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哩
近年来,我市积极探索基层宗教管理的新途径、新方法,在建立健全宗教事务管理网络和在基层推行目标责任制方面取得显著成效,解决了农村基层宗教活动不仅要管,还要管好,并对其进行细化、量化,层层分解落实,保证了宗教活动的正常化,为全市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一、从组织上建立健全两个管理网络
1、党政宗教工作管理网络。机构改革后新组建的三明市民族与宗教事务局,作为政府依法管理民族宗教事务的主体,发挥着他不可替代的作用。充实调整后的宗教工作领导小组,由市委分管副书记任组长,市政府、市政协分管副市长、副主席任副组长,统战、宗教、宣传、公安、国安、文化与出版、民政、国土资源局、城乡规划局、建设局、旅游、工、青、妇等单位的领导组成。12个县(市、区)也全部成立了宗教工作领导小组,并在各乡镇成立了由分管副书记、统战委员、宣传委员、派出所长等组成的乡镇宗教工作领导小组。部分县(市、区)还将宗教领导小组成立到村级,村主干(村书记或村主任)为宗教管理工作第一责任人,分工一名村支委或村委具体负责宗教事务的管理。全市基本上形成了上下贯通、部门配合、信息灵通、处置及时的宗教管理工作网络。
2、爱国宗教组织管理网络。爱国宗教组织管理网络由各团体及主要堂点负责人组成,如:三明市基督教“两会”成立了以市基督教“两会”委员和各堂点负责人组成的管理层面,对全市基督教各团体以及教职人员、教务工作等进行管理,部分县(市、区)基督教“两会”把全县分成几片进行管理,常委、教牧人员实行分片定点,责任到人,各堂点也建立了5-7人组成的管理小组,其主要职责是管好教务、组织活动、协调关系、安全保卫等,网络中的每位负责人都是由经常参加各级宗教团体举办的培训班培训爱国爱教、有神学知识、有一定威信和管理能力的人担任。并建立起了信息员制度,发现问题,及时报告。
市、县(市、区)、乡(镇)、村建立了两张管理网络,切实做到上情下达、下情上报,随时掌握信息,及时处理问题,为依法加强对宗教事务的管理提供了可靠的组织保证,并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二、层层制定基层宗教工作目标责任
为了把宗教工作落到实处,市委、市政府下发了《三明市各县(市、区)及市直各有关部门宗教工作职责》,进一步明确了各县(市、区)以及市直各有关部门做好宗教工作的职责,市有关部门将“党委、政府把宗教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及时制止乱建庙宇、滥塑露天佛神像和游神活动;坚决抵御境外宗教势力渗透,打击披着宗教外衣的违法犯罪活动”等,列入各县(市、区)委、政府党政主要领导和分管综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领导的考核检查内容,签订了责任状,使宗教工作摆上了党政领导的议事日程。各部门目标责任明晰,工作有的放矢,形成了宗教工作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全市有10个县以县委、县政府两办联合下发了县(市、区)宗教工作目标责任制,有11个县将宗教工作纳入县综治考评内容,有8个县将宗教工作纳入县精神文明考评内容,有6个县将宗教工作纳入县党建工作考评内容。12个县(市、区)均在乡(镇、街道)配备了专兼职宗教干部,并在村级落实一名村干部具体负责有关宗教方面的工作。
管理目标责任制的实行,改变了过去一些基层党政组织对宗教活动不去管、不愿管、不会管、不敢管,仅由宗教管理部门疲于应付的被动局面。初步形成了党政领导主动管,宗教部门认真抓,宗教团体自觉行,有关部门相互配合,全方位多渠道综合治理的宗教事务管理工作新格局。
三、基层宗教工作目标责任管理的几点启示
1、加强党对宗教工作的领导,政府对宗教事务的管理,是做好宗教工作的重要保证。宗教工作政策性强,热点难点多,十分敏感,稍有不慎,就有可能酿成大的事端,危及社会的安定稳定。市委市政府深刻认识到做好宗教工作对促进我市两个文明建设的特殊重要性,把宗教工作摆上了重要议事日程,调整充实了宗教工作领导小组,组建了市民族与宗教事务局,统一领导和协调解决了全市宗教工作方面的一些重大问题,为做好我市基层宗教工作奠定了基础,极大地调动了宗教干部的工作积极性,有力推动了全市宗教管理工作的开展。
2、层层设制管理目标,层层签订责任书是落实宗教工作的关键环节。我市部分县(市、区)对宗教管理工作实行目标责任制,层层签订责任状,基层的党委、政府主要领导成为抓宗教工作的第一责任人。从而形成了县、乡、村党政分管领导主动抓,职能部门具体抓、各有关方面互相配合齐抓共管的局面。
3、建立健全两张管理网络,是解决宗教管理热点、难点问题的有效措施。在当前国际局势复杂多变,国内改革不断深入推进,社会多样化日益发展、宗教工作的难点、热点和敏感问题不断增多的形势下,通过自上而下形成市、县、乡、村主要领导直接负责的党政管理网络,和市、县、乡、村爱国宗教组织成员以及宗教场所负责人组成的宗教自身管理网络,随时掌握动态信息,及时作出反映和处理,是确保农村基层宗教问题及时解决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的有效措施。两张管理网络作用的发挥,使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及保护合法,制止非法,抵御渗透,打击犯罪的方针得以落实。
4、强化信息意识,建立预警机制是做好基层宗教工作的必要前提。由于基层宗教活动场所点多,信教群众和民间信仰的信众主要分布在农村基层,宗教方面的问题主要出在基层,因此,基层宗教工作要有特殊的敏感性,善于及时掌握情况。为此,必须强化信息意识,建立有效的信息收集、传输机制,确保信息渠道的畅通。既要及时总结报送宗教工作中的好做法和新鲜经验,也要注重反映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特别要重视及时、准确地上报那些可能影响社会政治稳定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和突发事件。要坚决克服那种信息意识不强、报送不及时、报喜不报忧、报轻不报重,甚至瞒漏报等错误做法。只有使上级党委、政府和宗教工作部门能随时掌握基层的宗教工作信息,才能及时作出快速反应和处理。确保社会安定稳定。
5、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是做好基层宗教工作的根本目的。我市各级党政组织把做好宗教界人士的团结、引导、教育工作当成一件大事来抓,通过举办学习会、学习班、培训班等形式,对各宗教团体负责人和教职人员,进行爱国守法教育,提高教职人员素质。同时引导教职人员利用讲经说法把党的方针政策融汇到日常讲经传道中去,使广大信教群众增强遵纪守法、爱国爱教观念,从而做到自觉维护法律尊严,维护人民利益,维护民族团结,维护国家统一;把广大信教群众的注意力和力量凝聚到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这个共同目标上来。引导到发展生产、合法经营、勤劳致富奔小康上来。引导到弘扬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开展为社会公益事业作贡献活动中来,动员和鼓励他们积极投身救灾赈济、修桥铺路、救助失学儿童、照顾孤寡老人等社会公益活动。
作者为三明市民族与宗教局副局长
责任编辑:黄茂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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