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盟统一安排,4月5日—4月9日,我参加了为期5天的**市精准扶贫专题研修班。在集中培训期间,通过聆听专家授课、实地观摩学习、沟通交流研讨等方式,对做好新形势下的精准扶贫工作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和更加精准的把握,知识结构全面更新,理念层次明显提升,思路举措更加明确,对今后开展精准扶贫工作必将提供更加有益的指导。通过集中培训,我深刻体会到: 一是实施精准扶贫正当其时刻不容缓。实现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在党的十八大会议上,我们党向全国人民郑重做出在中国共产党成立一百年时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庄严承诺,如今,100年的承诺期限即将到来,但全国仍有7000多万贫困人口、12.8万个贫困村,而且这些都是以往扶贫工作留下的 “硬骨头”、“大难题”、“深水区”。如果这部分群众不能按期全面脱贫,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就无从谈起。可以说,推进精准扶贫,是扶贫进入关键阶段所进行的深层次改革和最后冲刺,是对各级党员干部宗旨观念、责任意识、工作能力的一次全面检验,容不得丝毫的懈怠,必须全力以赴,以万全之策确保万无一失。 二是实现精准扶贫任务艰巨难度很大。4月9日,我们围绕脱贫攻坚战中的重点难点问题等开展了研究讨论,结合参训县市区发言和自身实际情况,我深感任务艰巨、压力很大。目前**仍有贫困户**户,贫困人口近**万,两项均位列**第**位,而且贫困人口大多年龄偏大、文化程度不高,脱贫致富能力比较弱;另外,由于**财政基数低、盘子大,在扶贫开发投入、提高社保兜底能力方面压力很大,这些都是切需我们迫切解决的现实问题。尽管如此,我们相信在各级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们有能力也有信心,创新思路、排除万难、积极作为,高标准按期完成脱贫任务。 三是实现精准扶贫亟需形成社会合力。培训期间,国务院扶贫办王春燕副司长就如何组织好社会力量打好扶贫攻坚战上了生动一课,给我留下了深刻印象。脱贫攻坚离不开资源要素支撑,更需要最大限度地挖掘整合各个方面的资源。这个过程中,政府必须有所作为,哪怕“勒紧裤腰带”也必须保证对扶贫工作的政策资金支持。同时,打好脱贫攻坚战也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需要充分发挥方方面面力量、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参与其中,更好的运用市场、改革、法律等方式手段,着力在全市形成扶贫开发工作人人愿为、人人可为、人人有为的浓厚社会氛围。 在参加培训过程中,我在深入系统汲取学习营养的同时,对做好**的精准扶贫工作进行了深入的思考,对于**这样一个基础薄弱、财政总量小的欠发达地区而言,打赢这场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攻坚战,既是一项艰巨的政治任务,又是一项光荣的历史使命。具体工作中,我将从以下四个方面认真加以把握。 一是改变理念打牢思想基础。国家实施新一轮的精准扶贫工作不是论持久战,而要通过过硬扎实有效的举措,迅速摘掉贫困村、贫困人口贫困的帽子。因此,在思想上必须引起高度重视,坚决杜绝畏难情绪和急功近利思想,牢固树立敢打硬仗、能打胜仗的信念和信心,不折不扣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勇于打破政府主导、大包大揽的扶贫观念,在发动社会力量共同参与的同时,切实让贫困群众树立“自身是扶贫的对象、更是扶贫的主体”的意识,彻底改变贫困对象的“依赖心理”;不能简单将扶贫工作等同于资金帮扶救助,而是要坚持重心下移,从根本上、从源头上找准症结、对症下药,切实走出一条“造血”与“输血”并重的扶贫道路。 二是摸清底子做到工作精准。精准扶贫重在“精准”二字,“精准”即是指准确辨识真正需要帮扶的困难群体,也要立足群众实际、针对不同对象的不同问题有的放矢。因此,要做到精准扶贫,首先要做好的是针对辖区贫困对象,摸排底子、建档立卡,既要搞清楚谁是贫困人口,更要搞清楚致贫原因、贫困程度和脱贫需求,真正实现底数清、问题清、对策清、责任清。近期,在前期工作基础上,我们将对全市扶贫对象再进行一次全方面、立体化、全覆盖的调查摸底,有效杜绝“关系扶贫”“人情扶贫”“数字脱贫”等不良现象,确保公平、公正。 三是措施得当确保彻底脱贫。开对了“药方子”,才能拔掉“穷根子”。 贫困人口致贫原因各不相同,必须坚持“一把钥匙开一把锁”、因户因人区别对待、选择路径,做到“扶真贫、真扶贫”。工作中,对有脱贫意愿也有脱贫能力的,通过产业帮扶、安置就业、扶持创业等方式,促其自主扶贫;对无脱贫意愿有脱贫能力的,加强宣传教育和引导,发挥扶贫对象主观能动性积极性,绝不“养懒汉”;对无脱贫能力的,坚持社会保障来兜底脱贫,彻底变“大水漫灌”为“精准滴灌”,确保每个贫困户都得到及时有效帮扶。 四是强化考核压实工作责任。路线确定之后,干部是决定性因素。对此,我们将把真抓实考贯彻精准扶贫工作全过程,详细制定精准扶贫、精准脱贫考核实施办法,建立健全精准脱贫攻坚督查考核工作推进机制,实行平时随机抽查、季度销号检查、半年综合督查和年终总结综合考核工作制度,对完成任务优秀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精准脱贫攻坚责任不落实的单位和个人,坚决予以问责,切实通过卓有成效的考核问责机制,最大限度的推动工作落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