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县级政府督查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一、督查队伍建设情况 督查队伍人员素质,决定着一个政府督查工作情况成效,做好新时期的督查工作,必须要有一支高素质的督查队伍,部分县级督查队伍与全县的督查任务不相匹配,没有聘请专门从事督查工作有经验的督查员、政治业务能力强的人来作为督查员,缺少业务能力强,素质过硬的好帮手。从人员素质分析政府督查工作,督查工作人员学习督查政策和督查理论知识时间少,要不督查人员很难把督查业务做到即专、即透、既有成效。督查人员外出学习的机会非常少,组织督查活动比较单一,没有形成一定体系和制度。各级各部门负责督查工作负责的同志没有参加过正规督查工作的培训活动,都是领导安排部署,容易存在对督查工作重点掌握不准。从而导致督办事项偏离领导的想法。还要一些工作人员在工作中有顾虑,有情绪、不敢过硬、不敢动真格、不想得罪人,这些都不利于督查队伍的建设。所以督查工作在县级政府开展效果,督查工作开展不容乐观,开展工作相对有一定难度,工作成绩少,使得领导满意程度不高,最终督查效果不显著。习近平总书记在浙江工作期间谈督查工作时说“虽然,这样做可能会得罪一些人,但你们不要怕,这是省委授予你们的一项重要职权。督查工作的同志一定要用好这把“尚方宝剑”,无私无畏地开展工作,坚持原则、秉公办事。” 二、督查方式方法 近几年部分县级政府督查方式相对单一,主要采取通过电话督查、通知、发督办件进行催促督查工作,很难达到时时跟进,步步跟进,进而达不到督查工作的预期效果。没有创新,也没有引进好的方法办法来进行督查,按照老思想老规矩的思路来进行督查工作,使得督查工作“不求上进,只求无事,原地踏步状态”这种思想也跟不上新时代的变化。督查工作是指通过运用有效的方式手段对工作计划进行控制、检查和监督。从宏观上掌控政策执行的全部流程,将出现的问题扼杀在源头,以此来推动政策执行活动的顺利进行。对业务性、专业性强的可以制定联合督查,与相关职能部门配合协作,明察、暗访等多种督查手段并用,对各项工作任务进展情况进行督查。 对专项查办中存在的问题,要采取切实可行的办法,才能收到实效。县级政府督查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深入实际不够,情况掌握不准。不深入基层、不深入群众进行调查研究,查明真相,寻找解决问题的对策,就会造成查办不实、反馈不真、汇报有假等现象发生。政府督办人员拿到专项督办批示,没有真正领会领导意图的,没有分析研究该怎么处理。导致专项督办开展效果不好,有时存在领导批转一个材料,就是转给督查参阅而已。反映的情况是属实的或者失实的,没有做到具体问题具体分析,认为应该这样处理,如实反馈上去就行了。现在督查工作者遇到问题,也是浅尝辄止,抽象的多,具体的少,这些都对督查的工作的效果产生影响。影响督查工作的顺利进行。目前督查手段方式应该灵活多变,我们应该加强督查手段的多样性,例如,采用互联网+督查、媒体监督、新闻媒体、政府门户网等平台,大力宣传年度工作进展情况,既展示好的典型、树立标杆也要曝光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到位等问题。加强舆论监督,从而使工作能够有效推进。不折不扣地落到实处,这样减轻督查部门工作任务,从而加大督查工作效率。 三、政府督查体制机制 体制是指国家机关、企业和事业单位管理权限划分的制度。目前政府督查体制应该加强制度科学化、规范化,有的县级政府督查制度化程度不高,大部分督查工作通常处于被动状态,操作不够规范,针对上级出台的有关督查工作,实际上缺乏操作性,大多是一些宏观上的指导和要求,不能系统地、主动地开展督查,实际操作起来相对困难。未建立一套严格、规范、有效的督查和追责机制,来督促相关部门落实、执行制度、造成制度的约束力不够,整改不到位等相关情况。 督查反馈机制不完善。政府督查在具体督查工作中,督查人员在对督查结果的反馈上,因害怕督查对象有意见考虑到督查领导的怪罪下来,追究责任,导致指向领导汇报落实好或者推动快的工作,很少报告落实不好的工作情况,存在着报喜不报忧的现象,只是蜻蜓点水式的报告,没有实质报告具体问题,担心给上报人员带来压力,同时也不利于下一步督查工作的进展,对上报的工作提出解决意见或办法,使领导不能了解事情的原貌,导致判断上出现偏离,很少报告落实不好的工作,要根据领导的的指示,继续进行督办。这样督办的效果大幅降低,明查暗访相结合,既注重掌握第一首资料,又注重思考和过滤,既认真了解反映问题,又主动协调解决问题,有效提高督查效率。 回访督查。通过回访督查工作,在督查机制,由一次督办向多次转变反馈督查,另一方面,反馈速度过慢,工作程序的复杂,导致每个反馈的文件都要仔细斟酌,经过层层审批,造成反馈速度过慢,往往一个文件传递到决策层领导手中时间过长,等领导看到文件准备进行决策时候,已经是时过竟迁了,错过了修订决策的最佳时机。所以说督查反馈机制是非常必要的,而且要制定快速有效的反馈机制,从而让反馈机制发挥出最大功效。 四、督查工作中存在问题的原因。对于部分县级政府来说督查工作的问题是多方面的,既有主观因素,客观因素也存在,主要表现在督查人员自身认识方面,还有督查体制和机制不完善而造成的。督查工作的发展任重而道远,需要我们认真改进,认真吸取经验制定合理有效的督查制度与方法。新时期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督查工作的难度也上了新的台阶,不能有效的结合当今社会发展,就只有被社会淘汰,督查工作的质量和实效没有达到预期目标,就是督查工作没有适应新形势的要求和新任务的方法,应该把创新督查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任务来抓,这样才能跟上新形势的要求。因守旧,墨守陈规的督查理念使督查人员在督查工作不敢扩宽思路去突破,一是使得督查范围很狭窄,仅仅只注重了执行结果的督查,偏向于尽快完成领导交办的事项,却忽视了对决策部署全过程的督查;注重了对会议,重点项目的督查,却忽视了对经常性工作存在问题的督查,群众反映的问题的没有发现,缺乏工作主动性和参谋意识,在工作中缺乏耐心和热情,没有实现工作从突击性向制度化、经常化进行转变。二是情况反馈问题不深,对在督查工作中发现问题没有及时的解决及时的分析问题。不能形成很好的对策让领导进行决策部署,三是督查形势不够多样性,专项督查、跟踪督查、会议督办、还有媒体监督没有形成完整的体系进行督办工作,从而使督办成果受到削弱。 针对以上存在的几点问题提出相应对策。 : ]8 d# R4 ~; R8 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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