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1月13日
今天,我们召开全市劳动保障综合监管联席会议,目的很清楚,就是研究部署年底特别是春节前的清薪维稳工作。尽管离年底还有一段时间,但是各种迹象表明出来,这项工作今年必须抓早、抓小、抓苗头、抓主动。刚才,市劳动保障、建管、法院、工会、开发区和越城区政府分别就今年以来工作开展情况及下一步打算作了交流发言,大家都讲得很好。下面,我简单讲三点意见。
一、充分肯定各成员单位今年来所做的工作
今年以来我市的劳动保障综合监管工作,制度落实有章、部门配合有力、联合执法有度、法律贯彻有效,特别是在宣传《劳动合同法》、加强劳动用工管理、创新监管工作手段、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据统计到10月份,全市共处理各类劳动纠纷案件4000起,为职工追回工资2000万元,取得较好的工作成效。通过大家的共同努力,全市规范用工的良好氛围进一步形成,职工权益的保障力度进一步加大,劳动监管的体制进一步健全。
二、清醒认识当前劳动关系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要清醒看到当前劳动关系面临的复杂形势,主要是三个方面:
1.要高度关注因企业生存环境发生变化而给劳动关系带来的新影响。今年以来特别是下半年以来,企业的生存环境不容乐观,劳动用工形势日趋严峻。自6月份以来,企业裁员、倒闭、经营者逃逸等情况曾经发生。临近年底,很可能还会出现类似现象。特别是由于房地产形势不景气,一些建筑施工企业可能结算不到工程款,造成农民工工资不能到位,春节前的清薪维稳压力会比往年更大。
2.要高度关注部分职工非理性维权行为有所增多的苗头。随着《劳动合同法》的实施,一方面职工合法维权的诉求得到释放,另一方面也出现了部分企业职工非理性维权的苗头和倾向。今年以来已经多次出现企业职工集体上访,静坐罢工,冲击政府部门、阻断交通道路等事例。另外,也出现了租赁企业经营者与部分劳动者串通,在逃逸后幕后指使劳动者到各级政府和部门闹事,给政府和部门施加压力,迫使政府为经营者买单的新情况,对此我们一定要高度重视,严加防范。
3.要高度关注群众对法律认知仍有一定偏差的问题。《劳动合同法》实施已近一年,各方面的议论很多,部分企业经营者、企业职工、甚至于少数干部对《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等法律的认识和理解还有一定偏见、误解,给劳动保障监管带来一定的难度。
三、全力做好清薪维稳工作,推动劳动保障综合监管再创新局面
下一阶段全市劳动保障综合监管工作总体思路是:以打造“劳动关系和谐城市”为目标,积极开展清薪维稳专项行动,努力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努力确保不发生因欠薪引发的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突发性事件,努力实现我市的清薪维稳工作继续走在全省前列。为实现这个目标,这里强调4点:
1.属地负责。我们必须进一步明确:谁家的孩子谁家抱。今天参加会议的都是市区各单位,属越城区的由越城区负责,属开发区的由开发区负责,属市级企业的由主管部门负责。对于界限不明的、责任归属模糊的或有争议,请联席会议办公室排一排,及时研究明确和界定一下。责任明确了,责任才能真正到位。
2.综合监管。综合监管是对业务部门的要求。责任主体在属地,但是业务部门必须有求必应、主动参与,决不允许因为业务部门相互推诿、敷衍而导致一些影响社会稳定事件的发生。各级新闻媒体和劳动保障主管部门要多宣传清薪工作对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意义,提高公众特别是企业单位对清薪维稳的认知程度。
3.源头抓起。突发事件的抓早抓小抓苗头很重要。对工程款尚未到位的建筑、装潢企业,生产经营困难、效益滑坡的企业和工资支付形式不规范的企业要重点监控,做到心中有数;对租赁厂房、设备的企业要制定有效的监控措施,防止业主欠薪逃匿事件的发生;对存在拖欠大量职工工资的企业要提前介入,防止重大突发事件的发生。
4.及时应急。及时应急一靠基层、二靠信息。要充分发挥基层单位特别是乡镇(街道)劳动保障监察队伍的作用,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各类劳动保障违法行为。要加强信息的掌握和动态了解,有紧急情况按程序及时报告,争取工作主动权。
同志们,年关将至,劳动保障工作真正的考验即将到来。我们一定要始终保持旺盛斗志,振奋精神,锐意进取,齐心协力,扎实工作,为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社会建设,维护全市经济社会稳定作出应有的贡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