决定的写作格式
决定是党政机关及其他部门对某些重大问题或重要事项,经过一定会议讨论研究表决通过后要求贯彻执行的文体。决定除会议作出外,也可以由领导机关制发。 决定一般由标题和日期、正文、结尾三个部分组成。 (1) 标题和日期 决定的标题要完整地写出发文机关、决定事由和文种三项内容。在决定事由前一般以"关于"连结。决定的日期即会议通过或领导签发此项决定的日期。它写在标题之下,外用括号。重大法规性的决定,还需注明通过该决定的机关、日期和生效日期。文末不再注明。 (2) 正文 决定的主体部分也就是正文。其篇幅长短,由内容多少决定。一个篇幅较长的决定,其内容通常包括两层意思:一层是说明形势和有关情况,作出决定的目的与意义;另一层是说明决定的具体事项,落实决定的政策、措施和要求等等。 篇幅较长的决定,正文在结构上可分为开头、主体、结语三部分。 开头。这一部分一般用一个自然段落,用"特决定如下"或"特做如下决定"与主体部分衔接。"开头"主要用以说明目前形势,分析或阐述做此决定的原因目的及意义。其语言要求简洁、概括性强。 主体。表达决定的具体内容。因为它是下级机关、相关单位及所属个人必须执行的准则,所以要求写得明确、具体、详尽。这一部分的表达方式常采用条文式写法,在这些表现具体内容的"条"、"项"之间可以是明显的并列关系,也可以是明显的递进关系,无论何种关系,都一定要形成完整、严谨、清晰的整体。主体部分也可用简述式写法,对所决定的事项作出直接公布。 结语。在这一部分中提出希望、号召和要求。 (3) 结尾 在决定的正文之后,可写"本决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通常不写成文日期和发文单位。见诸报刊时,可在文末署发文机关名。
(二)决定的写作范例
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中西部地区乡镇企业的决定 (一九九三年二月十四日) 国发[1993]10号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国乡镇企业异军突起,为农村发展和国民经济增长作出重大贡献,成为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生机勃勃的力量。但是,由于多种原因,乡镇企业发展的区域分布很不平衡,占全国人口约三分之二的广大中西部地区只拥有乡镇企业产值的三分之一,已成为我国中西部与东部地区经济发展差距的重要原因。党的十四大指出:"继续大力发展乡镇企业,特别要扶持和加快中西部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乡镇企业的发展。"这对于逐步缩小东西部地区差距,振兴少数民族地区经济,改变贫穷落后面貌,巩固和发展团结稳定的大局,实现共同富裕,具有十分重要的经济意义和政治意义。为此,特决定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把加快发展乡镇企业作为中西部地区经济工作的一个战略重点(内容略) 二、实行适应中西部地区经济发展要求的产业政策(略) 三、提倡不同组织形式的乡镇企业共同发展(略) 四、鼓励和支持各类人才走上开发乡镇经济的主战场(略) 五、走因地制宜、合理布局、集中连片发展路子(略) 六、积极在中西部地区培育和发展市场体系(略) 七、多渠道增加中西部地区乡镇企业的资金投入(略) 八、抓住机遇,推进东西横向经济联合和城乡联合(略) 九、各有关部门通力合作,为促进中西部地区乡镇企业上新台阶作出贡献(略) 此件发至省(市)及中央各部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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