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市委书记述责述廉报告
2015年10月,我从××区长调任××市委书记。就任以来,我怀着强烈的使命感和责任感,在××市委、市政府和市纪委的正确领导下,自觉践行“三严三实”要求,坚持“德”当先、“责”为要、“严”贯穿,自觉履行“一岗双责”,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扎实抓好吴川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营造了全市风清气正、齐心协力的干事创业环境。
一、落实主体责任,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作为市委书记,我始终牢记自己是全市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在不遗余力谋发展、促稳定、惠民生的同时,切实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大力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一)把好“三关”,促进“两个责任”有效落实。把落实“两个责任”作为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的“牛鼻子”来抓,以亮“责”、督“责”、问“责”为抓手,扎实推动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落地生根。一是履行职能亮“责”。先后出台了《关于细化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强化责任追究的通知》《2016年市直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不廉洁工作任务分工》等文件,细化任务分解,明确各方权责;与全市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逐一签订责任书、廉政承诺书,层层传导压力,倒逼责任落实到位。二是主动作为督“责”。组织部分单位负责人向市纪委全会述责述廉述德,加大对“一把手”的监督;全面实施《吴川市委全面开展巡察工作的实施意见》和《关于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巡察工作的实施方案》,全力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巡察工作。三是严肃追究问“责”。坚持“一案双查”、“双向问责”。去年对王村港镇国堂砖厂破坏林地非法采矿问题、樟铺镇五和漂白厂违法生产问题等相关责任人进行了责任追究,诫勉谈话7人,责令辞退1人。目前,全市落实“两个责任”意识明显增强、行动更加自觉。
(二)树立正确导向,从严把好选人用人关。严格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选人用人标准和导向,注重在基层一线培养和选拔干部。一年来,全市共任免干部212人次。其中提拔正科级干部26人,副科级干部66人;调整交流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43人。在重点项目、重点工作和基层一线提拔副科级干部56人,占总数的60.8%。严格落实《关于防止干部“带病提拔”的意见》,提拔干部做到“四凡四必”:干部档案“凡提必审”,反映考察对象的信访举报“凡提必查”,纪检、检察、综治和安监等相关部门意见“凡提必听”,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凡提必核”。严把动议提名、考察考核、程序步骤“三关”,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选人用人不正之风和不廉洁问题。
(三)坚持利民惠民,切实纠正损害群众利益行为。自觉推动中央、省委和湛江市委的决策部署在地方正确贯彻落实,心无旁骛抓发展、惠民生,将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广大群众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2016年,预计全市完成生产总值240亿元,同比增长9%;实现工业增加值77.8亿元,同比增长15.2%。经济焕发新活力,民生事业取得新进步,以平安建设为主题的社会治安形势持续好转,群众安全感获得感幸福感明显提升。大力开展农村基层党员干部损害群众利益行为的排查活动,截至2016年12月底,全市共排查出问题线索317条(其中重点线索39条),办结161条,转立案96件,结案54件,有效地维护了群众的合法权益,引起良好的社会反响。
(四)规范权力运行,从源头上防止不廉洁滋生。一是深化监督管理。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深入开展清理行政职权和编制权责清单工作。全面公布41个职能部门326项行政许可事项,明确政府权责边界和规范权力运行。推动网上办事大厅向镇街延伸。2016年网上办理事项7050件,办结5315件,办结率75.4%,超出省市要求25.4个百分点。强化农村“三资”管理,实行“村账镇管”,完善“三资”交易平台,有效防范村官不廉洁。二是扎牢制度笼子。先后出台《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实施意见》《党政机关责任追究制度》《领导干部层级网格化管理制度》等制度,进一步完善任前廉政谈话和诫勉谈话,用制度规范、约束、监督、制衡权力,切实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三是强化廉政教育。扎实开展纪律教育月活动,举办“三纪”教育专题培训,并作专题辅导。2016年全市共举办专题培训170多场,受教育党员干部3万余名,促进党员干部廉政意识有效提高。深入开展“机关作风整顿年”活动,组织纪委、作风办对126个单位、部门开展235次暗访,并选取31个典型问题制成《吴川市机关作风明察暗访片》,在市、镇、村三级巡回播放,取得良好的效果。
(五)支持纪委履职,重拳惩腐肃贪。在机构设置、人员配备、办公用房、办公设备、干部使用、经费保障等方面,全力支持纪检监察机关,认真解决纪委工作的困难,高度重视纪委干部的培养使用,第一时间研究纪委的案件。支持纪委加大监督执纪和查办案件工作力度。特别在查处重大和复杂案件过程中,坚决为纪检监察机关排除干扰、消除杂音。2016年,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信访举报496件,立案121件,结案117件,结案率90.0%。处分党员干部117人,其中党纪政纪轻处分85人,党纪政纪重处分32人,移送司法机关2人。坚持挺纪在前,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一年来共谈话提醒党员干部357人次,开展常态性批评教育6045人次。
二、坚持严以律己,当好清正廉洁表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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