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池秋娜
近年来,沙县贯彻落实省、市关于实施项目带动战略的决策部署,认真开展“抓项目、增后劲、促发展”竞赛活动,建全项目工作机制,狠抓重点项目建设,保持了县域经济发展良好态势。今年1—6月,全县实施重点建设项目市级7个、县级54个,完成建设投资3亿多元;实现国内生产总值15.75亿元(现价),按可比价格计算增长9.8%。
一、加强领导,完善项目管理机制。一是加强领导力量。成立县项目竞赛活动领导小组,由县委、县政府6位领导分别担任正、副组长,下设工作办、督查办、考核办,从有关部门抽调精干人员集中办公,各司其责。二是加强业务指导。成立县项目工程咨询部,提供技术指导、业务咨询等服务,按照项目的不同性质聘请相关技术人员编制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初稿,同时县财政每年安排项目前期经费50万元,切实做好项目前期工作。三是建立项目责任制。县委、县政府与农业、工业、城建、交通、外经、社会事业、旅游、三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金沙园、三钢劳服金属加工区等10个项目工作组和各乡镇签订了责任书,实行项目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加强督查落实,年终考核奖惩。四是实行项目滚动管理。根据重点建设项目实际进展情况,由工作办牵头,每季度提出项目调整意见,实行动态管理。同时组织开展项目招投标、质量、进度、安全、环保等为主要内容的综合调研和督促检查,促进项目建设和管理。
二、重视投入,完善项目融资机制。一是争取国债项目和预算内项目资金。在管好用好现有国债资金的同时,主动围绕国债资金投向变化,及时做好项目筛选和申报工作,结合本县经济结构调整优化的要求,在农业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乡村路网、产业项目、生态环境建设、交战公路建设等方面组织一批项目,千方百计争取列入国家、省、市重点项目盘子。二是激活民间资本。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激活民间资本的意见》,把启动民间投资作为解决项目建设资金的一个重要措施来抓,取消不利于民营经济发展的限制性和歧视性规定,在土地使用、企业开办、融资担保等方面实行与国有投资相同的国民待遇;放宽市场准入,鼓励民营资本参与国有、集体企业改制,引导更多的民间资金投入农业、基础设施等项目建设。三是扩大招商引资。组建厦漳泉、福州、温州等三个招商小分队,试行专职招商人员的工资、奖金与招商绩效挂钩办法,促进专业化运作。探索代理招商、网上招商和以商招商等形式,对引进项目有贡献的人员进行奖励,力争引进一批项目和资金。上半年,已引进项目7个,总投资8800多万元。四是完善企业贷款担保机制。深化银企合作活动,建立重点企业授信制度,发挥富民担保有限公司的作用,拓宽融资渠道,为企业发展创造良好的资金环境。
三、狠抓督查,强化考核激励机制。一是成立督查考核机构。成立县考核工作领导小组,下设督查办、考核办,分别挂靠县委办、县委组织部,实行项目督查制度,对重点项目进行每月一次督查通报、每季一次调度会议、每半年一次现场检查,协调解决重点项目建设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二是建立项目、干部考核制度。制定出台《关于改进考核工作健全干部激励机制的若干意见》,分乡镇工作、县直单位年度目标责任和机关工作人员绩效等三类进行量化考核评比,年终兑现奖惩,并将考评结果作为年度考核、评先评优和干部提拔使用的重要依据之一。三是强化奖惩措施。设立项目奖励基金,县财政安排43万元对在项目引进、建设、管理等工作中取得优异成绩和有功人员予以5000元—1万元奖励,调动干群和社会力量参与招商引资的积极性。经年度考核评比,对被确定为基本称职的人员,取消年终奖金;被确定为不称职的人员,按规定予以降职、待岗、免职或转任非领导职务、辞退等处分。
四、优化环境,完善项目服务机制。一是落实项目挂包制度。继续实行县领导、县直部门、金融部门挂包联系重点项目、企业制度,努力提供全过程、经常性的服务。对客商投资的项目,由项目主管单位指派专人实行全程跟踪,为其办理项目立项、报批、发照等相关手续,努力营造优质的服务环境。二是开展机关效能建设。加强县政务服务中心建设,减少审批项目,简化审批环节,规范行政管理,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发挥好示范带动作用。在全县机关、行业开展“一评一线一见面”(“一评”即组织开展百家企业评议职能部门活动;“一线”即组织县直部门主要负责人定期到县有线电视台“行风热线”栏目,现场解答群众对部门执法和服务情况的咨询;“一见面”即组织各相关部门领导班子成员及有关科室与服务对象代表进行面对面对话交流)活动,促进机关效能建设和行风建设。三是加大对企业的保护力度。制定出台《关于加强企业保护整治经济发展环境的实施意见》、《沙县涉及工业企业收费手册》等政策措施,对县内重点企业、成长型企业及外来投资者,实行挂牌保护,严格执行“九不准”,为企业发展创造更加宽松的环境。
作者为中共沙县县委书记
责任编辑:黄茂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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