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胥会先,现任羊里镇党委书记,现在作述廉述责报告,请提出批评意见……”2016年9月6日,莱城区羊里镇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分别就个人一年来履行廉政职责情况,向区纪委作述廉述责报告。这是我市述廉述责工作向基层延伸的一个剪影,也是监督党组织“一把手”履行主体责任一个生动写照。
2012年,莱城区和钢城区被省纪委确定为县级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向同级纪委全委会述廉试点单位,包括党政“一把手”在内都要述廉,接受纪委委员质询、点评,开辟了纪委委员监督同级党政班子成员的新模式。2015年,述廉发展为既述廉也述责。由单纯述廉发展到“责”“廉”兼述,体现了监督思路的转变。同年,述廉述责延伸到镇(街道)、村(居)两级,今年8月,又试点组织市属经济园区党政“一把手”向市纪委全委会述廉述责,持续向基层传导责任和压力。
除了述廉述责,还打出了一套“组合拳”,各级综合运用定期报告、例行谈话、不定期约谈等方式,督促“一把手”落实主体责任。
下级党委及其主要负责人每年以书面形式向上级党委报告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市委每年听取各区(工)委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市委书记逐一点评;市纪委每半年召开一次述职会议,听取各区纪委(纪工委)书记、各派驻组组长工作汇报。市纪委常委先后与81名正县级党政正职进行廉政谈话;各级纪委书记、副书记围绕年度工作部署、群众来信来访、重大违纪违法案件等,不定期约谈相关主要负责人,听取意见建议、指出存在问题、及时堵塞漏洞。
各区和市属经济园区也参照该做法,督促全面落实“两个责任”。莱城区实行“两个责任”履责记实制度,各责任主体对照责任清单随时记录履行责任情况,强化过程管理,做到履责全程留痕,作为平时检查年度考核的依据,有效促进责任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