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党的十七大关于加强政协建设,推进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制度建设的要求,平顺县政协加强实践探索和理论研究,力求在履行职能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方面取得新的进展,不断提高政协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一、加强政协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建设是提高履职水平的重要前提
在新形势下推进政协履行职能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建设,是时代进步的要求和政治文明建设的必然之举。推进政协“三化”建设,有利于在实践中遵循政协工作规律,致力于理论创新、工作创新和制度创新;有利于政协组织增强服务意识,提高工作效能。“三化”建设也是提高政协工作质量和水平的重要途径,是坚持和完善我国基本政治制度、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具体实践。
政协履行职能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是一个有机的整体,三者相辅相成,相互促进,有机统一。制度化是核心,是规范和程序的确定状态,是系统化了的规范和程序。推进政协履行职能的制度化,就是要建立健全规章制度,根据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发展的需要,通过法律、规章、文件、决议等形式,对政协履行职能的活动以制度的形式加以固定化,使之稳定、长效地发挥作用,而不因人、因事、因时而改变。规范化是制度化的具体体现。从一定意义上说,规范化是制度化、程序化的一种表现形式。推进政协工作规范化,就是要通过规范各方关系,特别是县委、人大、政府与政协的关系,实现规范工作内容、工作方式、工作环节和工作职责,使政协履行职能的运作过程有板有眼、有条不紊。程序化是制度化的延伸。推进政协履行职能的程序化,就是要对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进行分类、排序,制定操作规程,明确工作规则,并形成一定的动作规范,确保每个环节都严格按照既定的程序办事,以保证制度的严肃性,规范的有效性。
我们在推进政协履行职能的“三化”建设中,注重把握了四个环节。一是坚持以《宪法》为准则,以新修订的《政协章程》、《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政协工作的意见》和《中共平顺县委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人民政协工作的实施意见》为依据,结合政协工作的实际和特点,修订和完善了各项工作制度,使制定的一切规章制度符合法律法规和《政协章程》,符合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的基本要求,有的放矢、积极稳妥地推进“三化”建设。二是将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体现于政协工作规则、工作程序和工作方法之中。就是把制定的制度、规章与实际工作相衔接,具有可操作性,并通过制度和规章把工作内容、程序、方法等进行合理、科学规范,做到在履行职能的各个方面、各个环节,按照制度办事,减少工作的随意性,增强工作的主动性,把握工作的原则性,提高工作的实效性。三是及时总结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建设中的经验,坚持实践、探索、充实、完善,不断丰富和发展“三化”建设成果。四是注重整体推进“三化”建设,一切以制度建设为核心,以规范行为为基础,以程序流程为抓手,努力形成长效机制。确保政协工作有制可依、有规可守、有序可循,不断提高履行职能的质量和水平。
二、强化政协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建设是提高履职水平的基本要求
推进政协履行职能的“三化”建设,是工作实践中的一个重要课题。我们通过近年的实践探索,深深体会到,推进政协履行职能的“三化”建设,必须在“认识、制度、规范、程序、执行、创新”等方面狠下功夫。
(一)认识到位。就是要深刻认识推进政协“三化”建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增强使命感和责任感。政协履行职能的“三化”建设,是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必然要求;是坚持和完善我国基本政治制度,加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必然要求;是发扬民主,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扩大党的群众基础和社会基础,更好地实现好、维护好和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构建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同时也是政协事业自身发展的必然要求和重要保证。
(二)制度健全。近年来,为了积极推进政协履行职能的“三化”建设,中共平顺县委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人民政协工作的实施意见》,我们先后出台了《主席会议工作规则》、《常委会工作规则》、《专门委员会工作制度》、《政协委员履行职能考核办法》等10多个规范性文件,基本形成了县委、县政府主要工作部门定期或不定期向政协通报情况,党政领导参加政协主要会议和政协领导列席党政重要会议,各专委会、委员活动小组与有关部门对口协商,以及委员知情知政,协商联系,反映社情民意,提案办理等方面的制度,确保政治协商渠道畅通。同时对民主监督、参政议政的内容、形式和程序加以规范,避免了履行职能过程中的“越位”和“缺位”等现象,做到了尽职而不越位,帮忙而不添乱,切实履行好职能。
(三)规范明晰。我们对履行职能尽可能地做到在时间、范围、方式、要求、标准等方面进行明确、细化、量化和具体化。如在政治协商时,我们对地方大政方针的制定、重要工作的部署、重点工程项目的实施,坚持突出协商的主动性、前瞻性、实效性,分别情况,在全委会议上进行协商;召开常委会议、主席会议、专题会议、专委会议进行协商;组织召开无党派、人民团体、工商联和各界代表人士座谈会进行协商。进一步强化了民主协商的计划性、针对性和规范性,增强了县政协工作的实效性和科学性。
(四)程序缜密。我们坚持在履行职能中对工作的规章、制度、办法进行程序性链接,使之序点关联、环环紧扣,避免随意性,提升强制性。一是做到可操作性,努力将工作列入决策程序,制定好工作计划,安排好准备工作,设计好工作流程,制定好工作措施。二是做到民主性,提高程序化的约束力。三是做到针对性,针对不同时期的不同工作,制定工作程序和工作流程,使工作始终沿着“议大事、抓重点、办实事、求实效”的轨道有序运行。
(五)执行严格。政协参政不行政,议政不决策,立论不立法,那么如何才能保证制度、规范和程序落实到工作中的各个环节、各个方面和各个领域?我们首先做到在制定规章制度时,同时制定监督性条款和反馈追踪制度;其次在执行过程中,相应地成立落实督查督办机构,负责检查和通报情况;第三及时发现问题,及时研究解决;第四抓好培训,提高素质,通过培训学习,提高贯彻落实的能力;第五搞好宣传,扩大影响。去年以来,我们在县报《今日平顺》和县电视台开设了专题栏目,与省委机关刊物《前进》杂志协办了“构建和谐社会”栏目,先后在县级以上报刊发表理论调研文章10多篇,其中市级以上报刊达5篇之多。
(六)创新发展。推进政协履行职能的“三化”建设是一个解放思想、求真务实、循序渐进的认识过程,是一个体现时代性,把握规律性,富于创造性的实践过程,为了切实收到实效,我们既注重制度建设,又注重改革创新,勇于实践,善于总结,不断把成功的经验用制度的形式确定下来,并逐步加以规范、完善、配套,使之在实践中继续得到丰富和发展,以最新的成果去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创新发展。
三、推进政协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建设是提高履职水平的重要保证
推进“三化”建设,是提高政治协商质量和水平的保证。政治协商是我们党创造的一种基本政治制度,也是我们党坚持科学执政、民主决策、依法行政的重要体现。“三化”建设对于增强政治协商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对于严格政治协商程序,增强政治协商能力,认真组织政协委员和各界人士,为贯彻落实党政部门的重大决策和工作部署,汇聚各方力量,形成共识,统一意志,提供了重要的制度保证。
推进“三化”建设,是提高民主监督质量和水平的保证。民主监督是我国社会主义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三化”建设对于确立“监督就是服务,监督就是支持”的新理念,探索在参与中支持,在支持中服务,在服务中监督的新方式新途径,帮助有关部门发现问题、改进工作,提出有价值的意见和建议;推进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重大决策的实施;完善民主监督形式,畅通民主监督渠道,拓展民主监督领域,扩大民主监督影响力等方面都起着重要的作用。
推进“三化”建设,是提高参政议政质量和水平的保证。参政议政是人民政协履行职能的重要形式,也是党政领导机关听取各界人士意见建议,做好工作的有效途径。“三化”建设对于确保政协参政议政渠道畅通,推进调查研究成果转化,针对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中的重大问题以及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问题、难点问题,深入调查研究,真实反映社情民意,提出真知灼见,为党政部门提供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据发挥着积极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