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财政以奖代补扶持土地流转
《江苏省财政扶持农村土地流转实施意见》日前出台。从今年起,省财政设立2000万元农村土地流转扶持资金,扶持具有一定规模的、合法有序的农村土地流转。对具有较大经营规模的土地集中流转的流出方(农户)给予一次性奖励。扶持的基本条件是,具有稳定的土地流转关系,土地流转期限在3年以上,单宗土地流转面积在1000亩以上(土地股份合作社入股面积300亩以上),省财政对土地流出方按每亩1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奖励。
■济宁市破解小企业融资“困局”
一是政策引导,财政出资补偿金融风险。财政按照小企业贷款新增额0.5%对银行机构进行风险补偿,所需资金由市县财政按8:2分担。二是政府搭台,引导建立企业担保共同体。政府引导小企业组成了担保共同体(民营经济发展促进会),银企双方签订了信贷协议。民企促进会按“滚动式发展,互动式经营,连动式担保”的运作模式,每个会员企业入会时缴纳不少于20万元的担保保证金,会员企业随时可从信用社拿到高出自身所交保证金3倍至5倍的贷款;逾期贷款以促进会保证金归还,保证金缺口由其他会员企业补齐。全市信用担保机构36家,其中企业法人型担保机构28家。三是制度创新,试行集体土地使用权随同地上房产抵押贷款。市人行、法院、土管等机构达成共识,在村民代表大会、企业董事会出具土地抵押决议前提下,集体土地使用权随同地上房产一同抵押贷款,已累计放贷8笔8455万元,有效地解决了集体土地抵押登记难问题。
■苏州城乡一体化发展综合配套改革试点动态
苏州被列入江苏省城乡一体化综合配套改革试点区,试点方案正在制订之中。目前获悉的部分草案内容包括:①按照城乡一体化发展的要求,调整和完善镇村“三大规划”及其专项规划,做到相互支撑、配套和衔接。②按镇村经济社会管理新形势和新任务要求,深化镇村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建立健全社会管理综合执法机制,加强镇村治安、城管、教育、卫生、计生、环保等社会管理工作。③加快省、市、县(市)三级公共财政体制改革,提高乡镇财政留成比例,使乡镇“财权与事权不匹配”的问题得到逐步缓解和解决,使乡镇有更多的财力用于“三农”发展和镇村建设。④加快发展农村商业银行、镇村银行等农村金融机构,支持城市信托、债券、拍卖、典当等金融服务向农村延伸和拓展。⑤深化农村土地管理体制改革,建立健全生态补偿机制,强化耕地保护政策;完善土地流转的占补平衡政策,加快土地集约利用步伐;探索建立统一规范有序的农村宅基地、农民住房置换平台,充分发挥市场的价格发现和价值实现功能;提高镇村土地拍卖收益留成比例,鼓励镇村建设用地“退二进三”,发展服务业。⑥加大公共财政对“三农”发展和镇村建设的投入力度,加快推进城乡水电、燃气、公交、垃圾和污水处理等市政公用事业、公共教育、卫生、文化、就业和社会保障等社会一体化均衡发展步伐。
■赣州携最优政策赴粤招商
赣州百余人招商团日前赴东莞招商,根据日前出台的《关于加快推进承接产业转移工作的决定》:①对于在赣州投资的新增企业,5年内缴纳的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的地方所得,60%奖励给企业,补贴企业的物流运输费用。②新增企业水电分别补贴0.2元/吨和0.1元/度。③行政事业收费为零,企业只要按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可自主选择参加医保,而且社保费用保证比周边低10%。④企业高管人员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地方财政所得部分),全额奖励其在赣州市中心城区购买住房。另悉,今后5年赣州市将投入220亿元促进工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各县(市区)政府每年从房地产经营性用地项目的土地出让金中拿出20%以上的资金,用于工业园建设。对于在辖区各类企事业单位就业、连续两年依法签订劳动合同的务工人员,将准予迁入城区户口,其子女就学就近安排,不收取借读费用。凡进城务工3年以上,年龄在23周岁至25周岁且无房的已婚农民,即有资格申购政府统一建设的新市民公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