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广西专员办在财政部党组正确领导下,在部机关党委的有力指导下,坚持围绕中心工作抓党建,着力健全党建组织架构,明确党建工作责任,完善党建制度体系,充分发挥机关党建“服务中心、建设队伍”的作用,形成了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相互融合、共同促进的良好局面。 一、健全党建组织架构 广西专员办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机关党建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针对新时期党建工作的特点,结合专员办党建工作实际和财政预算监管工作需要,按照“突出重点、全面覆盖、形成体系”的思路,科学合理设置机关党建工作组织,建立党建工作领导小组、机关党委和基层支部三级党建工作体系,拓展机关群团组织的覆盖面和影响力,形成纵向到底上下贯通,横向到边全面覆盖的组织体系。 围绕业务定位,调整完善党建组织结构。出台《广西专员办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实施方案》,以统筹机关党组织建设和业务建设为着眼点,对党建工作资源进行整合,提升党建工作领导层级,成立了由办党组书记任组长,办党组成员任副组长,机关党委和各支部书记参加的党建工作领导小组。通过开展基层党组织调查摸底,党员信息登记和干部职工思想状况调查,全面了解专员办支部和党员的基本情况,在此基础上,按照财政部党组确定的专员办10大业务模块和内部机构设置,对党支部进行了调整、完善,对支部书记进行了换届改选,各支部书记由处室负责人担任,以促进业务工作与党建工作相结合,做到业务工作和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和同落实。 围绕培养人才,着力建设党务干部队伍。将建立精干高效的党务干部队伍作为党建工作的重要环节。按照守信念、讲奉献、有本领、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的要求,抓好党支部书记和机关党委队伍建设。机关党委每年制定《学习和培训计划》,定期选派支部书记参加区直机关工委组织的党务工作者培训班,提升支部书记自主开展支部工作的能力。通过支部书记讲党课和业务工作大讨论等活动,将“学”“讲”“做”结合,使支部书记自觉将党的理论用于指导党建和业务工作开展。认真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将机关党务工作岗位作为培养领导人才的重要岗位,推荐政治强、业务精、作风好的干部担任机关党委委员,通过机关党务工作岗位进一步提高素质、丰富阅历、施展才华。 围绕监督执纪,全面拓展纪检组织职能。形成横到边、纵到底、无死角的全方位立体式监督网络。在纵向上,出台《广西专员办处室(支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报告制度》,在各支部设立纪检监督员,将纪检组织向基层支部延伸,改变专员办纪检监督工作仅仅依靠纪检组长和机关党委的情况。在横向上,突出纪检组织“监督的再监督、检查的再检查”职能,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落实纪检监督员履行监督责任报告制度》,实现“双拓展”,即:将纪检监督员的监督范围从支部和党员廉政情况向支部党建工作和支部书记抓党建工作情况拓展,从监督人到监督事拓展。 围绕凝心聚力,打造专员办党建工作特色。以党的建设带动机关团委和机关工会建设。将团建工作和工会建设纳入党建总体规范之中,坚持在思想、组织、队伍和作风建设上加强对机关团委和机关工会工作的指导。开展干部职工思想状况调查,围绕机关党建、党组工作、机关团委和工会工作等八个方面,征求干部职工对改进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并认真做好反馈和整改。针对调查中反映的突出问题,有针对性地做好干部职工思想政治工作,拓展机关团委和机关工会的覆盖面和影响力。组织开展青年干部业务讨论,拓宽青年干部的工作思路和业绩;成立青年突击队,紧密围绕财政中心工作,为青年干部提供干事创业的平台,让青年干部在预算监管、财政政策课题调研等工作中挑大梁,创佳绩。充分发挥基层工会组织密切联系群众的优势,通过丰富多彩的活动,宣传党的政策,不断扩大工会组织的影响力、凝聚力和战斗力,坚定普通群众跟党走共创事业的信心和决心。 二、明确党建工作责任 按照“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的要求,机关党委制定了《广西专员办抓机关党建工作责任清单》,详细列明办党组、办党组书记、办党组成员、机关党委与机关党委书记、纪检组长、支部与支部书记、纪检监督员的责任范围、责任内容。 办党组对机关党建工作负总责、把方向、管大局,重点落实领导、保障、用人和管理责任。建立办党组机关党建工作议事制度,把机关党建工作列入办党组重要工作议程,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共部署,每半年至少召开一次党组会研究机关党建工作;遵循《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规定,研究机关党委和各支部工作机构设置、人员配备、交流和经费等重点难点问题,为纪检组织履行监督职责创造条件。加强党务干部的培养、使用和交流。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确保政令畅通,令行禁止。 办党组书记和办党组成员各负其责,既有分工,更讲协调。办党组书记作为办机关党建工作主要责任人,履行引领、表率和支持责任。围绕党建责任制落实,定期研究机关党建工作、具体指导、加强对专员办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和考评考核。每半年听取办机关党委党建工作汇报,每季度听取各支部书记抓机关党建工作情况的汇报,督促各处室主要负责人履行“一岗双责”。专员办党组成员按照职责分工,履行分管、落实责任。每年至少向办党组报告分管处室从严治党责任落实情况两次,定期向办党组书记报告分管处室机关党建工作情况,指导分管处室开展党建工作。办党组书记和办党组成员主动发挥示范作用,以身作则,自觉增强党的意识,支持并积极参加办内各级党组织活动,模范规范执行办党组决议。模范遵守党纪党规,落实“三会一课”、谈心谈话、联系基层等制度。办党组认真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办党组成员之间加强沟通,放弃“老大”思想,改变“我沟你通”的思维定式,积极换位思考,主动将自己分管工作与办党组其他成员进行沟通。进一步扩大沟通和民主决策的范围。除大事必须经办党组集体讨论外,对于一些容易引起敏感问题又不在大事规定范围内的事情及时沟通,民主决策。 机关党委作为专员办党建工作组织实施部门,履行协助推进、监督管理、教育支持、引领责任。研究制定并负责推进办机关党建工作计划,协助办党组完成中心工作,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每年至少召开一次机关党员干部大会,部署办机关党建工作。参与干部管理监督,协助办党组和人事部门开展领导干部考核和民主评议。全面加强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制度建设等“五大建设”。机关党委书记紧密围绕党中央、财政部党组、自治区党委和区直机关工委加强党建工作的各项要求,谋划和统筹推进专员办机关党建工作,督导各项党建制度的落实,每年组织开展一次三级联述联评联考。 专员办各党支部履行维护协助、报告报备、服务管理责任。构建支部学习和组织生活制度,将党建各项工作最终落实到支部,落实到每个党员。加强党员党性和思想状况的调研分析,有针对性地开展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支部书记履行教育、日常管理和监督责任。树立责任意识和担当精神,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对党员进行日常教育、管理和监督,严格落实“三会一课”等制度,搞好党的自身建设,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努力成为团结凝聚支部党员的核心。 专员办纪检组织紧盯监督执纪的主责主业,监督全办党建工作开展情况。办纪检组长重点履行维护协助、报告报备、监督检查、纪律检查、执纪查处、教育引导和督促责任。不断完善专员办党风廉政制度体系,充分利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抓早、抓小、抓严、抓实,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和团结向上的工作环境。办纪检监督员在党支部书记的领导下,实施党性党风党纪教育,了解掌握党员遵守党规党纪的情况,履行报告职能,协助办党组和办纪检机构查处党员违纪案件,协助考察了解受处分党员改正错误的情况。 三、 完善党建制度体系 近年来,专员办紧紧围绕从严治党这一主线,着力构建务实管用、科学严谨、配套衔接的党建制度体系,先后出台《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实施办法》《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清单》《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报告制度》《廉政监督员制度》《加强基层支部党建工作指导意见》等12项党建制度,以制度建设带动党建工作“具体化、标准化、规范化”。 抓“两个责任”落实。出台《中共财政部驻广西专员办党组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明确办主要领导、办领导班子成员和处室主要负责人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完善保障措施、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机制,解决如何履责、督责、评责的问题。为使《实施办法》更有可操作性,办机关党委根据《实施办法》,制定了《廉政建设责任书》,详细列明责任范围、责任内容、责任考核和责任追究事项。实行自我监督和相互监督,每年年初办党组书记同办党组成员,办党组成员同分管处室主要负责人,处室主要负责人同一般干部分别签订《廉政建设责任书》。年度终了,将责任清单落实情况纳入干部履职考核与公务员年度考核一同进行,作为干部提拔使用的重要依据,通过层层签订责任状、签字背书,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责任传导体系。 抓党风廉政建设。出台《广西专员办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实施方案》,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的教育引领,加强党员领导干部遵规守纪意识,坚持每季度一次中心组学习,机关党委加强干部职工思想政治工作,每年征求全办干部职工的意见和建议,定期开展思想状况分析并向办党组、部机关党委和自治区直属机关工委报告。严肃党内生活,规范和严格“三会一课”等制度,规范党员发展和主题党日等活动。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紧盯《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执行落实,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和“三严三实”专题教育。重新修订《广西专员办差旅费管理办法》,对公务出差实行审批制度,严控出差时间和人数,提高出差工作效率,加强差旅费审核报账。实行干部职工《因私离邕报告制度》,将干部管理从八小时内向八小时外延伸。 抓基层党组织建设。出台《广西专员办加强党支部党建工作的指导意见》。将支部党建工作纳入专员办党建工作的总体格局,统筹规划,推动落实。加强支部队伍建设,为各支部配齐配强支部书记和纪检监督员。从党章赋予基层党组织的基本任务入手,对支部如何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提出建议。按照党章和组织条例规定,要求各支部落实“三会一课”、理论学习、民主生活会、党内监督等制度,做好党费收缴工作,要求党员按月自觉缴纳党费,针对退休党员支部党员分散,党费按月收缴较为困难的情况,制发《广西专员办机关党委关于进一步规范退休党支部党员交纳党费的通知》,督促指导退休党员支部做好党费收缴工作。各支部管好“四个本子”,保证党建工作有据可查。通过引进来、走出去两种方式,集中培训支部书记,提高他们履职尽责的能力,通过丰富多样的主题教育活动,加强党员党性锻炼。 抓各项制度贯彻到位。出台《广西专员办处室(支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报告制度》,要求各支部书记每季度结束后5个工作日,年度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必须向办党组书记报告季度、年度本人落实主体责任和带头执行党的各项纪律的情况。对日常工作中发现的不符合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的问题随时进行报告。报告要求到事、到人,不得隐瞒不报,并将报告情况纳入支部书记(处室主要负责人)年度考核内容。各处室纪检监督员按季对所在处室党员干部贯彻上级决议和部署、履行职责情况实施监督检查,向办纪检组长报告党员干部执行“六大纪律”,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财政部驻各地专员办工作人员廉洁从政若干规定的情况。实行廉政监督员制度,在外出工作组设立纪检监督员,对外出检查调研时工作组执行廉政纪律的情况开展监督、报告。办机关党委每年选取一定单位开展回访,实施再监督。建立切实管用的考核评价体系,将干部落实我办各项党建工作的情况纳入干部年度述职述廉,机关党委每年对关键岗位领导干部落实党建工作的情况实施监督考核并与干部晋升挂钩。 通过不断加强机关党的建设,广西专员办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干部先锋模范作用在财政预算监管工作中进一步凸显,有力推进了专员办各项转型工作。今年以来,在属地中央预算单位预算管理、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预算管理、地方政府债务监督、重大财税政策执行情况调研等方面,取得了较好的成绩。完成自定财税政策调研课题7篇,撰写专题材料和信息简报118篇,第二季度在财政部信息报送排名中上升至12位;累计征收非税收入超30亿元,年检银行账户2330个;审核国库集中支付资金0.54亿元,监管中央财政转移支付资金28项,资金规模474.53亿元,开展专项检查4项,涉及资金规模18.2亿元;中央单位预算审核、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变化和违法违规举债担保动态监控、国库授权支付试点、“营改增”政策执行情况跟踪等重点工作平稳有序推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