经济社会发展的重任,要紧紧抓住发展第一要务,解放思想、开拓创新,在城乡统筹发展的大格局中,制定切合本地实际的经济社会发展战略,千方百计搞好经济社会建设,全心全意带领群众奔小康,推进经济社会发展,为建设富裕、和谐的社会主义社会奠定坚实的物质基础。
2. 基层党组织是社会稳定的推进剂。和谐社会是安定有序的社会,稳定是和谐的前提和基础。唯有稳定才能发展经济,才能达到社会和谐。目前,我国处于改革发展的关键时期,社会稳定问题呈现出了一些新的特点,群体性、突发性事件数量增多,纠纷与冲突涉及范围扩大,尖锐和对立的程度加剧。特别是在基层,维护社会稳定的任务十分繁重。这就迫切需要基层党组织充分认识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性,自觉担负起化解矛盾和纠纷的重任,切实解决社会治安中存在的问题,教育公民合理合法地表达自己的利益和诉求,防止过激行为,推进和谐社会向前发展。
3. 基层党组织是社会利益的整合剂。在我国社会转型的过程中,经济体制的转型带来了利益结构的变化,并且由这种变化导致利益矛盾和冲突,引发了体制转换中的不和谐问题,这个问题目前在基层十分突出。在利益分化和利益主体多元化的今天,许多矛盾和冲突来源于利益分配不均衡、不公平。基层党组织要真正代表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构建和谐社会,就必须从认真分析基层群众的利益状况、特点和结构入手,加大利益的整合力度,做好社会利益的整合工作。
4. 基层党组织是社会矛盾润滑剂。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体制的转换、利益格局的不断调整,各种矛盾和利益冲突在基层不断交织和日益尖锐起来,如土地征用、城镇拆迁、企业改制重组和破产、企业职工下岗、社会保障滞后、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农民工权益的保障、教育负担偏重等问题。基层党组织直接面对着这些矛盾和问题,如果不能有效地在基层化解这些矛盾和问题,将直接影响党组织的影响力、凝聚力和战斗力,社会和谐也将成为一句空话。因此,基层党组织承担着化解各种矛盾和利益冲突的重任。
5. 基层党组织是整合社会组织粘合剂。随着利益主体的分化和利益结构的多元化,出现了大量反映各种利益主体诉求的新的社会组织,如农村中的农民协会、各种合作组织,城市社区中的业主委员会、物业公司等,还有各种行业协会、学术研究会、中介组织等。这些社会组织是政府与人民群众之间的桥梁和纽带,它们在维护和促进社会和谐中发挥着十分重要的作用,直接或间接地起着协调利益、化解矛盾、排忧解难的功能。对于这些新出现的社会组织,基层党组织既要积极培育和支持,又要善于正确引导,努力形成党组织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基层社会管理格局,形成共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良好局面。
6. 基层党组织是社会活力的添加剂。社会活力是社会进步、协调、和谐的基础和条件。社会活力不断增强,是推动社会不断变化发展的现实力量和动力源泉,是现代社会的重要标志。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就是要最广泛、最充分地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发挥各方面的创造活力,不断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在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范畴中,一个重要内容就是充满活力。这就要求基层党组织在构建和谐社会的过程中要注重激发社会活力,全面贯彻十六大强调的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方针,坚决破除各种障碍,使一切有利于社会进步的创造愿望得到尊重、创造活力得到支持、创造才能得到发挥、创造成果得到肯定。基层党组织要支持人们进行理论创新、制度创新、科技创新和其他方面的创新。
二、基层党组织要在构建和谐社会进程中提高五种能力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一项系统工程,要从多方面努力,基层党组织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观,依据和谐社会建设的基本条件和要求,努力提高以下五种能力。
1. 宣传发动能力。要调动一切积极因素,采取多种形式、通过多种渠道,及时、有效地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向党内外群众宣传好,提高群众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知晓度,消除群众思想中因不了解政策而产生的对党和政府的误解甚至不满,引导群众走出思想误区,最大限度地把群众的思想统一到党和政府的方针政策上来,从而使广大群众自觉地投入到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构建和谐社会的伟大事业中来。
2. 化解矛盾的能力。基层党组织要依靠教育疏导化解矛盾,改进和完善做群众工作的方式方法,引导群众用发展的眼光看待前进中的困难,正确认识和处理利益得失问题,引导群众用正确的方式表达利益诉求,按照法定程序、依据政策法律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要积极预防化解矛盾,立足于防范,落实具体责任,尽可能把各类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和萌芽状态。
3. 民主管理的能力。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保证人民群众依法行使民主权利,使人民群众和各方面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更好地发挥出来,促进各种社会关系和谐,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保证。为此,基层党组织要以加强党内民主建设为重点,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要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党内民主参与管理机制,使广大党员真正享有对党组织负责人的选择权,对重大事务和事项的知情权,对重大决策的参与权和对党的各项工作的监督评议权,如实行“党务政务公开”、“发展党员公示”、“基层重大决策吸收党员和群众参与”等。
4. 处理突发事件的能力。进一步提高党和政府的危机处理能力,及时、有效地处理各种应急事件,是增强党的执政能力必须解决的重要课题。基层党组织能否维护社会的稳定和谐,非常关键的一点就是是否建立了一套有效的社会稳定机制,是否能果断处理突发事件。对于群体性事件要坚持依法办事、按照政策办事,既要依法维护群众的正当权益,又要坚决维护社会稳定。要建立健全处理群体性事件的协调机制,加强协作配合,形成化解矛盾的合力。要不断加强对新形势下各类群体性事件形成规律的研究,对可能出现的问题,提前采取有效措施,将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
5. 开拓创新的能力。要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需要,落实好党和政府的方针政策,妥善地解决好层出不穷的各种复杂矛盾和问题,没有创新能力是不行的。用老办法解决不了的新问题,走老路只会越走路越窄,必须创新工作思路,大胆改革,锐意创新,用新思维解决新问题,用新方法开创新局面。在加大社团党建力度,为整合资源、发挥作用提供组织保障。要创新流动党员管理办法,切实解决“口袋党员”、“挂牌党员”、“隐形党员”问题,让所有党员有“家”的归属感。要进一步完善“三级联创”、后进党组织转化升级等工作,促进基层党建工作上水平、上台阶。
三、提高基层党组织构建和谐社会能力要做到五个创新
1. 创新理论建设。加强思想理论建设,提高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思想理论水平,是提高构建和谐社会能力的根本要求。科学发展观的提出,既决定了提高构建和谐社会能力的基本要求,又为解决执政能力中的各种问题提供了理论武器。要用科学发展观武装党员、教育干部,不断提高干部的思想理论素养和构建和谐社会能力,切实用科学发展观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要以敏锐的洞察力和预见性统揽全局,驾驭复杂局面,善于高瞻远瞩,系统地思考问题,通过把握关键环节,推动社会和谐发展。
2. 创新组织建设。党的基层组织是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不断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是提高构建和谐社会能力的基础,也是党领导和执政的基础。要坚持抓基层、打基础,扩大党的群众基础,夯实党的执政基础。随着形势的发展,市场经济不断深化,要适应推进经济体制转轨和社会结构变化的需要,创新组织设置、完善组织体系,实现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的广泛覆盖,不但要加强企业党建、社区党建、机关党建,还要加强新经济组织党建,将党的工作延伸到社会的各个方面、各个领域。
3. 创新作风建设。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做好群众工作,形成并保持和谐亲密的党群、干群关系,是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一个基本方面。一个党只有获得群众,才可能实现党的纲领,也才可能获得、保持执政地位。搞改革应充分考虑群众的切身利益和实际承受能力,对群众中出现的敏感问题要因势利导,多做得民心、顺民意的工作,提高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能力。要贯彻积极疏导的方针,建立健全党员干部下访制度,主动深入到群众中去,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完善领导接访、定期信访制度,坚持有访必接,有信必复,依法保护人民群众的信访权利。
4. 创新队伍建设。提高基层党组织构建和谐社会的能力,必须有素质高、能力强的党员干部队伍作保证。要针对基层党员干部的特点和提高能力素质的新需求,强化对基层党员干部的培训,不断拓展培训途径,采取专题讲座、远程教育等形式,开展短期、多批次、专业化培训,帮助基层党员干部提高理论素质、法制水平和化解难题的能力。要加快完善基层干部选拔任用机制,坚持凭实绩选用干部,大胆选用能人进入各级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要把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贯穿于基层领导班子建设全过程,创新选拔培养和监督管理机制,提高基层干部队伍整体素质。
5. 创新制度建设。提高基层党组织构建和谐社会的能力,不是一朝一夕的事,需要长期不断地推进,这就需要制度保证,需要形成良性的机制。要建立健全责任机制,进一步明确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职责,一级抓一级,层层负责,齐抓共管,形成构建和谐社会的强大合力。要建立健全激励机制,把构建和谐社会的成效作为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基层干部考核评优的重要依据,通过考核奖惩的“杠杆”作用,调动基层干部自觉加强学习,不断提升素质,切实提高构建和谐社会的能力。要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建立完善学习制度、目标管理制度、议事决策制度、公开承诺制度、联系群众制度等,健全加强党员干部队伍建设和为民服务的长效机制,使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成为各级基层党组织的长期目标和经常性的工作。
总之,推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是一项宏大的系统工程,基层党组织要充分认清自身所肩负的历史重任,在不断强化自身建设的基础上,从实际出发,选好切入点,把握关键点,抓好着力点,扎实推进基层和谐社会建设,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进程中体现和保持党的先进性,实现党执政兴国的历史使命。
作者简介:张志明,三明市政协机关党委副书记,副调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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