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幼辉
随着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逐步建立,社会大环境正在发生深刻变化,街道的功能已越来越明显地呈现出“小政府,大社会”的特点,社区工作已经成为街道越来越重要的任务。如何站在政治的、全局的、战略的高度对社区党建工作进行认识和定位是十分必要的。
一、当前社区党建要研究解决的问题
1、思想认识问题。一是部分街居党组织的认识不到位。有的街居党组织党建意识不强,过份强调经济和业务工作,将党建工作居于次要地位;一些街居干部观念陈旧,服务意识不强,满足于收收费、抓抓计生、搞搞卫生等事务性工作,对区域性党建工作有畏难情绪,二是部分驻社区单位党组织的认识不到位。有的单位党组织参与社区建设的意识淡薄,认为这是“份外事”,怕增加麻烦,对社区党建工作不愿多研究,多过问;有的单位党组织大政府、小社会的思想仍然根深蒂固,片面地强调级别差异,不愿意接受街居党组织的领导和协调。三是部分党员的认识不到位。目前多数驻社区单位的党员只有单位归属感而没有社区归属感,没有意识到自己还需接受社区党组织的教育和管理;部分组织关系已转入社区的党员在思想上也还未适应从“单位人”向“社会人”的转变;。
2、工作机制问题。社区党建工作联席会、社区党建共建理事会等协调机构的建立,对社区党建起到了很好的促进作用,但仍存在着不少的问题和矛盾。一是主动性不强,临时性、随意性较大。联席会议虽然也建立了一些制度,由于缺乏相应的激励和约束机制,难以落到实处。多数驻社区单位党组织参与社区党建仍只停留在进行沟通信息、理论研讨上,在发掘自身优势为社区提供资金、场所,督促所属党员参与社区党建等方面比较被动。二是社区工作横向协调力度不够大。街居党组织很难协调成员单位参与社区工作,有的街居组织活动只限于向驻区单位要钱要物要人,影响了单位参与的积极性。
3、工作经费问题。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和城市化的推进,政府机关和企事业单位承担的很多社会职能逐步转由街道承担。如从1999年至2001年,全市转入街道的党员数呈逐年递增的趋势,三年达2006名(其中75%是下岗失业党员和离退休党员)。而一些街居党组织自身经济基础就很脆弱,只能勉强维持日常工作的运转,在解决这些党员的活动经费、场所等问题上力不从心。据统计,全市83个居委会中,约60%的居委会年收入不到3万元的收入,95%的居民区党支部一年只有不到5000元的活动经费,多数居委会的办公场所不到20平方米。
4、干部素质问题。社区的区域性社会的本质要求街居党务干部必须具备较高的素质和具有较强的综合协调能力,才能较好的承接起地区性、社会性、群众性、公益性工作。从目前街居党务干部的整体情况看,多数还难以适应新形势发展的要求。街道下派的书记一身多职、一人多岗,难抽出精力从事社区党建工作,而且多数是因为居委会干部中党员人数不足或缺乏支部书记人选,不得已而为之。同时,居民区党支部还存在党务干部后续力量不足的问题。全市83个居民区党支部三年来共发展新党员85名,平均每个党支部只发展1名党员,每年都有超过半数的党支部没有发展新党员,造成社区党务干部后继乏人。
5、党员管理问题。离退休党员和下岗失业党员数量的增加,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的不断涌现,给党员教育管理工作带来了新的问题。一是离退休党员年纪大。健康状况普遍不佳,居住场所又比较分散,连参加正常的组织活动都无法保证。二是下岗失业党员工作变动频繁,流动性大。如三纺、8470厂的一些下岗失业党员在组织关系转到街居后就外出打工就业,根本无法联系。一些外来的流动党员也因怕麻烦不愿意亮出身份,成为“口袋”党员游离于党组织之外。三是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中开展党建工作难度大。四是由于条块、等级观念仍然根深蒂固。街居党组织对区内的在职党员,尤其是赏领导干部难以实施有效的教育管理。
6、活动载体问题。一是缺乏创新。在如何发挥社区党员作用方面,多数街居党组织方法不多,形式上多数是“学雷锋式”,主要是义务劳动、扶贫扶弱等,难以调动党员的参与积极性。二是实效性不强。不少活动往往只注重形式,没有紧贴党员的实际和群众的需求,不为党员、群众所认可。三是缺乏有效的激励约束举措。目前实施的党员联系卡、反馈卡等一些做法只是在部分街居试行,且未列入党员年度考评内容,对在职党员参与社区党建工作情况缺乏相应的奖惩措施。
二、社区党建工作的原则
1、社区需要原则。从本社区的客观实际出发,把解决各类社区成员的需要放在首位,作为社区党建工作的基本目标和动力。所以,社区里的党组织和党员最根本的是要树立服务意识,把党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落实到基层,通过开展各种项目的服务,密切党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使党的执政基础更加坚实。
2、大众参与原则。社区党建需要调动社区内所有党组织和党员的积极性、创造性共同开展工作。地方党组织是工作主体,驻区单位党组织同样也是工作主体;地方党组织管理的党员是基本工作力量,驻区单位党组织管理的党员以及居住在社区内的党员同样都是基本工作力量。所有社区内的单位,不管是企业、事业、机关的党组织和党员,都应该是社区工作的参与者,都应该在社区建设中发挥作用。
3、平等自愿原则。社区里的党组织和党员都要有大局意识。单位不论大小,级别不论高低,党组织处于什么地位,隶属关系如何,都要共同参与。社区内的党员也不能过多考虑行别和身份,都应以平等的身份,自愿的态度参加社区党建工作,相互配合,共同协商,形成合力,发挥各自优势和特长,为社区党建工作做贡献,这样才能搞好社区党建工作。
4、地方党委主导原则。在社区工作中,街道党组织要增强执政意识,核心意识,发挥领导核心作用。地方党委及其派出机构应把握主动权,运用有效的行政、经济、法律、舆论手段协调和调动社区各种力量,合理开发利用社区资源,把握正确的工作方向和进程,保证整个社区党建工作运行有序、健康发展。
5、活动凝聚原则。在社区党建工作中要经常性地围绕工作重点和各项目标任务,开展一系列丰富多彩的"创先争优"活动、精神文明活动来凝聚社区党组织,加强社区党组织间的广泛联系,增进相互了解、信任和友谊。
三、当前社区党建工作的重点
1、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不断提高各级党组织的思想认识。首先,街居党组织要提高思想认识,增强执政意识,理直气壮地组织、协调、指导有关社区建设和管理的各项事务,发挥领导核心作用。其次,要提高驻区各级党组织“大党建”观念,形成“无级别、无大小、无你我”的氛围。一方面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会议进行大张旗鼓的宣传,不断提高对社区党建和社区建设的意义和重要性的认识;另一方面要细化《纲要》实施意见的有关内容,进一步明确各级党组织在社区建设中所担负的职责任务。要细化操作办法,把参与社区建设列入各级党组织党建目标责任制范围,作为党组织和党员评先评优和年度考评一项重要内容,把各级党员干部八小时以外的表现列入考察考核晋升、提拨的范围,广泛征求和听取社区党组织和居民群众的意见。
2、建立健全以街道党工委为龙头的社区党建工作机制。一是街道党工委的职责问题。在保留原有党委职能的基础上,赋予其相应的实施、统筹、管理和监督职权。即:街道党工对城市管理职能部门派驻人员拥有管理权和统筹协调权,实施双重管理。各部门对派驻街道机构人员的任免、奖惩及年度考核,应征求街道党工委意见;对辖区内的社区党建工作拥有组织实施权。辖区内机关、团体、部队和企事业单位要积极主动参与并协助做好社区建设有关工作。二是如何履行职责的问题。如《纲要》指出,各部门对派驻街道机构人员的任免、奖惩及年度考核,应征求街道党工委意见;对辖区内的社区党建工作拥有组织实施权。再如,《纲要》要求:设区市城市管理职能部门向区(市、县)下放城市管理相关权限,做到重心下移。但目前一些部门把“重心下移”片面地理解就是责任下移,出现“责走权留、事转费不转”的现象,街居只有做事权、解释权,没有解决权,加大了街居开展工作的难度。
3、改进工作方式方法,不断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吸引力和战斗力。一是改变思想观念,转移工作重心。在工作内容上,树立“领导就是服务”“管理就是服务”观念。二是加强社区党组织软硬件建设,增强党的建设活力。要配齐配强社区党支部书记,并逐步对社区党支部书记实施“参照管理”,通过选拔、下派等方式让优秀的年轻党务干部到一线工作;党组织的办公、党建经费要列入上级财政预算;每个社区党组织必须有70平方米以上的办公场所和党员活动场所。三是加强对社区的管理,发挥党员在社区活动中的表率作用。要加强党员党的执政意识教育,加强对各类党员的教育和管理工作,尤其要强化在职党员的管理。要加大对在职党员协管力度,采取“双重管理”办法,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三薄一卡”建设,组织党员参与社区活动。要改变过去自上而下为主的垂直考核方式,采取向居民群众发放“党员工作评议卡”等做法,建立以群众满意度为综合考评主要尺度的考评体系。四是以党组织和党员的名义,直接开展党的群众性工作。社区党组织要发挥贴近群众、联系群众优势,直接到民众中开展各种工作。
4、提高服务水平,壮大街居经济。大力发展社区服务不仅可以解决社区居民的就业问题,也是街居经济的一个新的重要的增长点。一是坚持以民办为主、走产业化、有偿服务的道路。采取促进、扶办或鼓励的措施,推动社区就业的发展。各级党委政府要把发展社区服务业纳入本地区经济与发展总体规划,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和工作目标管理体系,积极推进社区就业的全面发展。二是放宽对从事社区服务的经营政策,鼓励人们根据市场需要进行创业。特别是对微利服务项目应落实各种税收和减免行业性收费等优惠政策。可采取三年内免交营业税、所得税等地方税,并免缴除法定的养老、医疗和失业保险费以外的其他各类社会性缴费的办法进行。三是切实加大资金扶持力度,解决资金困难问题。对下岗职工和失业人员参与社区就业的,可以携带一定的扶持资金进入,享受一次性开办补助费的支持。四是按照优势互补、互惠互利、资源共享的原则,解决社区服务场地不足的问题。积极引导驻区企业向社区开放,对企业闲置的场地在不改变产权以及使用权的前提下,由使用单位调整转变其功能,开发社区服务。城市规划部门在新建和改造旧城时,应预留出为居民提供服务的场地。五是加强对社区服务业的管理。
5、有组织、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社区民主政治建设。社区工作归根结底是社区成员自己的事业,群众的参与和自治是社区工作的根本。实行社区自治也是加强和改进党的领导的有效途径。一是明确社区党组织与社区委员会的职责,尤其要明确在实际居务管理中的具体职责。党组织的工作要体现在支持人民当家作主上。并通过社区党组织与基层群众自治之间的有效互动,在推进基层发群体自治的同时,发展和完善社区党组织自身的民主体制和民主活动方式,使其成为具有活力的基层组织。二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规定,归还原社区自治的本来面目。依据宪法和居委会组织法的有关规定,明确在国家法律法和政策允许的范围内,社区组织应当享有的权利,三是加强“三会”建设,提高社区成员参与社区建设管理的积极性。
(作者为中共三明市委组织部副部长)
(责任编辑:林运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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