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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抢一盗”案件浅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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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包太虚 发表于 2009-3-15 22:32:0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公文写作培训班

screen.width-333)this.width=screen.width-333' height=322 hspace=13 src="net0810/081015a.jpg" width=478 align=right border=0>“两抢一盗”案件(抢劫、抢夺、盗窃)是一种多发性犯罪案件,犯罪性质严重,社会危害极大。随着改革开放不断深化,经济利益格局不断调整,此类案件的发案率一直居高不下,并呈继续上升趋势,已成为当前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笔者结合渝水区法院近年来受理“两抢一案”案件的情况,着重分析该类案件的特点、成因,并对预防和治理对策作了初步的探析。

一、“两抢一盗”案件特点

归纳起来,近年来“两抢一盗”案件呈现“六多六少”规律:

1、共同作案的多,单独作案的少。2007年该院审理的各类刑事案件中,“两抢一盗”案件占案件数的44.1%,占整个犯罪人数的47.2%,其中二人以上共同作案、三人以上团伙作案,分别占30%14%

2、青少年作案的多,中老年作案的少。2007年“两抢一盗”案件中,25岁以下青少年犯罪人数占此类案件犯罪人数的55.6%,其中1416岁的犯罪人数占2.4%1618岁的犯罪人数占16.5%。犯罪低龄化现象比较突出,未成年人犯罪人数与2006年同期相比上升9.8%40岁以上的犯罪人数占12.8%60岁以上的犯罪人数仅1人。

3、农民、无业人员作案的多,有固定职业作案的少。随着人、财、物的大量流通,农民尤其是外出务工农民、无业人员“两抢一盗”作案现象十分突出,并呈上升趋势,在“两抢一盗”罪犯中,农民犯罪的占58.8%,无业人员犯罪的占29.2%,农民和无业人员占88%

4、初中文化程度及以下的作案的多,高中文化程度及以上的作案的少。“两抢一盗”罪犯中,文盲占4%,小学文化程度占9.5%,初中文化程度占66.7%,初中及初中文化程度以下占80.2%,高中文化程度占18.4%,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占1.4%

5、惯犯累犯及男性犯罪的多,女性犯罪的少。“两抢一盗”罪犯中,惯犯、累犯占此类犯罪人数的18.2%,并呈继续增多趋势。男性作案的占98.6%,这与男性生理上体力较充沛,心理上攻击意识较强的特点有关,女性在作案时多处于从属地位,更多的是在犯罪中担任望风、放哨、引透等任务。

6、城郊农民作案的多,边缘地区农民作案的少。据调查,城郊农民作案的占整个农民、无业人员作案的65.4%,大有“农村包围城市”之势,如珠珊、水西等城郊地区农民作案的比新溪、人和、界水、鹄山等边缘地区农民作案的要多。

二、犯罪成因分析

1、教育管理存在缺陷。有的学校片面追求升学率,道德和法制教育明显欠缺,致使一些未成年人缺乏是非、善恶观念;一些学校忽视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和自我保护能力培养,而未成年人处事的盲目性和无知性,很容易被别人拉拢和利用,从而导致行为失当,甚至走上犯罪的道路;一些学校嫌弃“双差生”,对他们以退学开除学籍一推了事,学业受阻是未成年人走上犯罪道路的起点,旷课逃学———离开学校———闲散于社会,是多数孩子走上犯罪道路的基本途径,防止辍学是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重要措施。

2、部分青少年就业压力大。学历低、素质差、没有一技之长的青少年群体在激烈竞争的社会中处于劣势地位,难以找到好的或收入高的工作,脏、累、苦及收入低的工作又嫌弃,没有正常的生活来源,他们中有一大部分人容易滋生犯罪的念头,选择实施“成本低、高回报”的“两抢一盗”犯罪来维持其生活需求及满足失衡的心理。

3、社会保障体系不健全。在私营企业、建筑工地、个人作坊中从事打工的广大农民工,在被解雇或辞去工作之后,生活得不到任何保障,迫于生存需要,一部分人会铤而走险走上抢劫、抢夺、盗窃的犯罪道路。情况表明,农民工没有失业保险、养老保险生存得不到保障,是此类案件上升的主要原因。

4、销赃渠道畅通。抢劫、盗劫、抢夺主要以手机、金银首饰、汽车、摩托车、电动车(电瓶车)、自行车、电缆线等贵重物品为主,而这些贵重物品要转换成现金就需要相应的销赃渠道来实现。例如,盗窃罪犯宋某等6人先后14次盗窃摩托车、电动车14辆,以200300元不等的价格给销赃犯,破案后销赃人多数无法抓获,赃物多数难以追回。销赃渠道畅通,客观上助长了此类案件的上升。

5、部分受害人未及时报案。据调查,在“两抢一盗”案件发生后,有相当一部分受害人没有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客观上助长了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受害人不及时报案,一是延缓了公安机关的侦破时间,使犯罪分子长期逍遥法外;二是使得侦查机关难以掌握发案的实际数量,影响了对社会治安状况的正确判断;三是使得部分案件因缺乏受害人的陈述而无法对被告人进行定罪量刑,这是历经多次“严打”此类案件仍继续上升的重要原因。

6、社会管理滞后。农村人口流动加快和剩余劳动力大量增加,造成农村管不到,城里管不了,少数无工可做、游手好闲的农民,成了城市犯罪的“后备军”。社会管理不足是导致农村青少年犯罪增多的重要原因。

三、治理对策

1、建立严打长效机制,加大专项打击的协调力度。打击是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首要环节,是遏制“两抢一盗”案件上升势头的有效手段,政法各部门要认真分析研究整治此类案件犯罪的措施和方案,加强协作和联动,形成合力,公安机关对此类案件要快侦快破,检察机关要快捕快诉,对恶性“两抢一盗”案件要坚决贯彻“严打”方针,积极尝试普通程序简化审理,确保在法定审限内结案,加大人民陪审员参加案件审理力度,扩大和保障群众对此类案件审判工作的监督,提高当庭宣判率,促进“两抢一盗”案件快审快结。

2、加大对青少年学生的教育管理力度。教育行政部门应将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作为考核学校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学校应严格执行义务教育法,对一些“双差生”不能以种种理由拒之门外或一开了之,将他们推向社会。对于随意拒绝“双差生”入学或退学的,教育主管部门要及时追究学校的责任。

3、加大对低学历青少年的管理和技能培训力度,切实帮助解决生活出路问题。对初中及初中以下文化程度的青少年,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切实做好职业技能培训,使他们得以重进校门,掌握一项或多项劳动技能,帮助这一特殊群体解决生活出路问题。

4、建立健全农民工失业、养老保险制度,解决他们后顾之忧。要从维护农民工切身利益出发,通过建立健全农民工失业保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制度,切实为他们免除后顾之忧,消除治安隐患。要通过建立健全农民社会保障体系,实现城乡一体化,努力让广大农民构筑起一道“防护网”。

5、加大打击力度,堵住犯罪分子的销赃渠道。销赃犯罪与“两抢一盗”犯罪之间存在着一种互动关系,销赃渠道越畅通,此类案件犯罪活动就越猖獗,堵住销赃渠道,控制商品流通市场,使犯罪分子手中的赃物难以出手获利,就可以有效地遏制和减少此类犯罪的发生。要加大赃物重点流向地区的监管力度,进一步加大对销赃人员的打击力度,从销赃渠道上遏制此类犯罪高发态势。

6、以新农村建设为契机,加大法制宣传力度。减少农民的违法犯罪,维护农村的稳定,根本问题是加强他们的文化、法律知识教育,不断提高他们的文化素质和法律意识,以约束其行为保护其合法权益,抵制歪风邪气和预防犯罪。要把普法的重点放在农村,只有提高了占71%农民的法律知识水平,才能谈得上提高了全民的法律意识。

7、建立健全社会控制长效机制,加大社会管理力度。公安机关要强化暂住、流动人口管理力度,流动人口管理队伍要履行好职责,坚决克服重收费、轻管理的现象,加大房屋所有人对出租房屋的管理责任。同时,搞好农村剩余劳动力合理转移,切实加强对外出务工人员的引导、教育和培训,变无序管理为有序管理。对“两劳回籍”人员要加大监管力度,对他们的就业或再就业要一视同仁,减少重新犯罪率。

(作者单位:渝水区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简威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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