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县乡镇行政区划和村建制调整改革后增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改革前,全县有镇乡卫生院62个,其中:中心卫生院19个、兼顾型卫生院20个、一般卫生院23个,核定编制床位3014张,人员编制1737名,在职职工2395人(其中:在职在编1220人)。改革后,为保障撤并乡镇公共卫生医疗服务供给,保留非建制卫生院设置布点,更名为“(建制镇乡名)+(撤并镇乡地名)卫生院”,暂时保持独立法人、独立核算的管理运行模式,其机构编制、职能职责、服务功能和经费投入保持不变;全县现有建制镇乡卫生院32个、非建制卫生院30个,县级财政预算镇乡卫生院收支差额补助由1100万元/年提高到2000万元/年。全县村卫生室930个,乡村医生765人,年龄在60岁以上的占39.86%,50岁至60岁的占比26.27%,乡村医生年龄老化、学历偏低、能力不足等现象突出。每个村卫生室享受各级财政定额补助8858元/年,其中:中央财政补助1858元/年、省级财政补助4500元/年、县级财政补助2500元/年,享受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基本药物制度等据实考核类补助平均约13000元/年,年均收入在21000元左右。 二、改革特色亮点做法 针对全县乡村公共医疗卫生服务存在“布局分散、网点密集、发展不均衡、强弱差距大、运行成本高”等问题,我们主动顺应区划改革大势,充分发挥改革聚合效应,全力推动县域医疗服务体系优化布局。 (一)坚持“快慢结合”。优化整合基层医疗卫生资源,设置32个建制镇乡卫生院,稳步将30个非建制卫生院以“改设分院”或“深度整合” 管理模式保留网点,分类转型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或医养结合院(站)等发展模式,形成与建制乡镇卫生院错位发展的格局。先行在乐安镇试点,撤并乐安镇进都卫生院,作为乐安镇中心卫生院的分院进行统一管理,实现人、财、物高度整合优化。 (二)坚持“多点联动”。构建分类管理建设新格局,建强建优4个县域医疗次中心,争创三级综合医院,引领指导县域东、西、南、北四路;做大做强11个中心卫生院,争创二级综合医院,示范带动片区;整体提升17个一般卫生院综合服务能力,形成“多路示范、优势互补、同频共振”态势。先行在XX镇试点,2023年建成国家二级甲等综合医院,2025年建成三级乙等综合医院为目标,引领指导北路。 (三)坚持“乡村融合”。调优建实村级网底新格局,设置383个建制村卫生室,优化整合547个非建制村卫生室,扩大服务和辐射范围,逐步由乡镇卫生院通过派驻医生的方式负责延伸服务,实行“乡聘村用”241人,推进乡村卫生健康“一体化”服务管理。先行在潼XX镇试点,原则上每个行政村设置1所标准化村卫生室,根据幅员面积、服务人口、交通等情况,撤销非建制村卫生室设置布点或保留其设置布点并纳入建制村卫生室统一管理。 三、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一)全县卫生人才资源总体不足。全县医疗卫生机构卫生技术人员4796人,其中:执业(助理)医师2144人、注册护士2288人;全县每千人口拥有执业(助理)医师1.74人、注册护士1.73人。卫生队伍年龄梯次结构欠优,老、中、青年龄结构7:33:60,学历水平偏低,初中以下及无学历占职工总数的7.95%;技术人员尤其是执业资格人员紧缺,无执业资格及技术职称占职工总数的15.53%,全县副高及以上技术职称人员71%以上集中在县城医疗卫生机构。 (二)基层卫生人才引进留住困难。随着保留乡镇建制卫生院服务范围扩大、供给需求增加,引进培育专业技术人才将成为重点。受地域条件、经济收入、消费水平、工作生活环境等影响,镇乡卫生院引进人才困难,留住培育高学历高职称人才更难,只得使用临聘人员,一些临聘人员因身份编制、社会保障、职称晋升等原因,一旦取得执业资格或具有一定能力时就可能流失,近三年人员流失达166人。 (三)乡村医生维稳压力增大。长期以来,乡村医生队伍稳定问题是信访维稳工作重点,乡村医生因身份、待遇、养老等问题,全国各地时有群体性集访事件发生,这种历史遗留问题带来的不稳定因素将会长期存在,如果导致乡村医生利益受损,可能激发矛盾,形成不稳定因素。落实好村卫生室现有政策性资金补助不减,保障乡村医生现有待遇不变、个人收入不减等问题将成为重点。 四、建议意见 (一)村级补助总量保持不变且逐年提高。村建制调整改革后,建制村卫生室以及非建制村卫生室设置布点的数量虽然减少,但其服务人口、服务范围、工作内容、村医工作量等都没有减少。恳请上级在各级财政对村卫生室的各项补助投入政策(含中央财政对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补助、省级财政对乡村医生补助、县级财政对乡村医生补助、村卫生室一般诊疗费补助、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等),按照原有930个村卫生室的经费补助总量保持不变,并逐年增加经费投入保障水平,以促进村卫生室运行优化、能力提升和乡村医生队伍稳定。 (二)提高镇乡卫生院投入保障水平。建议上级对镇乡卫生院的财政投入、基本建设、人员经费、人才培养、设备购置、公共服务等支持保障政策维持现有水平并逐年提高,同时将镇乡卫生院在编人员档案工资和“五险两金”单位缴费部分纳入财政预算;恳请上级将基层医疗机构医疗废物(水)处置、卫生信息化系统建设、医疗财政电子票据、医保报销服务等公益性支出项目列入政府财政预算,以减轻镇乡卫生院经济运行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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