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来,*县组织课题组深入全县*个行政村开展集中调研,对全县农村发展党员工作现状和存在问题进行分析,提出对策建议,形成如下调研报告。 一、现状和问题 *县下辖*个乡镇,共有*个农村党组织。近三年来,共发展农村党员*名,占全县发展党员总数的*%,其中女性党员*名,占*%。从年龄结构看,新发展的农村党员中*岁以上的党员*名,占*%,*岁以下的党员*名,占*%;从学历结构看,大专以上学历的党员*名,占*%,高中、中专学历的党员*人,占*%,初中及以下学历的党员*名,占*%。新发展党员的结构、质量都得到一定程度的改善,但仍存在一些问题。 1.发展党员工作连续性不足。调研中发现,全县连续三年未发展党员村党组织*个,占*%;连续两年未发展党员村党组织*个,占*%。经过近两年的整改,到2021年底,完成上述村党组织的消除整顿。但对全近3年发展党员工作情况进行梳理后发现,仍存在连续三年未发展党员村党组织*个,占*%,连续两年未发展党员村党组织*个,占*%。 2.发展对象好“苗子”难选。随着城市化进程加快,大批有文化、有能力的农村青年进城务工、经商,长期在外流动,村级党组织很难及时掌握他们的动态并对其进行教育培养,而留守在村里的大多是年龄偏高、文化偏低、能力偏弱的人员,综合素质相对较差。此外,部分在村青年还存在计生、征信等方面问题,不符合发展条件,好“苗子”难选问题比较突出。 3.发展党员程序不够规范。调研中发现,不少村党支部存在入党材料填写不够规范,会议记录不够齐全,手续不够完备等问题。个别村甚至在发展程序上走“跳棋”,通过伪造会议记录、入党材料的方式,搞“瞒天过海”入党。据统计,2021年来,通过两级预审,在接收预备党员会议前终止发展*人;2021年来全县共查处*起农村发展党员违纪违规问题,对*名涉案人员给予党纪处分。 二、原因分析 1.思想认识上存在偏差。乡镇党委对发展党员工作的政治性、重要性认识不够,仍存在“软任务”“坐等上门”的思想,导致发展党员工作长期“缺管”。一些农村党支部书记宗族观念严重,抱着“肥水不落外人田”的思想,近亲发展党员,对于对其他符合入党条件的优秀青年,害怕“培养了苗子,失去了位子”,不主动、也不愿意去培养,人为降低党员质量。 2.部分人员入党愿望不够强。近年来,一些村党支部放松对党员的党性教育,忽略党员作用的发挥,使一些党员的先进意识淡化、组织观念弱化、服务意识淡薄,把自己混同于普通群众,个别党员甚至出现了“拉山头”“搞派性”等不良行为,降低了党员在群众中的威信,一些优秀青年对入党缺乏真正意愿。 3.业务水平和履职能力较低。当前,多数农村党支部书记文化素质偏低,普遍存在不熟悉发展党员的基本程序、不知道如何发展党员等问题。而一些乡镇党委对农村入党积极分子和党员发展对象缺乏了解,在发展党员工作中指导、把关不到位,造成农村发展党员违规违纪或材料不齐全、不规范问题常有发生。 三、对策与建议 1.转变工作理念,拓宽选育渠道。一是拓宽视野选苗子。乡镇党委、村级党组织要坚持“着眼发展建队伍,建强队伍促发展”的思路,切实转变思想观念,变“等上门”为“领进门”。要发挥群团组织作用,建立农村致富能手、返乡青年、退伍军人和“两新”组织等重点群体花名册,加大对其中优秀分子的培养力度,壮大积极分子队伍。二是加强配合共培养。针对*县外出人员多的特点,对于优秀的外出务工经商人员,依托驻外党组织做好流动党员入党工作,加强驻外党组织与流出地农村党组织的衔接和配合,通过“两地政审”“两地公示”等方式,接受两地党组织和党员群众的监督,严防“带病入党”。三是健全制度严管理。采取县委组织员室、基层党委、党支部三级建档,基层党委、党支部两级管理的办法,加强入党积极分子队伍建设。要坚持关口前移,健全完善入党积极分子动态管理机制,每发展1名党员,储备2名入党积极分子、3名入党申请人,并及时调整培养联系过程中的不合格人员。适时在全县推开农村发展党员违规违纪问题排查整顿工作。 2.加强培训教育,提升能力素质。一是抓好业务培训。编印下发《发展党员工作业务手册》,通过会议培训、案例分析、政策咨询等多种形式,扎实做好农村党支部书记、乡镇党委组织委员、组织干事等的业务培训,提升业务素质。二是强化培养教育。要通过安排参加党内活动、分配社会工作、集中培训等方式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经常性教育培训,指定政治素质好、责任心强的正式党员担任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要充分发挥乡镇党校主阵地作用,利用远程电化教育、“学习强国”等平台,创新开展农村入党积极分子常态化培养教育工作。三是抓实结对联系。落实支委成员联系入党积极分子制度,确定专人对农村优秀青年进行“一对一、一对多”联系培养。对重点培养对象采取定人联系、定期约谈、定期汇报的“三定”措施,加强教育引导,提高他们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党性修养。 3.加强督促指导,压实工作责任。一要建立责任传导机制。把发展党员工作纳入乡镇党委党建工作责任制和重要议事日程,及时发现和解决发展党员工作中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对发展党员工作中不坚持标准、不履行程序、审查把关不严的党组织及其负责人、直接责任人,要及时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要给予纪律处分,并取消评选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党务工作者资格。二要落实备案考察机制。认真落实村党支部书记亲属入党“双备案一考察”机制,针对党支部书记的直系亲属(配偶、父母、子女)、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及近姻亲入党的,村级党组织在其确定发展对象前向乡镇党委报备说明,乡镇党委派人进行考察,考察合格的向县委组织部备案后方能发展。三是健全督导约谈机制。健全完善多年未发展党员村党组织预警督导机制,重点关注两年以上未发展党员村党组织,及时预警,加强指导,督促其加大入党积极分子培养力度。对一些因特殊原因成为三年及以上未发展党员村党组织的,实行重点跟踪管理,找准原因,建立台账,制定整改方案,采取约谈村党组织负责人、党员领导干部挂钩帮促、党组织整顿等措施帮助完成消除整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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