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creen.width-333)this.width=screen.width-333' height=387 hspace=15 src="net200805/080516a.JPG" width=298 align=right border=0>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在农民实行家庭联产承包经营基础上,为增加农民收入,提高农产品竞争力而自愿联合组织起来的经济组织,是农村经营组织和制度的创新,是实现农村经济增长方式转变的有效形式。近年来,我市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一系列文件精神,把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作为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促进农产品市场竞争力和增加农民收入的重要举措,紧紧围绕我市农业主导产业和优势产品,通过典型示范,大力扶持,推动了农民专业合作社又好又快发展。
我市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与改革开放的进程同步,发展步伐明显加快,组建主体多元化,带动农民增收能力逐步增强。在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与发展中,我市充分尊重农民的首创精神,按照“因地制宜、多元创办、政府扶持、部门指导、市场运作”的思路,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促进了我市农民专业合作社又好又快发展。
今后工作中我们将用经营企业的理念经营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在发展中求规范,在规范中促发展,使全市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在数量上增长、质量上提升、制度上规范、机制上创新。
一是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浓厚氛围。要在广播、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开辟专栏,大力宣传《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相关知识、政策法规、合作原则、典型经验、优秀带头人先进事迹,努力营造关心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社会舆论氛围,消除农民的疑虑,坚定其参与合作社的信心。同时还要利用党校、农民工培训等宣传培训阵地把合作社的知识纳入到学校的培训内容之中。
二是加强培训,为合作社培养一支懂管理、善经营的管理人才,提高其综合素质。激烈的市场竞争和开放的现代农业,对合作社的运营和管理都提出了非常高的要求,合作社管理人员既要有市场开拓能力,又要有带领合作社全体人员共同致富的奉献精神。因此,必须加强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管理人员的培训,提高其能力和水平,使之具备带领合作社参与市场竞争的能力,带领社员共同富裕。
三是进一步加大政府扶持力度,为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提供宽松优惠的政策环境。我们将在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展的经营活动、申报“三品”认证,开展标准化生产等方面给予资金支持;在加工、销售环境给予必要的税收优惠;在项目申报、产品开发上优先安排,在技术服务上重点倾斜,切实保护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利益,禁止向农民专业合作社乱收费、乱罚款。
四是加大服务引导力度,树立培养典型示范带动。实践证明,示范带动是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有效形式,要坚持试点先行、示范带动的原则,对一些规范运作好、服务功能好、分配机制好、增收效果好、发展前景好的“五好”合作社进行扶持和培育,充分发挥它们的示范带动作用。围绕我市农业主导产业选择十家农民专业合作社为市级示范点,市财政安排专项资金进行重点扶持,并按照市级示范点考评办法,年底评定奖励,使广大农民切身体会到入社的好处,增强合作社对农民的吸引力,激发广大农民尤其是农村能人专业大户领办创办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积极性,通过示范,带动农民专业合作社又好又快发展。
(作者单位:市农业局)
责任编辑:许丹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