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开端用语 (一)主动办文 关于;据;根据;据报(据了解、据核实);查;兹有(兹因、兹为、兹悉、兹定于);为了;按照;遵照;由于;随着;目前;最近;奉;近奉;接;前接;现接;现将;近来;近年来;经××(单位)批准(下面接叙××问题)。 (二)引用来文 1.上行文:×月×日×字×号关于××的指示(或命令、通知、通报)收悉(或敬悉);国家××局×月×日给我局×字×号关于××的通报抄件悉。 2.下行文:×年×月×日×字×号(关于××问题的)请示悉;据××旅游局×月×日关于××问题的报告(或请示)。 3.平行文:×月×日×字×号函(或通知)悉。 二、结尾用语 (一)上行文 特此报告(特再报告);以上各点,请审查;以上情况,特报,请审核备案;现随文报送××(文件名称),请予审核;特先报告,详情容后续报;以上汇报,如有不妥,请予指示;以上意见,报供参考;请予审批;请予审理;请尽早核示;请即电示;以上请示,如无不妥,请批转××办理;上述意见,是否可行(或有当),请核示(或批示);妥否,请批示;请批复;本案究如何处理,请速作指示;可否如此办理,请予审批;以上部署,报请鉴核。 (二)下行文 特此通知,希即遵照办理;特此批复;以上意见,请即研究执行(或按照执行、参照执行、遵照执行、依照执行、认真执行、严格执行);特此公告(通告、布告);周知;此布;本通报应向旅游系统所有人员进行传达,组织讨论,并将讨论情况及时报我们;同意你社意见,本件存案备查;以上通知(指示)希即认真研究执行,并将执行情况在×月底前向本局(社)作一报告;请将你们对这项工作的意见和具体部署情况尽快一并报局(社);本通知下达后,以往有关文件与此件有抵触的,均以本通知为准。 (三)平行文 综合用语 公文中用以连接具体情况叙述和总概性叙述的词语。综合用语具有承上启下的作用。常用的综合用语有“为此、据此、值此、至此、有鉴于此、综上所述、总之”等。 称谓用语 公文中表示对机关、单位、集体、个人不同人称称呼的词语。一般性称谓用语用于上对下、下对上、平行机关或不相隶属的机关、单位之间,如“本(厅)、我(厅)、该(厅)、你(厅)”等。表示尊重的称谓用语多用于下对上、不相隶属的机关、单位之间,如“贵(厅)、××长”等。党内一般称“××同志”。 承启用语 公文中用来承接上文并引起下文的词语。常用于通知、决定、报告、计划、规章制度等文种。一般结构特点:前面以一介词结构承接上文,后面用一个基本固定的结构形式引起下文,如“根据……特作如下决定”、“为了……提出如下意见”等。承启用语的上文一般较为简短,下文是文中内容的主体部分,并多用条款形式表达。 批转用语 公文中表明对下级来文批示意见或向下批转、转发公文的词语。常用的有“批示、审批、阅批、核阅、阅示、批转、转发、颁发、印发、发布、公布、下发、下达”等。 表态用语 公文中表示作者意见、态度的词语。按表态用语的轻重程度可分为明确表达用语、模糊表态用语。明确表态用语有“应、应该、同意、不同意、批准、照此办理、遵照执行、组织实施、贯彻落实”等。模糊表态用语有“原则同意、原则批准、似应、拟同意、参照执行、供参考、可借鉴、酌情处理”等。 征询用语 公文中表示征请、询问对有关问题的意见的词语。主要用于上行文的结尾和平行文的结尾。常见的征询用语有“当否、可否、妥否、是否可行、是否妥当、是否同意、如有不当、如无不当、如有不妥、如果不行、如果可行、意见如何”等。 引叙用语 公文中表示引述来文的词语。主要用于批复、复函、指示、决定等文种。常用的引叙用语有“收、接、悉、前收、前接、现收、现接、近收、近接、惊悉、欣悉、收悉、闻、近闻、惊闻、欣闻、喜闻”等。 结尾用语 公文中表示全文结束的词语。不同的文种对结尾用语有不同的要求。如请示的结尾用语可用“以上请示当否,请批复”,“妥否,请批示”,“上述意见如果可行,请批准”等;报告的结尾用语可用“以上报告如有不当,请指示”,“以上报告如无不当,请批转各地执行”等;通告的结尾用语可用“特此通告”,“此告”等。 公文常用特定用语的解释 1.兹因:开端用语,主要用于文章开头,其解释是现在因为。 2.承蒙:谦敬用语,用于表示谦敬,具体解释为“多亏受到”。 3.届期:就是到时候的意思。 4. 谢忱:表示“感谢的心意”。如:谨致谢忱;聊表谢忱等。 5.谨悉:引叙用语,多用于复文引据,表示知道的意思。 6.以资:把...用来作为...。如:以资鼓励。 7.鉴于:过渡用语,公文中承上启下的用语,表示因为,考虑到。 13.此复:用于复文结尾,表示特此作为回复。 常见公文批示用语 一、审批公文用语的一般规则。 (一)圈阅即表示同意(签发文件除外)。 (二)如果文件上出现审批人姓名,审批人在自己姓名上划圈即代表签字;如果文件只出现审批人所在单位名称或职务统称(如:办公厅、人教司、署领导、司领导等),审批人应当在单位或职务上划圈并在近旁签字。 (三)批示应该注明年月日。 (四)批语对象是上级的,一般称职务;是平级、下级的,一般称同志。 (五)批语对象为多人的,区别以下情况表述: 1.如果是任选的组合,应按惯例排序,可用“并”字按一定标准分类。例:按职务分类如“××、××、××副审计长并××、××、××同志(司长)”;按性质分类如“××、××、××司(以上为署内单位)并××、××、××特派办(以上为派驻单位)”。 2.如果是工作流程组合,可按照流程顺序排列。例:“××局长并×副审计长”;“×主任并×副审计长、审计长”。 3.如果是多个对象承办事项,须明确主办人。例:“××负责(或牵头),××、××会同(或配合)办理”。 此外,审批公文应使用符合档案规范的书写工具。 二、几种常见情况的批示用语。 (一)署领导、办公厅主任签发文件 1.直接签发:签发人批示“发”、“同意”、“速发”等,签字并注明年月日。(如不同意发文,可批示“不发”、“缓发”、“修改后重报”等,签字并注明年月日。) 2.请他人审阅后再发:签发人批示“请××阅后发”,签字并注明年月日。 3.改请他人签发:在发文单“签发”栏之外批示“请××签发”。 4.请补充、修改后发:签发人批示需要补充或修改的意见后,先行签字并注明年月日。(只适用于做简单补充修改的情况。如果需要做较多重大修改,则应批示退回办文单位重办。) (二)请署领导签发文件 1.直接签发:“请××签发。” 2.请他人审阅后再报签发人签发:“请××(单位或个人)审阅并报××签发。” 3.先会签(复核)后签发:“请××(单位)会签(复核)并报××签发。”(适用于各会签单位事先已经基本协调一致的情况。) (三)请办公厅签发文件 1.直接签发:“请办公厅签发。”(如确知主任在署内,也可直接批示“请××主任签发”、“请××同志签发”。) (七)批示会签文件 1.单方会签的,通常批示“请××会签”、“请××审签”。 2.多方会签的,一般批示“请××、××、××会签”。 (八)请示的结束语 1.请示由自己办理的事项,结束语通常为“请批复”、“请指示”、“妥否,请批示”。 2.请示需要他人办理的事项,结束语可为“以上如可行,建议批转××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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