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大报告中强调:“打铁必须自身硬”。这一新提法与十八大期间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打铁还需自身硬”相比,仅修改了两个字,却彰显出中国共产党全面从严治党、赢得党心民心的坚定决心。纪检监察干部手握监督执纪重权,肩负党和人民的重托,是当仁不让的“打铁”先锋,必须领会这两字变化折射出的从严治党新精神,以更高标准践行“忠诚干净担当”,当好全面从严治党的排头兵。 打铁必须自身硬,是对纪检干部忠诚的更高要求。纪检干部是党的忠诚卫士,对党绝对忠诚是对纪检干部第一位的政治要求。纪检干部对党的忠诚应该在反不廉洁斗争的一线中体现。十八大以来,党中央铁腕反腐,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反不廉洁斗争呈现压倒性态势并巩固发展。就在一些人觉得是否该松口气、歇一歇之时,党的十九大报告从历史的角度、从强化执政基础的高度,深刻分析了当前依然严峻复杂的反不廉洁斗争形势,明确坚持问题导向,保持战略定力,夺取反不廉洁斗争压倒性胜利。作为纪检干部,要提高政治站位、政治觉悟,牢固树立“四个意识”,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要发扬钉钉子精神,切实把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化作自觉行动,紧盯享乐主义奢靡之风,加大纠正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力度,绝不让“四风”反弹回潮。要狠抓监督执纪问责,敢于向党内存在的思想不纯、组织不纯、作风不纯等突出问题宣战,把作风建设引向深入,不断厚植党执政的政治基础。要擦亮巡察利剑,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以坚如磐石的决心,夺取反不廉洁斗争的压倒性胜利。 打铁必须自身硬,是对纪检干部担当的更高要求。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党的十九大报告围绕全面从严治党,创造性地提出了一系列新理念新思想新举措,对于纪检干部而言,一一抓好落实必须具备更强的担当精神。特别是十九大报告提出的组建国家监察委员会、反不廉洁国家立法等重大决策,客观要求纪检干部必须尽快适应“两个新要求”。首先,要适应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要求。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目的是加强党对反不廉洁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实现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在党的领导下,纪委和监察委合署办公,实行两块牌子一套人马,纪委和监察委不是权力更大了,而是监察范围更广了、责任更重了。同时各级监察委员会成立后,在机构设置和人员配置等方面将发生重大变化,作为纪检监察干部,要做好充分的思想准备、知识储备,找好自身角色定位,一旦组织召唤,迅速投入岗位有所作为。其次,要适应从严治党的“法治化”要求。十九大报告对从严治党的总体部署,一个突出特点就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法制化”。无论是反不廉洁还是监察体制,都在法治轨道上有条不紊地推进。这对习惯于用党纪党规开展纪律审查的纪检干部构成了新的挑战。以乡镇纪委为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草案)》涵盖的6大类监察对象中,包含了“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中从事集体事务管理的人员”,这意味着之前乡镇纪委难以有效监管的非党村干、队干被纳入监管范围,有了对其开展监察的法规依据,消除了监察“空白点”。因此,乡镇纪委书记、乡镇监察办公室必须提升监察工作专业化水平,实现执纪审查和依法监察的有机统一,确保全面从严治党有效向基层延伸。 打铁必须自身硬,是对纪检干部干净的更高要求。正人先正己。己身不正,焉能正人?十九大报告关于构建廉洁社会的论述体现了鲜明的辩证统一。既提出了“纪委如何开展监督”的命题,也回答了“谁来监督纪委”的问题。公生明,廉生威。在党中央“刀刃向内”、“敢于自我革命”的自我净化决心面前,作为执纪者,每个纪检干部首先要自己戴上“紧箍”,坚持严字当头,发挥表率作用。凡是要求别人做到的,纪检干部必须首先做到。不仅要成为执行廉洁纪律的尖兵,更要成为遵守廉洁纪律的典范。同时,面对党中央向人民群众的廉政承诺,每个纪检干部都必须“无须扬鞭自奋蹄”。要进一步加强纪律教育,强化纪律执行,让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习惯在受监督和约束的环境中工作生活。要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让人民监督权力,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要强化不敢腐的震慑,扎牢不能腐的笼子,增强不想腐的自觉,通过不懈努力换来海晏河清、朗朗乾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