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县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立足预防、调解、法治,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作用,创新打造“原满调”矛盾纠纷调处品牌,探索出一条基层社会治理新路径。 一是打造三级中心,筑牢矛盾预防主防线。优化县级中心。统筹法律援助、法律服务、司法鉴定、行政复议及相关职能部门等调解资源,组建调解专家服务队,遇有复杂矛盾纠纷,实行“一案一专班、一案一团队”会商机制,合力化解。今年以来,县中心解答法律咨询*余人次,为*余名群众办理了法律援助。强化镇街中心。在镇街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一体打造“一站式”矛盾调处中心,落实矛盾纠纷定期排查机制,整合镇街综治办、信访办等人员力量,配齐专职调解员*名、社区矫正协理员*名,及时有效化解辖区内的各类矛盾纠纷。深化村居中心。依托社区党群服务中心,吸收村干部、社区法律顾问、五老人员等力量,强化摸排力度,开展“大排查大化解”行动,守牢初信初访、纠纷化解“第一道防线”。截至目前,共排查矛盾纠纷*次,调解矛盾纠纷*余件。 二是创新调解机制,提升矛盾纠纷化解质效。打好多方联动“组合拳”。坚持以队伍“正规化”提升矛盾调处效能,推进“公调、访调、诉调”对接,成立劳动争议、退役军人事务、知识产权、金融等领域专业性行业性调解组织,多方联合了解当事人争议诉求,认真分析症结所在,对症下药,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强化品牌调解“领头雁”。鼓励和支持“两代表一委员”“五老人员”及基层法律服务人员等设立个人调解工作室,打造人民调解工作品牌和专业团队,为群众提供便捷高效的调解服务。截至目前,已建成**说法、**说事、*调解等品牌调解室*余个。下好依法调解“先手棋”。坚持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定纷止争,组织法律明白人、法治带头人、专职调解员等深入开展矛盾排查,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镇街、矛盾不上交”。推进“1+2+3”工作机制,深化“原满调”品牌建设,加强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行政调解有机衔接,推动行政争议得到实质化解。 三是强化基础保障,激发纠纷化解新动能。坚持“智慧+”理念提效能。依托“**智慧调解”信息管理系统,建立矛盾纠纷“防护网”,全面导入县乡村及行专调解组织、调解员等基础信息,对复杂疑难的矛盾纠纷案件,指派县级调解专家进一步调解。开展“智慧调解系统”专题培训,加强案卷评查和调解质量核查,推进调解基础信息精准化管理。强化“诉源”治理最优解。坚持“枫桥式”工作法,全面优化诉调衔接机制,在司法所普遍加强“五项机制”,激活诉源治理的“末梢神经”。同时,选派一名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和一名优秀调解员充实“诉前调解”力量,推动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就地实质化解,不断做实“抓前端、治未病”。诉前调解*余次,为群众有效化解或规避损失*余万元。坚持“以案”定补激活力。修订完善《**县人民调解案件补贴办法》,对依法调解、案卷考核、补贴标准等进一步细化量化,最大限度为调解员减负增效,进一步激发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实现“要我做”向“我要做”的转变,全面提升了人民调解规范化水平。今年以来,为*名专职调解员发放案件补贴*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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