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 芳 黄功华
为有效解除中小企业发展瓶颈,适应民营经济的快速发展,将乐县从化解中小企业融资难题入手,重点针对中小企业和个人贷款难、担保难问题,积极引导民间资金进入投融资服务领域,建立市场化运作、开放式服务的集担保、典当、投资、咨询、评估、拍卖和审计等六项业务于一体的融资服务平台,走出了一条创新中小企业担保融资的新模式。
一、 发展中的困惑,中小企业遭遇融资难题
将乐县资源丰富,物产丰饶,随着福银高速公路的开通以及向莆高速铁路建设在即,将乐经济发展更是机遇无限,许多中小企业的发展空间也越来越大,但目前,中小企业普通在技改扩容和新上项目融资方面,存在担保难、贷款难等问题,极大地制约了中小企业的生存和发展。中小企业资金困难主要源于金融部门和企业自身两方面。一是银行现行的审批体系,银行的信贷权限上收,使基层行贷款权缩小,贷款手续繁琐,影响了基层行的信贷服务动机和信贷投放,无法满足中小企业的资金需求。加上一般中小企业信誉度较低、融资风险高,外部金融机构、投资者不易了解企业经营的真实数据,影响了对中小企业的信贷投入。金融部门为防范不良贷款,在中小企业贷款时,对其抵押和担保等资产保全要求十分严格,中小企业通常无法承受,难以达到银行的信贷投放门槛。二是从中小企业自身看,主要原因是企业实力和积累能力差,没有较强的管理能力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多数中小企业处于单体较小、劳动密集、技术含量低的状态,资信难以确认,信用问题突出,担保资源不足,信贷风险大等问题,制约了企业融资。因此,如何进一步激发中小企业的创业活力,当务之急在于探索一条能够破解中小企业融资难题的有效渠道。
二、 整合社会资源,新型投融资平台应孕而生
将乐县委、县政府对改善中小企业投融资环境,破解中小企业贷款难、担保难问题高度重视,通过不断加强政府、银行金融机构、担保企业、典当行和企业之间的联动合作,创新投融资担保体系,有效地破解了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促进了县域经济的发展。
一是政府扶持,催生新型投融资平台。主要从三个层面逐步推进投融资机制创新,即在抓好两个政策性国有担保机构(一个为个私经济提供贷款担保服务的个私经济担保协会,另一个为政府投入的基础设施建设、园区开发提供贷款担保服务的融发投资担保公司)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将乐县金融生态建设,重点针对中小企业和个人贷款问题,按照“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担风险、自我发展、自我约束”原则,积极引导民营资本建立市场化运作、开放式服务的融资服务机构平台,以生产经营过程中因资金缺乏向金融机构贷款的中小企业和个人为服务对象,以担保和典当业务为主,评估、投资咨询、拍卖、审计为配套服务,实行市场化运作,法人化管理,专业化操作,为中小企业提供多层次、全方位、一站式、一条龙的投融资服务。为此,县政府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投资担保公司的筹建工作,并就舆论宣传、部门支持、规费优惠以及建立激励机制等制定了相关措施和扶持政策。一是担保公司办理资产抵押登记时,给予特事特办,数额500万元以下的,原则上每宗抵押物登记仅收费15元;价值特别巨大的,可适当提高收费标准。二是政府为增强公司发展动力,出台“以奖代补”激励机制,对担保公司实行补助和鼓励政策:投资担保有限公司在年末若为当地企业担保贷款余额达到注册资本金的4倍以上,即担保额达到1.2亿元以上,县政府将给予奖励30万元(2006年,县政府第一笔奖励资金30万元已经兑现到位)。三是对公司业务宣传收费进行减免。四是为公司提供了良好的营业场所。这一系列政策,大大增强了担保公司的发展活力,有力地促进了公司业务开展,加快了企业融资速度,最大限度地降低了企业融资成本。
二是民资做主,提供开放式投融资服务。将乐县有很多成长性好的中小企业,特别是一些成长型、科技型、效益型的中小企业,成为县域经济发展中颇具活力的群体,他们有发展壮大的强烈愿望,有融资需求,为担保业发展提供了广阔的发展空间。因此,在将乐县委、县政府的精心筹划和引导扶持下,将乐县柏傲投资担保公司于2006年4月21日正式注册成立,注册资金3000万元,由福建省三农碳酸钙有限公司等6家民营企业及3个自然人以货币自主出资,资金全部来源于民间资本。为增强防控风险能力,将乐县柏傲投资担保公司与融融典当行(注册资金1000万元)、会计事务所和拍卖行等4家机构通过自发参股组合,实行一体化运作,实现人力共享,利益一致,风险共担,形成集担保、典当、投资咨询、评估、拍卖和审计等六项业务为一体的担保融资实体。柏傲投资担保有限公司根据中小企业担保申请,对申请企业情况进行全面了解,利用担保公司丰富的专业人力资源,投资咨询人员、评估人员以及拍卖行分别对企业的生产经营状况情况、资产负债、偿债能力、资金用途、资信评估、项目投资效益、反担保措施进行核实、审查和评估,各机构同时介入,相互沟通信息,简化手续,加快融资程序,最大限度地降低企业融资成本,同时有效节约担保公司和典当行的运行成本,为企业提供开放式的融资服务,搭建银企沟通的桥梁。
三是多头协作,共建风险防控安全屏障。由于担保业属于高风险行业,控制风险成了担保机构的头等大事,也是担保机构立身市场的基础,因此,以柏傲投资担保公司为龙头的投融资平台建立健全从业人员的风险责任准备、担保金额控制、完善审批决策机制、审查申请人贷款担保申请条件等风险防范机制,有效地防范和降低金融风险。同时,受县政府的委托,县人行牵头负责民营担保公司成立的前期筹备及相关事宜的协调工作。为此,人行抽调专门人员协助做了大量工作,一是针对当地企业现状、资金需求、融资渠道和银行融资条件、当地经济发展前景等进行担保公司成立的可行性分析。二是协助政府挑选公司发起人,确定发起人必须有雄厚的资金实力、在当地企业界中有较大的影响力、对县情及本县企业状况较为熟悉、有志于为中小企业服务的企业和个人。三是协助考察调研,组织带领各商业银行(信用社)、工商联和公司业主,先后赴宁德、三明、沙县等地,考察相关投资担保公司,收集资料,深入分析和了解运作模式和经营策略,协助制定公司章程、业务操作规程、保证金管理规定等制度。四是牵线搭桥,为担保公司与银行、信用社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提供交流平台,积极指导担保公司与金融机构在具体业务上开展合作,实现双赢。五是加强监管,将担保公司、典当行纳入金融稳定定点监测范围,按月收集担保公司的业务运行情况,及时发出风险提示。
三、市场化运作,实现政企银保典五方共赢
柏傲投资担保公司成立后,实行市场化运作,一是方便快捷,在企业急需资金周转时,可通过典当业务为其提供短期融资应急使用,待企业向银行取得的贷款到位后再归还典当行的贷款,十分方便快捷;二是服务高效,企业或个人向担保公司办理担保业务时,对企业提供的反担保条件及企业或个人发生典当业务时,评估、审计、会计事务所等机构同时介入,相互沟通信息,缩短办理周期,提高融资效率;三是成本低廉,一方面,周期短、融资加速对企业来说就意味着可以最大限度地减少企业的融资成本,另一方面,担保、典当、评估、审计及会计事务所等专业人才资源共享,又可以有效地节约担保公司和典当行的运行成本,让利担保企业。
投融资平台运行一年来,建立了金融机构与担保公司的合作关系,解决了部分企业贷款担保和临时性应急融资需求以及银行对中小企业担保物不认可问题,有效地发挥了沟通银企和助业解困的作用,实现政、银、企、保、典五方共赢。柏傲投资担保有限公司成立后,积极寻求银行(信用社)的支持,与建行三明市分行、将乐县信用联社等行、社签订了担保合作协议,建行三明市分行同意公司担保金额放大五倍即担保总额度可达到1.5亿元人民币,并在全市建行均可担保,工行、中行今年已计划对公司进行信用评级并洽谈了担保合作事宜,双方已达成了合作共识。截止今年6月底,柏傲投资担保公司共办理担保贷款业务146笔、担保总额达2.1亿元,使被担保企业增加产值近5亿元,增加利税3000多万元,增加就业人数450人;典当行共收、放当款1.7亿元,约占将乐县金融机构同期累计发放短期贷款的8.5%,未出现当品绝当和担保代偿等。预计今年可完成担保贷款总额近3亿元,为将乐经济和社会发展作出了积极的贡献,有效缓解了县域经济尤其是中小企业贷款难的问题,公司已经成长为区域内品牌信誉度高、风控能力强、创新赢利能力突出的专业化担保公司。
四、新机制新活力,投融资担保亟待政策扶持
柏傲投资担保公司的出现适应了广大中小企业的融资需求,营运一年来,因其融资机制活、服务效率高,在支持中小企业健康快速发展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深得将乐县中小企业的普遍赞赏,从长远来看,颇具市场前景。同时,担保业又是高风险行业,对于多数银行不愿意做或存在较大风险的业务才由担保公司做,但担保公司的收益却远低于银行,担保公司高风险营运与其收益较低存在明显的不对称,因此,建议上级政府和有关部门从政策层面进一步加大对柏傲投资担保公司的扶持力度,促进其良性发展。
1、实行担保贷款利率下调贴息扶持,降低风险金认缴额度。目前,建设银行执行的担保贷款利率为基准利率上浮20%-30%之间,农村信用社为基准利率上浮40%,银行执行担保贷款利率偏高,导致担保公司收益不高,难以更好地调动担保公司积极性。同时,商业银行要求认缴风险金额度过高,达到了担保贷款额的25%,担保公司担保贷款比例被无形中压缩,大大弱化了担保功能。因此,建议对担保公司承保的担保贷款利率实行下调贴息扶持,同时降低担保公司风险金认缴额度,以进一步加大对担保公司的扶持力度。
2、降低担保公司抵押登记收费标准,扩大担保公司抵押登记的认可范围。目前,一些部门(如林业、国土部门)只认可金融机构的贷款抵押登记,不认可担保公司的抵押登记。还有一些部门担保贷款抵押登记的收费偏高,(如交警部门机动车辆抵押登记收费因没有明确的收费标准,因此采取按其抵押登记物价值金额收取费用),导致贷款企业融资成本过高,降低了贷款信心。因此,为扶持担保公司持续健康发展,建议制定统一政策,使担保公司在办理抵押登记时享受金融机构同类标准,既对其认可,又降低抵押贷款登记收费,不断增强企业贷款信心,降低担保公司担保风险。
3、加大省级财政专项补贴对县级担保公司的扶持力度。省财政厅与省经贸委根据我省信用担保公司开展的担保业务,进行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服务风险补助发放,其中申请风险补助条件之一是“担保业绩突出”,而每年担保贷款额度是判断担保业绩是否突出的重要标准之一,但由于县级信用担保机构受当地金融机构贷款规模限制,年担保额度与地、市(区)级的担保机构相比有较大差距。因此,县级担保公司难以享受到省级财政的专项补贴,或享受的风险补助较少。同时为支持企业发展壮大,目前担保公司收取的担保费用为月息1‰,与担保承担的巨大风险极不匹配。因此,建议省级财政专项补贴对县级担保公司是否适当倾斜(如:判断担保业绩是否突出的标准是否能增加担保贷款额度与本辖区贷款总额比率),以进一步加大对担保公司扶持力度。
4、探索建立担保机构长效风险补偿机制。研究探索担保机构与商业性保险机构的合作可能,将商业性保险机构列入贷款担保领域,对被担保人提供的反担保财产,如林木、设备等进行再保险,分散担保风险。人民银行应加强对企业信贷信息咨询系统的开发利用,确保担保公司对外担保信息的准确性,便于金融机构对信贷风险的控制。建立与风险和成本挂钩的担保收费标准。现有的“不超过同期贷款利率的50%”的收费标准已较难反映不同担保业务的合理价格,担保机构承担的风险与收益不对称。因此,有关部门应按照保费与风险和成本挂钩的原则,根据“平均风险成本+平均营运成本+适当利润-担保风险补偿”等因素确定并定期公布担保收费的国家指导价格,并允许具体收费时按担保项目的风险程度进行一定的浮动。对于业绩突出,风险控制能力强,没有发生代偿的担保机构,可适当奖励作为风险准备金或继续给予税收减免。
(作者单位:将乐县委办公室、政府办公室)
(责任编辑:陈 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