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 委:
今年是第七届政协云南省委员会开展工作的第四个年头,也是全省各市县政协恢复或建立的第十二个年头。几年来,各级政协按照中央、省委的有关指示精神,在中共云南省委的领导下,在各方面的支持下,经过全省各级政协和委员的努力,工作有了很大的发展,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 云南省各级政协组织的基本情况
根据人民政协章程规定,我省设有省、州(地市)、县(市)政协三级组织,1993年,省政协和大部分州、市、县区政协换届,政协委员人数有所增加,阵容扩大,为适应政协工作的需要,增加了经济界、科技界、乡镇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委员构成更具广泛性、代表性,政协的整体素质、文化程度、知识层次普遍提高,委员的年龄有所下降,领导班子中充实了一些年富力强、工作经验丰富的领导干部,使参政议政能力得到增强。目前,全省共有145个政协组织,即省政协、2个省辖市政协、8个自治州政协、7个地区政协工作委员会、127个县级政协。各县(市区)政协还成立了乡镇政协委员活动小组,共1748个。全省共有各级政协委员25160多名,其中,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15200多名,占60.5%;少数民族9590名,占38%;妇女4600多名,占18%。省政协有委员600名,来自中国共产党、八个民主党派、三个人民团体及各族各界共30个界别,大专文化程度以上的占64%,副高职以上的占35%。全省各级政协机关工作人员2560多名。省政协目前有办公厅和七个专门委员会。各州(市)政协一般设一室六委;地区政协工委一般设二室三委;县市政协一般设一室三委。由于人民政协的组织形式,使它既不同于权力机关,又不同于一般人民团体,具有政治性、党派性、广泛性的鲜明特点。多年来,各级政协认真履行职能,发挥优势,不断拓宽工作领域,按照最广泛的爱国战线组织、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一种组织形式、各党派、人民团体、各界代表人物团结合作、参政议政的重要场所的性质特征,围绕党和政府的中心任务,尽心竭力,勤奋工作。以自己的工作实绩,证实了人民政协作为共产党领导的,适合中国情况的多党合作的具有中国特色的统一战线组织,在团结统一战线各个方面,调动一切积极因素,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反映社会各部分人民不同要求和利益差异,发扬社会主义民主等方面,有着其他组织所不可替代的作用。
二 实践证明政协工作大有可为
几十年来,人民政协在建立中华人民共和国,推动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为促进中华民族的大团结和国际友好交往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人民政协工作蓬勃发展,中共十四大确立了邓小平同志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指导地位,提出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政治体制改革的目标是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这些,使人民政协工作方向更加明确。人民政协在更广阔的领域开展工作,在巩固和发展新时期爱国统一战线、在促进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宏伟事业中发挥着重要作用。我省政协工作也和全国一样,自1988年省政协六届以来,工作有了较大的起色,目前,处于历史发展的最好时期,主要表现为:
1.人民政协团结各民主党派和各界人士,调动一切积极因素,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充分体现了我国政治制度的特点和优点。在我国社会主义条件下,多党派长期共存,并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团结合作,这种新型的社会主义政党关系的存在,是人民政协存在和发展的根本依据。多年来,我们注意发挥民主党派在人民政协中的作用。首先是组织上保证民主党派人士在省政协常委和省政协领导中占有一定比例,吸纳民主党派人士参加省政协各专门委员会的工作。安排一定数量的民主党派人士在省政协机关担任专职领导,并使其做到有职、有责、有权。根据政协章程规定,开展经常性的学习和思想教育工作,精心组织有各民主党派主要成员参加的中心学习组学习,并注意发挥其辐射作用。同时,把一般的学习座谈与视察调查结合起来。政协的各种例会、工作座谈会、情况通报会等,都邀请民主党派负责人参加,为民主党派知情出力创造有利条件。在发挥民主党派作用的过程中,我们注意加深了解、增进友谊、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增进共同政治基础的团结。根据民主党派的特点,协调、支持他们参与智力支边扶贫,建立扶贫联系点。鼓励并提供条件,让他们发挥优势,扩大对外交往,为“三引进”牵线搭桥。在宣传有中国特色的政治制度方面,我们开创性地组织以政协主席为团长,我省各民主党派地方组织负责人参加的云南省政协代表团出访老挝、泰国、缅甸,使国外的一些朋友增加了对我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这一基本政治制度的了解,这种做法在全国各省区政协中引起了很好的反响。由于我们注意发挥民主党派在政协中作用,我省政协和各民主党派在参政议政的实践中,面对国际国内发展变化的不同形势,正确看待和处理问题,自觉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牢固树立全局观念,自觉维护中央的权威,为确保中央政令畅通,正确处理好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作出了贡献。较好地发挥了人民政协在国家政治制度中作用。
2.政协成为各党派、各人民团体、各界代表人物团结合作、参政议政的重要场所。人民政协是我国唯一的由各政党共同创立、共同参加、合作共事的政治组织,在人民政协中,各党派可以充分地就国家的大政方针、人民群众生活中的重大问题或多党合作中的其他重大问题进行协商,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工作进行民主监督。云南省各级政协组织按照人民政协章程和中共中央的有关规定,坚持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利用政协组织形式的特点,发挥民主党派和各界人士的作用。按照中央的要求,我们在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的基础上,发扬民主,广开言路,鼓励广大政协委员积极参政议政,鼓励民主党派认真履行参政党的职能,对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对省委、省政府的各项工作大胆提出意见、建议和批评,讲真话、做诤友。提倡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做到知无不言,言无不尽,坚持不抓辫子,不打棍子,不扣帽子的方针。切实保障民主党派成员在政协各种会议上提出批评的自由和发表不同意见的自由,支持民主党派以本党派名义发言,提出提案。近几年,我们由一般的提倡发言到主动与民主党派联系,对共同关心的一些问题联合调研,对民主党派在政协会议上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及时整理送省委、省政府参考。对民主党派提出的提案,按重要提案对待,在办理过程中,主动与承办单位联系,加强提案人与承办单位的沟通,并采取催办、协办、联办和追踪视察等方式,以促进提案的办理落实,产生效益。省政协六届以来,各民主党派在省政协的各种会议上,以本党派的名义发言252次,提出提案214件。一些提案对省委、省政府及有关部门改进工作,实现民主决策、科学决策,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一些提案被采纳后,产生了很好的效果。我们还支持民主党派发挥监督的职能,支持他们围绕我省廉政建设等方面的问题进行监督,举荐民主党派成员担任特约监察员、检察员、审计员、教育督导员,有效地发挥了民主党派和各界人士在政协中的作用,使政协真正成为各党派、各人民团体和各界人士参政议政的重要场所。
3.在维护边疆稳定、民族团结的重要工作中,显示了不可替代的作用。我省地处边疆,民族众多,做好团结稳定工作,对边疆巩固、民族团结进步具有十分重要意义。我省政协由30个界别组成,其中有许多各党各派各族各界的代表人物,他们有着各自不同的经历,不同的社会背景,甚至不同的信仰,他们各自联系着一大批群众,有一定的号召力和影响力。在过去的工作中,我们把做稳定团结的工作作为长期根本的任务,坚持广交朋友,交诚友、诤友。根据各个时期形势的需要,及时有效地组织委员学习党和政府的方针政策,了解时事政治,了解国情、省情及海外情况,求大同存小异,在重大原则问题上形成共识,使各界人士理解、支持和积极参与各项改革。特别是在国内发生政治风波、国际发生剧变和动荡、中央对台政策、香港回归等重大问题上,政协及时组织各界人士传达中央精神,印发学习材料,帮助大家认清形势,消除疑虑,坚定走社会主义的信念。如在1989年“6·4”政治风波的严峻时刻,我省各级政协始终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在各级党委领导下,与党中央保持一致,并协助党委做了大量工作。当东欧剧变,苏联解体时,我们及时组织委员学习、座谈,坚定信念,统一思想。当我们省出现热点问题时,各级政协也利用自己的有利条件,积极主动地去做疏导、调解、化解矛盾的工作。如刘主席亲自到玉溪妥善地处理了回民与公安发生矛盾而引发的集众闹事;当国外敌对势力在边境策划建立所谓“佤族国”时,保洪忠副主席出面做工作,使这一分裂祖国的图谋不能得逞;罗运通副主席带工作组到平远街,做回族群众的工作;邱北县天星、倮黑等地因哄抢山林即将引起当地民族群众之间发生械斗时,项朝宗副主席率组视察,向群众宣传党和政府的有关政策,进行法制教育,宣传民族团结的重要性,并向党委、政府提出建议,使问题得到较好解决。武定“小众教”问题一直是困挠各级党委、政府的一个问题,1993年以前,几乎年年都有人集众到县、州、省甚至北京“上访”,是我省的一个热点。省政协积极做疏导、缓解工作,在加强思想教育的同时,与各级党政部门一道进行综合治理,帮助其发展生产,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实际问题,使我省这一影响安定团结的不稳定因素得到消除。各级政协在这方面也发挥了重要作用,如当时《性风俗》一书出版,引起回族群众的强烈不满,楚雄州一政协委员收到“强烈抗议书”后,妥善地进行了处理,并出面做回族群众的工作,昆明市盘龙区等政协的领导和委员也主动出来做工作,缓和了部分回族群众的情绪;德钦县政协针对重点寺庙修复中,宗教界意见大的问题,耐心做工作,并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消除了安定团结的隐患。近年来,随着经济的发展,各种因山林、牧场、水利资源等引起的纠纷和矛盾比较突出,我省各级政协在这方面做了大量的协调工作。省政协仅去年就为60多人提供了法律帮助,妥善处理了30多件反映“执法不公,要求伸张正义”的控告信,化解了因民事、刑事纠纷引起的社会矛盾。所有这些,显示了政协在促进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方面不可替代的作用。
4.扩大对外交往,加强海外联谊,促进祖国和平统一和香港平稳过渡。人民政协具有海外联系广的优势,由于历史的原因,我省“三胞”比较多,许多政协委员与台湾同胞、港澳同胞、海外侨胞有着广泛的联系,有的委员本身就是“三胞”。这是我们促进祖国和平统一,保障香港平稳过渡的优势所在。六届省政协以来,我们注意发挥这一优势,采取积挺进取的态度,利用乡情、亲情、历史关系和地缘关系,积极拓宽与“三胞”的联系与交往渠道,开展各种形式的联谊活动,积极宣传介绍中共中央的对台方针政策和祖国大陆的发展变化,努力融通感情、消除隔阂、增进了解。对前来探亲、访友、旅游观光或从事经贸活动的“三胞”,做到热情接待,热忱服务,排忧解难。同时邀请有代表性的“三胞”和国外友好人士来参加一些重大节日、纪念日和学术研讨活动。派员出访、参观、考察、参加学术交流。如1992年,省政协与云南大学经济学院联合举办了“海峡两岸经济贸易研讨会”;1993年,邀请海外友好人士和团体400余人参加“驼峰飞行纪念碑”落成典礼;邀请美国、日本、泰国、台湾、香港等国家和地区的有关人士参加昆交会;1994年中秋节成功地举办了电视现场直播的“乡土、乡音、乡情”中秋联欢晚会,通过卫星传送到38个国家和地区,并制成录相带送给台、港、澳地区和国外的一些朋友,收到了很好的宣传效果;同年,刘树生主席率云南省政协代表团成功地访问了老挝、泰国、缅甸,广泛地接触了许多台港澳同胞和海外侨胞及国外友人,增进了了解和共识。去年在中美关系处于困难的时候,我们组团出访秘鲁、途经美国,利用一切机会宣传国家的外交政策和统一祖国的决心,使更多的朋友了解我们立场和实际情况,争取了各方面人士更多的理解和支持,以民促官,产生了很好的政治影响。1995年,我们利用云南护国首义80周年的时机,举行了一系列的纪念活动,并邀请了来自美国、香港、台湾及全国各地的70多位护国起义将领后裔和专家、学者参加学术讨论和纪念活动,这些对弘扬爱国主义精神,增强中华民族的凝聚力和向心力,起到积极的作用。为了增强统一战线内部对台湾回归,香港平稳过渡的共识,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为国家的统一而奋斗,我们每年中秋都根据不同时期的特点,举行座谈会、茶话会、联谊会等各种形式的活动。在台湾问题、香港问题等方面有重大政策出台和重要事件发生时,我们都及时地组织学习座谈,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如江泽民同志关于台湾问题的八项主张发表,八项主张发表一周年,李登辉访美,以及香港平稳过渡发生障碍时,我们都及时组织学习中央的大政方针,抨击分裂祖国的罪恶行径。同时,还尽可能地组织一些台港澳同胞的联谊活动,如去前年,云南省政协组织台港澳委员和有关人士到重庆、武汉、新疆等地观光考察,也收到了好的效果。目前,云南省政协的对外交住工作,起了很大的发展和变化。由过去分散、零星、被动的接待,向有计划、有目的主动性的出访发展;由台港澳地区和周边国家,向南非、南美、北欧等国家延伸;由一般性的社会交往,向深层次、高层次人士的,带有政治影响的交往发展,已逐步形成多方位对外交往的新格局。这些工作有力地促进了统一祖国和香港平稳过渡的进程。
5.促进改革开放,在“三引进”工作中起到了重要的纽带和桥梁作用。云南省政协紧紧围绕经济建设这个中心,组织委员对我省利用外资和发展三资企业情况进行视察、调查,积极向党委、政府建议。同时,积极联络、团结、争取广大“三胞”,密切与海外“三胞”社团和国外友好人士联系相交往,为促进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几年来,经我们牵线搭桥,引进了一些资金和技术,促成外商捐赠我省资金和设备1500多万元人民币,出口贸易3400多万元人民币,正处在商谈阶段的项目资金1亿3干多万元人民币,省政协港澳委员伍体贤、邹丽佳等,在我省的投资和我们促成的项目近10亿元人民币,正在进行可行性论证的大项目达几亿美元。另外,经我们的促成,还产生了一些间接的经济效益,如促成了我省与老挝合资经营老挝国家航空公司协议的签订;促成一些新产品的生产;促成日本丸红株式会社、日本东棉株式会社在我省设立办事处等。我们的具体做法是:广交深交朋友、宣传云南。几年来,与我们有联系的台港澳同胞和国外友人有上千人次。通过这些交往活动,使更多的朋友对我国的国情有了进一步的了解,有力地宣传了我国政治制度的特点和优点,宣传了人民政协在我国政治制度中的作用,宣传了云南,增进了友谊,增强外商投资的信心,促成了一些项目的洽谈,取得了经贸合作与文化交流的积极成果。由于政协在我国政治体制中的特殊地位,外边来的许多朋友都愿意与政协接触,用他们的话来说,“找政协帮助办事,总感到比较稳妥,事情也比较好办。”因此,好多人都是经过朋友介绍等多种途径找到政协,我们都给予热情的友好的接待,并主动帮助联系,一些重要的客人,主席或有关副主席还亲自出面介绍情况,外商碰到困难,主动做一些协调工作,尽可能地帮助他们解决实际问题。这样,促成了许多合作项目。如在经济方面:台湾国际宏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云南省烟草公司、昆明卷烟厂合作生产用于极品云烟的激光防伪商标;台湾著名人士张一熙先生与昆明高新技术开发区生化制药厂签订合同,投资3300万人民币生产“虫草鸡精”保健药;泰国邦巴功工业区总裁邱威功先生正式与我省丽江地区签署了合作开发丽江玉龙雪山旅游渡假区备忘录,泰国前总理亚南先生拟在玉龙雪山建一高山滑雪场,目前正在勘探中。在科教方面:1991年,经我们牵线,解放前到美国留学的一些人,在美国发起成立了“云南教育基金会”,旨在促进我省教育、科技事业的发展,培养人才。每年对我省10所师范学校的优秀教师和学生进行奖励,奖学金评选委员会办公室就设在省政协,从1991年以来,已进行了五次评选活动,奖励了优秀教师40名,学生150人,发放奖金10多万元人民币。1995年,在有关部门的支持下,促成了土耳其时代教育协会与昆明市合作创办“云南其光中学”,外方投资500万美元,目前该项目正在有序地进行。
6.献计出力,在重大问题上。发挥智囊团和参谋部的作用。人民政协组织囊括了各族各界的代表人物,拥有一大批在党政主要领导岗位上工作多年,具有丰富阅历和经验的者同志,他们的影响,威望和经验为政协工作提供了有利条件。正如李瑞环同志在谈到政协的特点时指出的,人民政协拥有诸多优势,“人才荟萃、智力雄厚,能够深入研究一些宏观的、重大的问题”、“位置超脱,视野宽阔,能够比较宏观地提出富有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多年来,我省各级政协发挥优势,在我省各项建设事业中,发挥了智囊和参谋的作用。在实际工作中,我们强调协力、协同、协作,心往一处想,劲注一处使。选择那些党委重视、政府需要、群众关心的重大问题,开展调查研究。仅省政协六届期间.就开展专题视察调查265项,专题研讨100多次,参加调研的委员2845人次,形成专题报告和专题建议287份。从六届以来,省政协委员提出提案4180件。我们还对我省17个地州市,124个县市进行了调查,1995年收到提案10474件,立案10016件,办复9897件,被有关部门采纳的7701件;向党委、政府提出建议1645件,被采纳1368件;送出调查报告729件。被采纳598件。各级政协每年都要对政府工作报告协商讨论,提出修改意见,从全省的情况看,凡政协提出的意见一般质量都较高,不少得到采纳。同时,对一些重大问题,政协积极参与研究,出谋献策。如省政协就针对我省大中型企业不活,改革开放步子不大,乡镇企业发展滞后、脱贫致富步伐缓慢,科教兴滇等问题,先后提出关于搞活大中型企业。促进企业转换经营机制,落实企业自主权的建议;关于加快民族散杂居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步伐对策的建议;关于边疆民族地区执行新税制情况及解决存在问题的建议;我省艾滋病的防疫和控制的建议;在澜沧、耿马、武定、丽江等地发生地震时,省政协都进行慰问、调查,并就恢复重建工作提出了不少建议。特别是在编制我省“八五”计划和十年规划。“九五”计划和2010年远景目标的过程中,省政协和各级政协都提出了许多好的建议,仅云南省的“九五”计划和2010年远景目标,省政协就协商讨论了五次,提出不少修改意见,受到省政府和有关部门的重视。
7.民主监督成为监督机制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成为反腐倡廉,反映社情民意的重要力量。民主监督是人民政协的主要职能,在我国现阶段的各种民主监督机制中,人民政协的民主监督处于有组织和高层次地位,这种有组织的民主监督同人民群众中分散的、小群体的、或公民反映个体意志的民主监督相比较的最大特点和优点在于:它是通过共产党领导,以宪法为根本活动准则,有组织有程序的一种民主监督活动,是把各个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无党派人士、各界代表的集团意志、阶层意志、个体意志,经过协商统一,上升为代表各方面的集中统一意志的民主监督活动,因而它对社会的影响力和作用力也就更大。多年来,我们抱着对党、对国家、对人民负责的态度,时时想着不能虚居其位,无所作为.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说民意,讲诤言,注意发挥民主监督的作用,不断加大工作力度,尽了应尽之责。如围绕我省廉政建设、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制止公款吃喝风、扫黄打假、减轻农民负担、禁毒工作、各种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等进行了有效的监督。特别是针对少数干部以权谋私、权钱交易、行贿受贿、贪赃枉法等腐败现象滋生蔓延的情况,联系云南实际,就我省社会反映最强烈,群众议论最多的领导干部“以烟谋私”等问题发扬民主,集思广益,形成了《关于我省开展反腐败斗争中若干问题的建议》,受到省委的重视,引起社会的强烈反响,对增强我省人民反腐败斗争的信心,推进我省反腐败斗争工作产生了很好影响。
8.发挥人才优势,在举社会之力,办社会实事方面显示了重要力量。我们利用政协人才众多,联系广泛的特点,在举社会之力,办社会实事方面做了许多卓有成效的工作。一是针对我省民族散杂居地区的实际情况,在履行职能的同时,动员组织各方力量,把促进民族散杂居地区的经济发展,尽快脱贫致富作为工作重点常抓不懈。从1991年开始,我们连续四年召开民族散杂居地区经济工作座谈会,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和云南省委关于加快扶贫攻坚的有关指示精神,不断加大民族散杂居地区扶贫工作的力度,经过连续四年的努力,已经取得了显著的效果。我们采取的主要做法是:探索性地研究和办一些实质性的事;建立试验性的扶贫联系点和普遍建立扶贫联系点;以政协牵头,组织科技力量,依靠政府和有关部门,依靠社会各方力量联合扶贫,共同攻坚,四年来,全省各级政协共抓扶贫联系点234个,通过各种渠道筹措资金7028多万元人民币,深入基层12100多人次。并积极从国外引进资金和设备,仅武定就引进了200多万人民币,今后初丽江地震又通过省政协引进相接受赞助600多万人民币。同时还利用政协的人才优势,动员组织各方力量,积极进行农村实用技术培训,四年来共培训各类人才100多万人次。目前,各级政协的扶贫联系点有的已经脱贫,有的虽未脱贫,但已经发生了很大变化。二是针对我省民族教育落后的状况,为实施“科教兴滇”战略努力奋斗。实践证明,发展教育,仅仅靠政府有限的投入是不够的,必须动员社会各方力量。为了使“科教兴国”战略得到落实,团结、联系更多的人关心、支持我省的教育事业,促进民族教育的发展。从1993年开始,省政协动员、联系社会各界和海外朋友,举办了边疆、山区、民族教育特别奖,这项旨在发展边疆山区民族教育,提高劳动者素质,推动社会进步,彻底改变边疆山区贫穷落后面貌,有利于“九五”计划和2010年奋斗目标顺利实现的活动,已广泛深入地开展起来。目前,特别奖已经进行了四届,共奖励了来自边疆山区的430名优秀教师。同时,从今年起,我们还决定对一些品学兼优,家庭困难的少数民族大学生给予奖励,每年100人,每人600元人民币。这些活动受到了一些海外朋友和社会各界的支持和赞誉,许多人纷纷加入我们的行列。
回顾过去的工作,我们深切地感受到,在和平建设时期,统一战线仍然是一个重要法宝,人民政协在我国统一战线中,在我国政治体制中,以及我国的民主政治建设中有着重要地位,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要做好政协工作,一是党委加强领导,政府积极支持,不断加深对政协性质、地位作用的认识。发挥好人民政协在我国政治制度中的作用。二是政协工作一定要围绕党委、政府的中心任务来进行,议其所急,帮其所需。三是高举团结和民主的旗帜,发挥民主党派和各界人士在人民政协中的作用,广开言路,反映社情民意,促进民主决策和科学决策。四是在政协工作的同志必须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政协领导班子,要有积极进取,勇于开拓创新的精神,靠自己的工作实绩去争取各方面的重视支持,既不妄自尊大,也不妄自菲薄。五是要加强学习,大兴调查研究之风,不断提高参政议政水平。六是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努力建设高素质的干部队伍,以适应政协工作的需要。
三 政协工作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我省政协和全国一样,走过了一个曲折发展的历程。云南省各族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协商委员会成立于1951年,有的地州也成立较早,曾经发挥了重要作用。1966年至1976年因“文革”而中断,1977年开始恢复工作。刚开始恢复时,政协的工作基础比较差,工作难度也比较大,当时,机构不健全,干部老化,委员活动不经常,常委会很少开,且每次仅是半天。五届政协基本是在拨乱反正中逐步恢复原来工作环境和工作秩序。随着党和国家工作重心的转移,经过省政协四届、五届、六届、七届十多年的不懈努力,政协工作有了长足的发展,特别是1988年六届以后有了显著的变化,我省政协工作步入了一个全面发展的时期。首先是中共云南省委对政协工作给予了高度的重视,1988年12月,省委第一次专门召开全省政协工作会议,并制定了《中共云南省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工作的若干规定》,1994年,省委又一次召开全省政协工作会议,会后形成了《省委关于加强和改善党对政协工作的领导,进一步发挥政协职能作用的意见》,这两个文件的下发,对全省政协工作的顺利发展,对各级政协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的职能起到很大的促进作用。1988年以来,省委先后下发或批转关于政协工作的文件有8个,省委主要领导多次到政协会议上讲话。1994年以来,各地贯彻中央、省委有关文件精神,有11个地州市,69个县市党委批转了政协《关于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的规定》或规定的实施细则。有9个地州市,42个县市党委召开了政协工作会议。二是政协组织的机构趋于完善,逐步形成了有利于开展工作的格局。1988年以后,省政协改变了过去委组并存的状况,成立了9个专门委员会。配备了专职主任、副主任。各地区还成立了政协工作委员会,作为一级协商机构在有效地开展工作。各州市县政协的机构设置也逐步合理,在各级党委政府的支持下,各级政协的工作、生活条件有了明显改善。同时,省政协和各级政协还制定了一些规定和制度。三是委员和政协领导班子的结构较过去也发生了很大变化,知识文化层次提高,参政议政能力增强。四是工作领域进一步拓宽,工作范围深入到我省政治、经济、社会生活各个方面。
在我省政协工作顺利发展的同时,也存在着一些与当前形势发展要求不相适应的问题,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认识不高仍然是政协工作顺利发展的障碍。几年来,虽然各级党委、政府、政协做了许多努力,但认识的高度、深度仍然不够。在我们党委、政府、政协的一部分领导同志中,从基本政治制度的高度来认识新时期人民政协性质、地位、作用的问题并没有完全得到解决,或解决得不够好。主要表现为仍有一些同志视政协工作可有可无,在有的地方、单位的有的领导同志不善于发挥政协的作用,不善于走群众路线,缺乏民主作风,很少参加政协的会议和活动。把政治协商看成是“多一种负担”、“多一层麻烦”,把民主监督看成是“找岔子”。认为“统战不过是喝酒吃饭”。有的领导仍把政协看成是“花瓶”和“摆设”,认为政协是休息疗养的地方,在安排干部的谈话中竟说:“你到政协去闲两年,在那里做多做少都行。”把政协看成是安排闲人的地方。在政协工作的同志,有的也鄙薄自己,认为自己到政协就是来混几年,乃至不思进取,不钻研理论,不深入基层,成天忙于一些应酬性活动。有的同志从党政部门转过来,认为政协“无权”、“无钱”,再加上工作中碰到困难,产生失落感,适应不了工作的转变。
2.组织状况不适应。政协班子老化的问题没有彻底的解决,实践证明,政协是一线班子,党内到政协工作的同志是代表共产党到政协工作,主要工作对象是各党派、团体和各族各界人士,工作水平的高低直接关乎到我们执政党的形象,关乎到党的事业。因此,对我们干部的要求不是低了而是更高,到政协工作的同志应有坚强的党性,较高的理论政策水平,有宏观决策能力,有一定的专业知识。近年来,虽然政协的班子结构有了很大变化,但仍然不尽人意。目前的情况是政协成了“最后一站”,到政协之后就很难交流到其他地方工作。政协领导班子没有形成梯次结构,如省政协的班子,到1998年换届,党内的几乎是全上全下,工作缺乏连续性。基层政协的专职领导50岁以上的占85%还多,很少有人可以连续干上两届。有的班子知识结构也不合理,有的是“教育班子”。熟悉经济工作的很少,有的是“农村班子”,只习惯于跑农村蹲点,沉下去浮不起来。干部来源也不够广泛,素质不高,知识单一。这样不利于参政议政水平的发挥,影响了政协工作的开展。
3.工作状况不适应。近年来在贯彻落实中共中央《通知》、全国政协《规定》和省委有关文件的过程中,我省“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的规范化、制度化建设有了较大推进,但一定程度上存在的协商的随意性和被动性状况仍未得到完全改变。普遍的情况是,主动要求协商的不多,有些应该协商的问题没有及时协商,有时不得不协商时,也不过是走走过场,做做样子,不是真心实意去听取和研究政协的意见。如中共云南省委云发[1995]24号文件规定“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将政治协商纳入决策程序,做到重大问题协商在党委决策之前、政府决定之前,人大通过之前。”但这一规定未得到落实,有的重要人事任免直到公布之后,政协才得知情况。又如中共云南省委云发[1994]7号文件规定“继续执行政协主席(工委主任)列席同级党委常委会议和一位副主席(副主任)列席政府(行署)办公会议制度”,但在个别地州这一规定并未落实。特别涉及政府的事就难一些,应付的情况多,政协开会,用一些委员的话来说,就是“自拉自唱自欢乐”。一些涉及政府重要工作的建议,就参政议政的档次而言是高的,它凝聚了委员们调查研究的辛劳、知识和智慧。但有的报告送出如石沉大海。民主监督难的问题,在我省各级政协的工作中,程度不同地存在。监督乏力、监督无效、监督招来“穿小鞋”的情况,在个别地方的政协工作中还时有发生。就政协工作而言,也有动员各方面力量,加强与有关部门联系不够的问题。有的委员不能把政治荣誉与政治责任统一起来,只要荣誉,不尽责任,空有政协委员光荣称号,缺乏参政议政的积极性、主动性。
4.工作开展不平衡。工作开展不平衡在我省政协工作中仍然突出,有的地、州(市)、县政协工作比较活跃,协商监督、参政议政效果显著,对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如昆明、曲靖、思茅、玉溪、楚雄、大理等地州及曲靖市、施甸县等,贯彻有关文件精神较好,政协工作比较活跃。许多基层政协创造和积累了不少成功经验,有的地方,党委重视不够,政府支持不力,政协缺乏积极性、主动性,因此与工作做得好的地方相比,差距较大。
5.工作条件不适应。在省委及各级党委的领导关怀下,在省政府及各级政府的积极支持下,我省各级政协的工作和生活条件近两年来已经有了明显改善。在机构改革过程中,有的地方机构、编制解决得较好,如临沧等地。但仍有较大部分地、州、市、县政协的工作和生活条件由于基础差,起点低,问题仍较突出。如有的县政协至今仍无经费建盖办公楼;有的县政协委员视察经费不落实,影响了视察工作的开展;有的政协至今尚无职工宿舍,有的政协干部则居住危房等等。
四 关于进一步加强对政协工作领导的建议
当前,更加广泛地动员和团结全省各族人民和各族各界人士为全面实现“九五”计划和2010年远景目标而努力奋斗,是我们的共同任务,人民政协肩负着光荣而神圣的使命。因此,加强和改善党对政协工作的领导,充分发挥人民政协的作用,对于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宏伟事业,顺利实现“九五”计划和2010年远景目标都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省委适时地召开全省政协工作会议,我们非常高兴,深受鼓舞,我们相信这次会议会象以往召开的政协工作会议一样,切实解决一些问题,为此,我们就加强全省政协工作提出如下建议,拟请省委形成“决定”,贯彻落实:
1.各级党委成员要带头学习党的统一战线和人民政协理论、方针和政策。要把是否具有统战、政协知识,是否会做统战政协工作,作为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之一。党的组织、宣传部门,要把统一战线和人民政协理论、方针政策的宣传教育,列为党员教育和干部培训计划。通过培训,使我们的广大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真正认识到,做好人民政协工作是巩固和完善我国基本政治制度的需要,是巩固和发展爱国统一战线的需要,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需要,是促进社会稳定,顺利实现现代化建设宏伟蓝图的需要。各级党政领导,特别是主要领导要从全局高度、政治高度和战略高度,充分认识人民政协作为我国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组织,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重要机构,是发扬社会主义民主、推进我国民主政治建设、密切党同群众联系的重要渠道,是协调社会关系、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的依靠力量,是实现团结和凝聚各族各界人士为“九五”计划和2010年远景目标而奋斗的基本保证,从而更加积极地支持政协工作,主动地为各级政协履行职能创造条件。
2.各级党委、政府要对各地贯彻中共中央《通知》(中委[1995]13号)和中共云南省委[1995]24号(《关于批转政协云南省委员会<关于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的规定>的通知》)文件,以及中共云南省委[1994]7号(《省委关于加强和改善党对政协工作的领导进一步发挥政协职能作用的意见》)文件的情况,进行一次认真的、全面的检查,针对存在问题,继续抓紧抓好上述文件精神的落实。各级党委要把政协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坚持党委主要领导联系政协工作,定期听取政协党组的工作汇报,参加政协的重大活动和重要会议,并从各地实际出发,每年专题讨论研究政协工作一至二次,切实加强对各级政协的思想政治领导。对政协干部的配备,要改变“最后一站”的观念,要从有利于工作出发,注意年龄结构和知识结构。按“一线班子”的标准,把政治上有影响的、有代表性的、有参政议政能力的同志配备到政协领导班子中,并在一定的时候与其他部门进行交换。对在政协工作的干部要加强培养锻炼,可与党政及其他部门交流使用。
3.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把政治协商纳入决策程序,及时通报情况,协商问题,使决策前的协商切实开 展起来,使之逐步成为大家共同遵循的制度,真正做到重大问题协商在决策之前,以推进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要健全和坚持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秘书长(办公室主任)联席会议制度,定期交换意见。协调有关事宜。要切实加强政府与政协的工作联系,建立情况通报制度。一般情况下,各级政府领导应就国民经济、社会发展、改革开放和人事任免中的重要情况,上半年及下半年向同级政协各通报一次情况,同时,还可以根据政协工作的需要,及时通报有关情况和政协提出需要通报的情况。各级政府还应就各个阶段的中心工作,不定期地召开座谈会,听取政协及各有关专委会的意见和建议。
4.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要认真研究、办理政协提出的相关的建议案和提案,并按有关规定和要求,以正式函件及时答复办理情况和结果。对政协全体委员会议、常务委员会议和主席会议提出的建议案,相关的党委、政府及部门主要领导应亲自阅处,并向政协办公厅(室)复函办理情况和结果。不得敷衍、搪塞和推诿,更不能置之不理。对政协反映社情民意的重要报告,党政主要领导要亲自阅处。
5.要自觉接受政协的民主监督。各级党委、政府和部门要积极支持、接受政协对政府及其公务人员的工作,对国家宪法、法律和法规的实施,对重大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情况实行民主监督。政府的组成人员要根据所分管的工作,积极参加政协的有关例会,听取委员的意见。政府组织的视察、考察、专题调研及一些专项检查活动,应视情况邀请政协有关领导参加。要依法保护和尊重政协组织及委员对违法、违纪行为的检举揭发和参与调查和检查的权利。要保护委员行使民主权利,认真做好委员来信来访工作。政协委员举报政府公务人员的违法违纪问题,政府领导和有关部门,要认真查处。对政协组织的委员视察、考察、专题调研等活动,政府和有关部门要予以重视和支持,积极为活动提供方便,并认真对待所提出的意见、建议和批评,及时反馈处理结果。要建立政协评议同级政府领导及同级人大任命的政府部门主要领导干部制度,一般每年评议一次,评议意见报同级组织、人事部门,以强化民主监督、推进廉政勤政建设。各级党委、政府要把发挥政协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的职能作用,纳入x十党政领导的目标管理,定期进行检查和考核,以进一步推进我省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和参政议政的规范比、制度化建设。
6.各级党委、政府要为政协开展工作积极创造条件,切实帮助政协解决一些工作上、生活上的实际问题。政协全体委员会议、常务委员会议、常务委员专题座谈会及委员视察、考察、调研等活动的专项经费,要列入政府的年度财政预算予以保障。要尽可能地解决政协办公、用车、住房、经费等方面的实际困难。对目前各级政协正在开展的智力支边扶贫工作和举力、96各种实事,各级党委、政府应从政策、经费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鼓励各级政协发挥优势,做出成绩。鉴于政协工作的特殊性.在制定有关政策规定时,对政协应适当放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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