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化校园安全专项整顿工作,进一步筑牢校园安全防线,持续做好学生欺凌防治工作,加大治理力度,巩固治理成果,健全长效机制,有效防范和遏制学生欺凌事件发生,切实保护中小学生身心健康,维护全区教育系统安全稳定,现就2024年全区部署开展防范学生欺凌专项治理工作,制定如下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未成年人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切实加强中小学生思想品德教育、法治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全面排查学生欺凌隐患苗头,有效整治各类学生欺凌问题,严防情节恶劣、影响较大的学生欺凌事件发生,努力建设高质量平安校园,为青少年学生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校园环境。 二、时间安排 (一)宣传动员(2024年3月)。各学校进行全面动员部署,统一思想认识,充分认识专项行动的重要性、必要性,学习宣讲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开展思想道德教育、法治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进一步提高师生主动防范学生欺凌意识。 (二)排查摸底(2024年4月-6月)。各学校集中开展排查摸底,摸清学生欺凌苗头隐患和存在问题,排查欺凌防范薄弱环节,建立工作台账,明确整改措施。 (三)全面整治(2024年7月-8月)。对发现的问题隐患开展集中治理,依法依规做好欺凌事件的调查处置工作;健全完善防治工作机制和制度措施,筑牢校园安全防线;加强宣传引导,营造专项行动良好氛围。 (四)检查总结(2024年9月)。各中小学校对专项整治开展自查工作,总结经验做法,整改薄弱环节,巩固提升整治效果。各学校专项行动工作总结,于9月27号前报区教育局安监科,区教育局对各学校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抽查和“回头看”工作。 三、重点任务 (一)进一步健全防治学生欺凌工作制度。各学校健全防治学生欺凌工作制度,明确具体负责防治学生欺凌工作的部门并向社会公布。学校成立由校长、教师、少先队大、中队辅导员、教职工、社区工作者和家长代表、校外专家等人员组成的学生欺凌治理委员会(高中阶段学校还应吸纳学生代表),形成上下联动、部门齐抓共管、学校家庭社会共同关注“三位一体”工作合力,妥善处理学生欺凌重大事件,正确引导媒体和网络舆情。要重点抓好学生校园内外学生欺凌事件的预防和处置,同时要加强与相关部门协作,综合治理,做好校园外欺凌事件的预防和处置。 (二)进一步加强教育宣传工作。深入宣讲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未成年人学校保护规定》等法律法规,扎实开展思想道德教育、法治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深刻认识学生欺凌的严重危害,全面提高主动防范学生欺凌的意识和能力。各学校要结合实际,通过量化考核等手段,切实加强中小学生思想道德教育、法治教育、心理健康教育、防治学生欺凌专题教育及家庭教育。全面加强教职工特别是班主任专题教育和培训,提高教职工有效防治学生欺凌的责任意识和能力水平。要引导广大家长增强法治意识,落实监护责任,帮助家长了解防治学生欺凌知识,密切家校协同,进一步落实好监护责任。 (三)进一步严格学校日常管理。要落实学校教职工岗位安全制度和相关岗位教职工防治学生欺凌的职责、学生欺凌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学生欺凌的早期预警和事中处理及事后干预的具体流程、校规校纪中对实施欺凌学生的处罚规定等。严格落实校园门禁、请销假、点名和值班巡逻等制度,加强对具有不良倾向的重点学生、宿舍、厕所等重点区域、晚自习、上放学等重点时段的管理,杜绝管制工具被带入学校。密切家校沟通,及时掌握学生思想情绪和同学关系状况,对早期发现的轻微欺凌事件立即控制,实施必要的教育、惩戒,做到防微杜渐。完善校园视频监控设施,做到校园重点场所、公共区域24小时无死角。加快推进智慧安防建设,建立校园安全网上巡查机制。 (四)进一步排查苗头隐患。围绕学生欺凌防治工作机制、制度措施、队伍建设、责任落实、宣传引导、教育惩戒等,全面排查防治工作薄弱环节。各学校可以联合检察、公安机关或其他第三方机构,定期开展针对全体学生的防治学生欺凌专项调查。各学校要通过主题班会、家长会和谈心谈话等,与学生、老师、家长进行深入沟通交流,了解掌握学生心理状况、思想情绪和同学矛盾纠纷,通过发放调查问卷、开通治理热线、设立举报信箱等形式深入排查欺凌事件的苗头迹象和隐患问题。排查摸细重点关注对象,将其列入重点关注的群体,并报公安部门备案。高度关注困境儿童、单亲家庭等特殊群体,提醒监护人了解学生在假期、校外等异常表现。对排查发现的问题,深入了解原因,采取必要措施,做好疏导化解工作,并举一反三完善规章制度,加强日常管理,细化工作举措,落实防范要求,确保对学生欺凌问题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控制。 (五)进一步强化规范调查和惩戒处理。学生欺凌事件应当按照学校的学生欺凌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和处理流程对事件及时进行调查处理,由学校学生欺凌治理委员会对事件是否属于学生欺凌行为进行认定,县区级防治学生欺凌工作部门负责处理学生欺凌事件的申诉请求。对经调查认定实施欺凌的学生,学校学生欺凌治理委员会要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一定学时的专门教育实施方案并监督实施欺凌学生按要求接受教育,同时针对欺凌事件的不同情形予以相应惩戒,屡教不改或者情节恶劣的严重欺凌事件,必要时可将实施欺凌学生转送专门学校进行教育。涉及违反治安管理或者涉嫌犯罪的学生欺凌事件,处置以公安机关、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为主,学校要及时联络公安机关依法处置。要注重保护学生身心安全健康,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防止泄露有关学生隐私及其家庭信息,防止事态蔓延,坚决避免被欺凌学生受到二次伤害。对舆论高度关注、社会影响广泛的欺凌事件,要密切关注舆情,主动会同公安、网信等部门及时予以回应,有效管控网络舆情,防止被炒作利用造成不良影响。 (六)进一步形成长效机制。推广防治学生欺凌的先进典型、先进经验,普及防治学生欺凌知识和方法。对已发生的学生欺凌事件要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做好正面宣传和引导。完善培训机制,教育行政部门管理人员和教职工每年应当接受必要的学生欺凌预防与处置专题面授培训。各学校防范学生欺凌治理工作情况作为考评内容,纳入平安校园创建标准,纳入学校校长和教职工年度考评。建立校园欺凌防范分级预警机制和法治副校长或者法治辅导员制度,落实各项预防和处置学生欺凌措施,配合有关部门妥善处理学生欺凌事件及对实施欺凌学生进行教育。对职责落实不到位、学生欺凌问题突出的单位通过通报、约谈、挂牌督办、实施一票否决权制等方式进行责任追究。 四、工作要求 一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中小学生欺凌行为严重损害学生身心健康,影响校园安全稳定。各学校要进一步提高站位、统一思想、迅速行动,认真开展防范学生欺凌专项行动,努力为学生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校园环境。 二要进一步周密组织部署。各学校要把做好学生欺凌防治工作作为建设高质量平安校园的重要内容,作为学生成长成才的底线要求,作为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重要任务,加强组织领导,细化工作方案,明确工作要求,压实工作责任,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三要进一步强化联防联治。各学校要在区教育局领导下,与法院、检察、公安、民政、司法等部门及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加强协同配合,形成工作合力,指导学校不断改进学生欺凌防范措施,积极构建联防联治工作体系。 四要进一步严格督查问责。各学校要将防范学生欺凌工作纳入责任督学挂牌督导范围,对学生欺凌问题突出的学校进行督导检查、通报约谈,并及时向社会公开恶性欺凌事件处置情况。对失职渎职的,要严格追责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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