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市教育系统信息工作考评办法》(教发﹝2010﹞39号)实施以来,全市教育系统各单位、学校对信息工作的重视程度进一步增加,紧紧围绕全市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大事要事、教育中心工作、年度任务及群众和社会关心的热难点问题,踊跃报送各类宣传稿件,信息报送力度明显加大,对推进政务公开、反映工作动态、交流工作经验、宣传和扩大自身影响发挥了积极作用。但同时,教育信息数量和质量还不成正比,报送信息总体水平偏低,有价值的调研类信息少,且信息的时效性不强,信息的“参谋”和“耳目”作用发挥不明显。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的信息工作,切实提升全市教育信息工作水平,市教育局将重新修订的《 市教育系统信息工作考评办法》印发给你们,并将考评办法与各 、直属各学校单位年度目标管理责任状考核工作直接挂钩,由办公室负责日常监控,于年末按照考评办法进行统计赋分,考评分数将作为各部门、单位、学校年度目标责任状信息工作最终考核结果,以推动全市教育信息工作走上正常化、规范化和制度化的轨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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