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促进科技创新的调查与思考
按照市政府关于“增强三明经济发展后劲”调研工作方案要求,我们承担了“促进科技创新”子课题的调研任务。根据我市的实际,我们以实施国家技术创新工程区域试点城市为重点,集中调研三个专题:即探讨如何加强技术创新、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加快用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改造传统产业,推动产业技术升级;以实施沙溪沿岸星火技术产业带为主线,加快农业科技革命,推进农业产业化,促进农民致富;加快高新技术园区建设,拓展城市发展空间,培育经济新增长点。通过对12家企业、2个科研机构、5个行政管理部门和6个民营科技企业的调研,广泛搜集材料,分析制约我市技术创新工作的主要问题,提出了加强技术创新、增强我市科技进步动力的对策措施。 一、技术创新工作现状和存在问题 近年来,我市以实施国家技术创新工程区域试点城市为契机,开展创建技术创新示范企业、产学研联合、沙溪沿岸星火技术产业带建设、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拓展和社会化科技中介服务体系建设等科技创新活动,初步建立了技术创新组织体系,完善了创新机制,提高了创新能力,改善了创新环境,有力地推动了技术创新工作的深入进行。通过调研,我们看到了开展技术创新带来的变化,即:创新意识逐步增强,企业主体逐步激活,科技成果加快转化,经济效益开始凸现,保障体系日趋完善,社会氛围逐渐浓厚。更重要的是找到了制约我市技术创新工作的症结所在,主要有: 1、各级领导不同程度存在着对邓小平同志“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的论断和党的十五届五中全会精神理解不深、贯彻不力的问题,在经济发展中对科技创新定位不准,没有真正把科技创新与体制创新摆在经济发展的“动力”高度,仍然把科技创新当成一般社会事业来抓,不能很好地利用我市作为国家技术创新工程区域试点城市的机遇,把技术创新作为经济工作的主线,把以科技创新为先导促进生产力发展的质的飞跃摆在经济建设的首要位置,在观念上和实际行动上相对滞后;有的虽有所认识,但“唱功”较好,“做功”跟不上。 2、调研过程中,基层普遍反映,机关作风不扎实,有“急功近利、哗众取宠、职位效应”倾向;有的领导创新意识和能力不足,唯书碓上,求稳怕乱;有的领导只会出题目,提要求,不会帮助企业出点子,更不会亲自参与协调落实,解决问题,致使企业在改制和发展中遇到的问题,难以解决。有些管理部门服务意识不强,对技术创新中遇到的问题没有用创新的精神帮助解决,办事手续繁杂,花时花工,失去发展机会。技术创新的氛围还不够浓厚,政府、部门、企业未形成创新合力,绝大多数企业还没有建立以创新为主题的舆论体系和活动体系,还未形成技术创新大合唱。 3、企业尚未成为技术创新的主体,目前我市大部分企业还不具备技术创新主体的条件和能力。①由于国有企业改革不到位,部分企业领导对技术创新的重要性认识不足,不能够真正地把企业经济效益转移到依靠技术创新、技术进步和产业升级的轨道上来。②企业技术创新机制尚未形成。国有企业虽然进行了资产重组,组建了新公司,但是企业尚未建立健全真正意义上的法人治理结构,仍然维持计划经济体制下的运行机制,产权不明晰,政企不分,缺乏开展技术创新的动力;企业尚未建立适应市场经济的管理体制、灵活多变的经营机制、调动创新积极性的激励机制。③企业技术创新能力薄弱已成为我市科技发展的主要缺陷,主要表现在企业科技自主创新实力不足和科技支撑经济能力不足,企业高附加值和竞争力强的产品少,效益难以提高。④企业技术创新的压力和风险加大。这一方面是科学技术发展日新月异、区域综合实力竞争日趋激烈;另一方面是我市企业的体制转换和结构调整进入攻坚阶段,国民经济正面临一个艰难的结构调整过程。在这种形势下,企业不进行创新、不从技术上进行改造、没有一个可靠的质量保证体系就难以维系,更谈不上发展。 4、农业是三明的经济基础,虽然科研条件有所改善,但科研与推广的队伍不稳,后继乏人,科研设备陈旧,经费紧张等问题仍然突出,重大农业应用研究与创新滞后。 5、社会化科技服务体系不健全,服务水平不高。我市已建立的生产力促进中心、科技情报所、技术市场办、科教中心、图书馆等中介服务机构,由于投入不足、重视程度不够,加之人员资金分散,设备条件差,科技咨询、中介、服务、培训、知识和信息交流仍然非常薄弱,无法在沟通科技信息、促进成果转化和技术扩散、改善创新环境条件等方面发挥作用。生产力促进中心缺乏宽松的创新环境,人员进出受到限制,造成科技人员缺乏,信息技术无法在企业技术创新中发挥作用。中心系非营利性事业机构,政府在经费投入方面太少,信息网络设备老化无力更新,难以适应社会发展的需求。 6、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受到体制、机制、政策等问题的制约。高新区体制尚未理顺,两个园区没有赋予一级政府派出机构和一级财政职能。高新区机制不灵活,没有赋予政府部分行政管理职能和经济管理权限,办事手续繁杂、效率低。高新区政策不配套,省里出台优惠政策少,实施和兑现困难,招商引资、吸引人才难度大。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的拓展受到经费和机制的制约,政府投入少,又缺乏一个良好的投融资机制,进入中心创业的项目也因资金不足而无法投产,扩大规模。 7、专业技术人员专业结构不尽合理,缺乏高层次的专家和高科技人才,尤其是适应发展外向型经济和高新技术产业需要的复合型人才、能带领创新的优秀人才和研究开发人员严重偏少。专业技术人才资源开发与国民经济发展不相适应,高素质优秀人才严重短缺。 人才管理体制改革中一些深层次的矛盾和问题尚未根本解决,人才管理、人才政策落实和激励机制不够健全。人才资源总量不足与人才资源浪费现象仍在一定程度上并存。由于人才待遇低,区域位置差,不但吸引人才困难,而且人才流失也相当严重,很多高中级专业技术人员流向沿海发达城市。单位人才管理问题较多,对各级制定的人才政策不落实,对科技人才评价的体制不合理不科学,影响科技人才积极性的发挥,出现了低素质人员不愿走,高素质人才不愿留的不良局面,造成了“劣才庸才驱逐良才”的结果;没有建立单位人才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有些单位领导用人随心所欲,拉关系,用庸才,能人怀才不遇,最后离开出走,造成事业损失。 8、我市科技三项费用和科技事业费增长缓慢,有的县的科技三项费用投入几乎是空白,单一的科技投入渠道难以满足科技发展的需要。市财政除保工资、稳定外,资金投入目标不明确,没有把资金投入到经济建设关键项目上。企业尚未形成技术创新投入的主体,企业技术创新投入不足,绝大多数企业没有设立专项研究开发基金;企业真正投入新技术、新产品研究开发经费还不到销售收入的0.5%;企业资本积累少、资产负债率高,筹资渠道单一。金融部门对技术创新项目支持力度不够,科技信贷投入少。另外,我市国投公司在资金投向营运方面尚未进入角色。 二、技术创新的目标和重点 1、我市技术创新的目标是大幅度提高科技创新能力,用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改造传统产业,推动产业技术升级和加快农业科技革命,推进农业产业化。 (1)用高新技术、先进适用技术改造和提高传统产业,促进传统产业升级,不失时机地加速发展有市场需求和前景的高新技术企业,促进新兴产业的形成。一要努力增加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在工业总产值中的比重,提高科技成果转化率;二要努力提高主导产业和重点行业的骨干企业的技术装备水平及其名牌产品。 (2)加快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着重发展生物工程、光机电一体化、精细化工、新材料四大领域,提高产品附加值,实现产业化。 (3)实施以沙溪沿岸星火技术产业带为主线,加快资源型产业的开发步伐,推进农业科技产业化经营,发展壮大我市农村支柱产业,提高产业化水平。 (4)加强技术人才队伍建设,专业技术人员在各种经济类型单位的分布状况与各经济成份的地位相适应,以区域经济和产业结构调整为导向的专业技术队伍发展格局基本形成,专业技术人员素质得到进一步提高。 2、我市技术创新工作的重点是:形成一个体系,建立两项机制,提高三个能力,创造四种环境。 (1)形成一个体系,就是形成具有三明特色的、富有生机活力的、开放的区域性政府宏观调控、中介服务支撑、财税金融保障、以企业为主体的技术创新体系。 (2)建立两项机制,就是建立以企业为主体的技术创新运行机制和技术创新人才激励机制。 (3)提高三个能力,就是提高企业技术创新能力、科技成果转化能力和市场开拓能力。 (4)创造四种环境,就是创造浓厚的技术创新社会环境,宽松的技术创新政策环境,有利于技术创新的引才用才育才环境和以企业投入为主体、政府投入为引导、金融及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多渠道、多元化的技术创新的资金支持环境。 三、推进技术创新的对策措施 1、各级党政领导要认真学习江泽民同志《论科学技术》一书,提高对科技创新重大意义的认识,真正把科技创新摆在动力的关键位置上,共同推动科技创新。 (1)各级党政一把手都要把科技创新作为“十五”期间的首要任务,真正认识到“创新是一个民族进步的灵魂,是国家兴旺发达的不竭动力”,始终把以科技创新为先导促进生产力发展的质的飞跃,摆在经济建设的首要位置,真正体现第一把手抓第一生产力,从体制、机制、政策等各方面,促进科技与经济的紧密结合,推动社会生产力跨越式发展。 (2)加大实施国家技术创新工程区域试点城市的力度,把着力点放在技术创新体系的建设、技术创新环境的营造和技术创新能力的培育上。各级领导要充分估量未来科学技术特别是高新技术发展对综合国力、社会经济结构和人民生活的巨大影响,都要将以技术创新体系建设为主要内容的科技进步指标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实行党政领导科技进步目标责任制,市委、市政府对各级各相关部门每年要进行科技创新工作的专项考核,考核结果作为领导干部考核使用的重要依据。各县(市、区)委、政府对科技创新工作应采取有力措施,抓好落实。 (3)各部门、各单位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尽快建立和完善技术创新和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的配套体系。市计委、经委、科委、财政等部门要加强协作,共同抓好《三明市技术创新发展战略与规划》和《实施意见》的落实。 2、促进企业成为技术创新的主体。 (1)政府和社会要为企业成为技术创新主体创造政策环境、竞争环境、产学研合作环境、高科技创新环境和优秀企业家成长环境,政府必须转变职能,制定并落实相关法规政策,树立为企业服务的意识;要维护公平的竞争秩序,以最大限度地挖掘出企业和个人的创造潜力;充分发挥行政调控功能,协调产学研各方的利益关系,充分调动各方积极性;改变以往向企业委派经营者的作法,实行优胜劣汰、竞争上岗,以造就出富有创新意识的企业家,为企业提供一个“公平、公正、公开”的发展空间,增强企业技术创新能力。 (2)建立企业厂长(经理)领导下的总工程师技术负责制和企业技术创新体系,把企业技术创新工作定位在决策层,还要建立、健全产学研联合开发的企业科研开发机构。 (3)建立“企业主动、政府推动、科技服务体系联动”的技术创新运行机制,做好企业转换经营机制的建设,包括企业动力机制、运行机制和发展机制等。 (4)围绕我市支柱产业、基础产业和重点项目,研究、开发、推广一批具有带动作用的共性技术与关键技术,提高企业技术创新能力;通过产学研联合、科技企业孵化器和其它中介服务机制的作用,激发企业内部活力,提高科技成果转化能力;加强企业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和管理方式,提高市场预测和快速反应能力的建设,加强企业产品质量论证,提高企业的市场开拓能力。 3、加强农业技术创新。 (1)加强农业科研攻关,抓好良种工程,培育高产、优质、高效的农业新品种;运用高新技术改造传统农业,加快无公害蔬菜、反季节蔬菜、绿色食品等持续农业的研究与开发;重点支持农业龙头企业的技术创新,强化农副产品深加工和精细加工技术的研究与开发。 (2)重视现代农业科技园区的规划和建设,抓好现代农业示范区、生态农业示范区建设,加大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和先进适用技术的推广应用的力度,以沙溪沿岸星火技术产业带为主线,大力推广先进适用、综合配套的技术成果,提高农业产业化水平。 (3)健全、完善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体系,充分发挥中介服务机构和专业学会、研究会的作用,大力推广“村会协作”的有效形式,强化农业科技投入,稳定农业科技队伍,为加快农业科技革命,推进农业产业化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4、尽快解决高新技术园区在体制、机制、政策等方面存在的问题。 (1)在体制上,要认真落实闽政(97)46号文规定,由永安市政府和沙县政府赋予三明市尼葛高新技术园区管委会和三明市金沙高新技术园区管委会为政府一级派出机构,行使县(市)一级行政、经济管理权限。 (2)在机制上,按闽政(97)46号文规定,赋予三明市尼葛高新技术园区和三明市金沙高新技术园区一级财政核算单位。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节余留用,滚动开发,为园区持续发展提供支撑。 (3)职能上,园区在做好控规、详规、环评后,赋予园区管委会县级所有审批管理权限。在园区内实行“漏斗式”服务和封闭式管理,开放式动作,一个窗口对外,一个公章生效、一条龙服务的新型、精简、高效管理体制。 (4)环境上,全面落实国家、省、市有关高新区的优惠政策,为园区企业创造一个无法外义务,无外来干涉,自主经营的发展空间。入园企业实行“无费区”政策。市和所在县(市)各部门和社会各界共同关心支持高新技术园区的创业,为园区提供便捷、优质、高效服务。 (5)加大力度扶持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加快培育高新技术企业和企业家队伍,建立三明市高新技术创业资金,建议市财政每年划拨200万元,扶持孵化企业发展。同时明确凡在孵企业,市财政所收孵化企业的所得税、营业税、增值税地方留成部分全部用于设立创新资金,扶持孵化企业发展壮大。创业中心目前正在二期规划建设,建议徐碧园余下的13亩地,引进项目(已有项目准备入园),土地转让收入用于二期建设费用(上缴出让金部分由财政返回)。 5、加强创新人才建设。 (1)要抓已出台的人才优惠政策的落实,建立人才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各级各部门各单位的主要领导对人才的管理负有明确责任,并作为单位领导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各单位要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已制定的人才政策,进一步采取切实措施,以多种形式吸引人才,调动专业技术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要完善领导与高级人才联系制度,做好优秀人才的培养、选拨工作。营造“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良好环境,进一步调动专业技术人员的积极性。 (2)企业要加强对科技人才的管理,用感情、事业、待遇留住人才、用好人才。①要建立提高企业科研开发机构和技术中心的工作职能,创造一种独立工作的宽松和谐的环境,给予科技人员更多的自主权,使他们充分发挥潜力,享受事业满足感和成就感。②要从体制上创新,根本上解决科技人员的待遇问题,落实法人治理,改革工资制度,对在新产品研制开发和用高新技术改造传统产业中做出贡献的科技人员要给予重奖,提高各类科技人员的收入;另一方面,要完善科技人员的医疗保健福利和住房等条件。③要建立有利于调动科技人员创新积极性的激励机制,要把物质奖励和精神奖励有机地结合起来。使科技人员在为企业发展和创造效益的同时,自己也得到实惠。④要营造一种积极向上的企业文化,加大对科技人员的感情投资,大力提倡敬业精神,使企业产生一种把科技人员凝聚在一起的向心力,使他们产生一种归属感,从而把个人的目标与企业的目标融合在一起。⑤增加对企业人力资源的投资,对科技人员要注重再教育,不断给科技人员“充电”,掌握最新知识,通过实践,使科技人员的高学历转化为高能力,通过解决难题的过程,不断提高科技人员的能力水平。⑥通过产学研联合,广泛利用现有国内外科研机构、高等院校及各方的人才为企业提供全方位的服务,建立“不求为我所有,但求为我所用”的灵活机制,与社会共享同行的优秀人才专家。没有“地利”优势的企业可以在中心城市建立科研开发机构,有利于吸引人才,支付人才成本也较低。而且,人才要发挥作用,不仅要靠个人知识水平,还要靠周围环境的支持,如信息流量、人员素质、设备条件等等。在这方面,市政府驻外机构,要为企业提供方便,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 6、加强创新环境建设。 (1)建立和完善我市“财政引导、企业主体、金融支撑、社会各界参与”的多形式、多层次的技术创新投入机制。树立财兴科技、科技兴财的观念,鼓励和引导全社会增加科技投入。在国民收入二次分配中增加科技投入的同时,要把重点放在国民收入一次分配中加大科技投入。促进企业成为科技开发投入的主体。企业应从年销售收入总额中提取1.5%,科技型企业提取3%、技术创新示范企业提取4%、高新技术企业提取5%的经费作为科技开发经费;企业应积极探索以项目为龙头,以优良资产为基础向社会融资,组建新的有限公司,解决高新技术项目开发中的资金问题,也有利于现代企业管理制度的落实。根据中央《加强技术创新,发展高科技,实现产业化的决定》,省委、省政府《加快实施科教兴省战略的决定》和市委、市政府的《意见》的要求,财政部门要加大对科技投入的力度,市和经济发达的县(市、区)本级财政科技支出占同级财政支出的比例要达3%以上,其中科技三项费用的支出要高于1.5%,要探索、建立风险投资基金和中小企业贷款担保体系,市政府每年要拨款100万元,建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重点支持技术创新项目;国投公司应把企业技术创新作为资金投向的重点;加强金融部门对技术创新项目的支持和倾斜,要积极探索各种行之有效的途径,改进对科技型企业的信贷服务。要完善资金管理办法,增加信贷品种,拓展担保方式,扩大科技信贷投入,确保重大科研开发项目的顺利实施;对有基础的高新技术企业和技术创新示范企业,要积极争取上市融资,加速企业的发展。 (2)加强社会化技术服务体系的建设,重点做好生产力促进中心建设。生产力促进中心要完善服务职能并提高服务质量。使其真正能够做到为企业提供科技、经济、人才、政策等方面的信息服务;为企业提供技术咨询、技术诊断、技术中介、管理策划、人才培训等服务;组织企业与高校科研机构间的交流与合作,协助企业建立技术依托;组织新技术的开发应用、示范和推广,协助企业导入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研究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促进企业科技进步和中小企业发展以及生产力提高的对策,使生产力促进中心成为我市科学技术和信息传播的载体和辐射源,从而加速我市科技成果转化,促进科技与经济的结合。在成立生产力促进中心的基础上,充分发挥现有科研机构、科技情报所、专利所、科教中心、技术市场办、科技信息网络中心、节能技术服务中心、经济技术开发中心、CAD推广中心、省分析测试中心三明工作站以及各县的技术推广站等机构的作用,形成地区与行业相结合的生产力促进中心网络,探索组成跨部门、跨所有制、全方位的技术创新中介服务支撑体系的大生产力促进中心的运行模式。要加强对生产力促进中心工作的宣传、规划、引导、扶持和服务,增加经费投入,每年投入中心建设经费应不少于50万元,同时赋予中心的人才招聘权和重点专业人才选调权,为中心的发展营造宽松的社会环境。要充分发挥生产力促进中心服务职能的作用,使之成为政府服务企业职能的延伸,成为政府发展生产力意愿的助手和桥梁。中心要将多样化服务与特色服务相结合,形成主导业务与工作亮点,促进中心服务品牌化。要加强中心的自身队伍建设,引入激励竞争机制、监督机制和开拓创新机制,充分调动工作人员的积极性与创新性。要正确处理好市场性与公益性、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服务与创新的关系,在坚持按非营利机制运营的同时,在中心列入企业化管理方式,促进中心功能社会化、管理企业化。 (3)加强政策法规的制定和落实。对已出台的国家、省、市促进科技创新的政策法规要抓好落实,各经济管理部门要强化服务观念,主动协助企业落实有关政策法规。 (4)加强我市技术创新的舆论宣传,强化人们的科技意识,为技术创新营造良好的人文氛围。对技术创新的理论、意义、实践和经验进行宣传,取得社会的关心、支持和参与,在全社会形成崇尚创新、鼓励创新、投入创新和奉献于创新的良好风尚,为技术创新营造良好的环境。
课题指导:丁 瑜 课题总协调:刘炳麟 课题负责:郭德华 成员单位:市科委、市经委、市农办、市人事局 执笔:邱盛隆、吴金寿、赖龙君、杨绍华、张文构 责任编辑:林运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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