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新型合作经济组织,是近年来由农民自发成立的、在家庭承包经营的基础上,依照自愿加入、退出自由、民主管理、盈余按社员惠顾额返利的原则,按照章程成立和登记注册,进行共同生产和经营活动的经济组织。之所以称其为新型,是因为它在组织制度、运作模式、利益机制等方面与原集体经济组织有着本质的区别,用农民自己的话说就是:“民办、民管、民受益”。它是适应农村改革和发展的一项组织创新和制度创新。
我市农村新型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现状和主要形式
近年来,随着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特别是农业产业化进程的不断加快,我市依托主导产业发展和产业化经营,形成了一批具有一定规模和带动能力的农村合作经济组织。据初步统计,截止2006年底,全市共有各类农村合作经济组织37个,拥有成员2800人,辐射农户16800户,2006年产值达到9850万元。合作经济组织主要分布在种植业、养殖业及农产品加工、营销等行业,其中种植业约占20%,养殖业约占55%,农产品加工、营销业约占16%。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快速发展,不仅加快了农村生产力发展,也成为了我市新农村的建设的“助推器”。
主要类型。从我市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组建情况来看,主要有以下几种类型:
一是龙头企业依托型。即龙头企业根据自身经营、发展的需要而牵头发起,以“公司+合作组织+基地”为运作模式,其特点是充分利用龙头企业的优势,在连接基地和市场等服务功能上,发挥合作组织的桥梁和纽带作用,结成紧密的产加销一条龙、农工贸一体化的生产体系。如新余市洪鸭食品公司牵头组建马洪酒业合社,合作社成员生产的产品全部由洪鸭食品公司统一收购,受到了广酿酒专业户的热烈欢迎。
二是农村能人创办型。即由专业大户牵头发起,以“合作组织+农户”为运行模式,其特点是依托专业大户的管理经验及资金、技术、销售等优势,联合周边群众,做大做强产业,提升竞争力。如新余马洪果业协会、渝水区罗坊花生合作社等就是这种模式。
三是村集体组织牵头型。即由村集体组织发起,以“村集体组织+合作组织+农户”为运行模式,其特点是利用村集体经济组织的组织优势,围绕本村的传统主导产业建立合作经济组织,促进主导产业进一步发展。如观巢镇湖陂村前几年农民种有300多亩葡萄,由于无序竞争,始终形不成规模,村委会根据农民的要求,帮助农民建起了葡萄协会,该村葡萄生产从此步入良性发展轨道。
四是政府部门牵头引办型。即由政府有关技术部门牵头,依托主导产业或当地特色产业,以“部门、单位+合作组织+农户”为运行模式,将农户组织起来,主要为成员提供技术服务。其特点是发挥有关部门场地、技术、经营管理等优势,围绕主导产业带动农民增收致富。如正在由市农业局畜牧站牵头组建的新余市禽蛋产销合作社。
加快我市农村新型合作经济组织发展的对策与建议
screen.width-333)this.width=screen.width-333' height=275 hspace=12 src="net0803/080330b.jpg" width=450 align=right border=0>农村合作经济组织作为一种顺应市场经济发展规律和农民自身发展需求而发展起来的新型市场主体,需要各方面的关心和支持。各级党委、政府要充分认识发展农村新型合作经济组织的战略意义,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加强领导,深入宣传,规范运作,重点扶持,以全面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和健全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为契机,进一步加快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
1、加强宣传发动,提高思想认识。大力宣传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宣传发展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消除农民群众的小农经济意识,切实增强农民参与合作经济组织的自觉性,坚定其参与合作经济组织的的信心。通过宣传发动,提高基层干部对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在发展农村经济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的认识,充分调动广大基层干部参与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建设的积极性,调动农民经纪人、专业大户、涉农部门创办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积极性,激发他们带领农民闯大市场、赚大钱的雄心壮志,努力营造关心支持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社发展的良好社会舆论氛围。
2、加大领导力度,提供组织保障。建立农村合作经济组织是农村经营制度的创新,是继农村联产承包责任制之后的又一次农村改革,任务繁重、责任重大,需要各级党委和政府全力推动。要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战略高度来认识和看待发展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把它作为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和农村稳定的重要工作摆上议事日程。要成立由市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市委市政府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农业、财政、工商、国土、国税、地税、发改委、农村合作银行等单位为成员的市农村经济合作组织机构,专门负责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社的发展工作。成员单位既要通力合作,又要各负其责。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指导、协调和服务工作;工商部门要规范对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工商登记;市财政要安排专项资金,重点扶持有一定规模、效益好、机制健全、管理规范的合作经济组织,充分发挥其示范带动作用;发改委、国土资源、税务、金融等部门也要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相关的服务和扶持工作。要将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列入县(区)、乡镇农村工作和新农村建设的考核重要内容。
3、完善服务体系,注重典型引导。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要求政府必须从全局出发,转变政府职能,构建完善的社会化服务体系。要结合国家规划,指导各地从实际出发,制定农业产业化发展规划。要落实有关政策法规,为农村经济组织发展提供政策指导和法律依据。要搞好协调,合理调节地区之间的产业布局,通过协调农业产业化经营单位与农村经济合作组织、农村经济合作组织与农民等内部存在的矛盾和问题,合理调节相互之间的利益关系。要着力解决农业生产上信息不对称的问题,为农村新经济合作组织解决市场信息源缺乏的"瓶颈",有效地改变农产品无序生产、一哄而上、与市场不对接等现象。要坚持试点先行、典型引导的原则,对一些发展较好、作用较大的典型进行扶持和培育。在主导产业和特色产业上通过政府引导、农民自愿的方式,大力培育农村合作经济组织。要特别重视跨行业、跨地区的农民经济合作组织的发展,对发展跨行业、跨地区的农业一体化经营企业或企业集团给予鼓励和扶持。注重品牌打造,形成一批有影响有辐射力的组织,使之成为农民提供各类市场信息、技术和质检服务,承担农产品销售的大型农村合作经济组织,不断提高农民组织生产经营能力和进入市场的组织化程度。通过示范带动作用,让广大农民切身体会参加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好处,增强合作经济组织对农民的吸引力,激发广大农民尤其是农村能人、专业大户创办和参与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积极性。
4、健全规章制度,促进规范发展。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要以发展生产力,促进农民增收为目的,因此经济合作组织必须搞好产销联合,明确与农户双方的权益与责任,规范各自的行为。(下转 39页)(上接31页)要通过建立健全各种规章制度,使农村合作经济组织从组织到运作、从管理到分配,方方面面都有章可循、有法可依,保障合作经济组织的规范发展。当前,要从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经营管理存在的问题出发,加强制度机制建设,逐步建立健全以下几种制度机制:一是合作互惠机制,二是监督约束机制,三是利益分配机制,四是风险共担机制,五是服务保障机制。同时要建立相应的组织内部制度,提高合作经济组织的经营管理水平,明确法人、管理层、成员的义务与权力,保障合作经济组织持续、健康地发展。
5、加大教育培训,培育新型农民。发展农村新型合作经济组织,关键在人。推动农村新型合作经济组织发展,需要大批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复合型人才。据了解,一项先进农业技术在发达国家全面推广平均只需两年左右,而在我国至少需要6年左右时间。低素质农村劳动力远远不能适应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要求,已成为发展农村新型合作经济组织的"瓶颈"。要大力发展职业教育,提高职业教育中农村学生的比重,让更多农村青少年接受中、高等职业教育,使广大农民成为发展农村经济的有生力量和农村新型合作经济组织的带头人。要进一步加大农民培训力度,有计划、有重点、分层次建立就业培训网络,充分利用农民空余时间,对农民进行适用技术的培训,全面培养懂技术、会经营的高素质新型农民。
责任编辑:黄承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