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物业管理现状及问题
我老秘网市物业管理起步于2003年,随着老城区改造和新城区住宅小区建设而迅速得到发展。一是管理规模不断扩大。二是管理水平不断提升。三是管理政策不断完善。总体来说,我老秘网市物业管理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着一些影响发展的问题。
1.企业规模偏小。随着房地产行业的迅速发展,近几年来我老秘网市物业公司数量不断增加,但从总体看,企业规模过小,大部分企业员工人数在30人左右,资质等级低,绝大部分为三级及以下资质,只有一个尚未投入使用的小区引入外地二级资质企业,专业化水平低,专业人才缺乏,专业人员只占从业人员的1/5,造成物业服务企业效率低、效益差,企业难以发展壮大,发展后劲不足。
2.服务水平不高。从初步调查的结果来看,物业企业主动上门服务率在30%左右,小区业主对物业服务人员的综合满意度不足50%,表明物业公司的服务意识不强,服务水平较差。同时,服务主要集中于保安、保洁、保绿、保修等基础领域,未开拓其他物业专项性服务,服务领域狭窄,服务理念滞后。少数物业公司为节约成本,低薪聘请一些没有接受过专门培训的人员上岗,人员流动性大,使物业服务工作难以到位。
3.矛盾纠纷多发。物业行业与前期开发建设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开发遗留的质量缺陷、配套设施不全、维修不及时等问题会很大程度的影响业主和物业企业的关系,造成物业管理工作很多被动,还有诸如邻里民事纠纷、乱搭乱建、caiyes出租车库或杂物间做居住使用等不属于物业服务合同管理范畴的问题。这类问题引发的业主矛盾纠纷容易直接转嫁给物业企业,造成业主与物业企业隔阂,甚至滋生矛盾。
4.业主观念落后。很多业主对物业管理的认识局限于提供保洁、保安等简单劳务服务,没有认识到其在改善人居环境、促进社会稳定等方面的重要作用;甚至部分人把物业管理企业视作包打天下的“仆人”,只要小区出现问题,不问青红皂白,“板子”都到在物业的头上,认为需要时,不管什么事,都是物业公司的事,认为不需要时,物业公司正常的管理,也会嫌物业公司多事。
5.费用收缴困难。在业主中“不花钱要服务”的侥幸消费意识普遍存在,对物业服务“购买”意识不强,未形成缴费习惯,使得物业服务费用收缴难到位,特别是二次供水、电梯使用费等公共费用分摊容易造成矛盾;小区物业费用收缴率普遍较低,大部分小区收缴率低于85%,导致物业公司运行困难,容易造成“不交物业服务费-降低服务质量-小区弃管”的恶性循环。
二、制约我老秘网市物业发展的成因分析
物业管理是一项复杂艰巨的系统工程,其管理水平受到历史遗留问题、经济发展、建设状况等诸多条件的制约,又受到人们思想观念的更新、政府职能的转变以及各方面利益的调整等因素的影响,制约发展的原因较复杂,具体主要在以下几个方面:
1.市场准入制度未建立。虽然少数项目已经通过招投标方式来选择物业,但我老秘网市目前新建一大项目便成立一个物业公司,或通过“打招呼”方式选择物业的无序状况依然存在。新建项目预售前未提交前期物业服务方案和未经物业主管部门进行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备案就准入的现象凸显,前期物业招投标制度难以实行,致使我老秘网市物业服务水平不能通过市场优胜劣汰的有序竞争方式进入良性发展。
2.物业公司管理不规范。部分物业企业从自身经济利益出发,以牺牲业主资产的保值增值和小区环境为代价,擅自在小区公共部位开展经营,产生的污染等影响直接损害业主的利益,而产生的收入全部归企业方所有。同时,物业企业间存在恶性竞争,低价倾销,压低服务标准,降低服务质量等行为。少数物业企业履约意识欠缺,对政策法规的执行能力不强,经常嘴上说纸上写但不动手做,处理问题和矛盾简单生硬,不兑现承诺。
3.矛盾处理机制不健全。小区物业管理涉及事情小但影响大,关系到千家万户,牵涉到各方利益,一旦业主与物业公司沟通不当,容易造成互不信任,形成双方对立局面,而我老秘网市尚未建立有效的协调处理机制,遇到问题难以找到有效的解决途径,仅靠街道社区、物业管理企业、业主委员会三方难以发挥有效作用,出现矛盾容易激化和上交,最终需要由政府出面解决。
4.业主自治意识较薄弱。物业管理不仅仅是物业管理企业的事,而是全体业主共同的事,业主应通过业主大会这一渠道充分行使自己的权利,自觉参与到小区管理中去。而很多小区的业主没有意识到这一点,造成业主大会召开困难,有些小区在入住几年后仍没有组建业主委员会;个别业主和物业管理企业之间的矛盾因缺乏沟通渠道而无法解决,为小区正常的物业管理埋下隐患。
5.部门协调配合难度大。物业管理涉及到房管、规划、建设等多个部门,各种矛盾交织在一起,易造成多头管理问题;同时,开发商、物业管理企业、业主以及政府职能部门之间的职责交叉,仅靠基层组织和物业主管部门的力量难以处理好这项复杂工作,需要各职能部门提高参与意识,提升监管能力,加强部门配合,共同协调处理,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
三、加强物业管理工作的几点建议
小区物业管理关系到千家万户的生活质量和居住幸福,既是体现城市发展成果的一个重要方面,也是提升城市环境、提升城市品质、提升人居质量的一项重要内容。尽管当前小区物业管理矛盾频发,但这也是物业管理发展过程中必须经历的过程,可以通过创新机制、完善配套等手段,逐步解决物业管理中出现的各种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1.加强舆论引导,培育消费理念。物业管理工作要发展,要产生质的飞跃,必须得到广大业主的支持和赞同。要充分利用报纸、电视、网络等舆论工具,采取生动有效、深入人心的方式,加大对物业管理的正面宣传和引导,使业主充分认识到,推行物业管理是市场经济发展的必然趋势,以及由此将带来居住环境改善、生活质量提高等多方面的实惠,从而树立“花钱买服务”的消费意识。要全方位宣传《物业管理条例》、《瑞昌市物业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加深业主对物业管理性质、内容和服务范围的认识和理解,促进物业管理工作的正常开展,从而营造一个全社会了解物业管理、关心物业管理、接受物业管理、支持物业管理的良好氛围。
2.完善规划审批,落实保修责任。正确处理好项目前期规划与后续管理的关系,在项目建设规划方案制定过程中,加强部门间意见的协调与联系,规划部门在制定项目规划时,征询物业主管部门意见,把住宅小区后续管理中存在的车辆停放、物业用房等问题充分考虑到位;在验收时严格把关,将各项规划指标落到实处,确保小区建设质量。加强物业承接验收管理,物业企业参与水、电管网等验收,确保建、管有效衔接,从源头上落实物业管理责任,使物业管理与物业建设相互穿透。落实物业质量保修金制度,确保物业质量保修金交存和监管到位,明确使用主体、范围和程序,避免因物业维修出现开发建设单位与物业企业相互扯皮、推诿的现象,减少业主诉求,创建和谐社区。
3.提高准入门槛,引入竞争机制。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原则,严格市场准入和退出机制,建立物业管理企业信用档案制度,对管理差、服务差的后进企业,加强监督、管理和查处,该整顿的整改、该取缔的取缔。实行双向选择,竞争上岗,物业公司和业主通过“自由恋爱”实现满意结合,打破“谁开发、谁管理”的垄断经营模式。对前期物业和物业项目需新聘、另聘物业服务企业的,协调好业务联系,指导和协助项目建设单位或业主委员会搞好物业准入招投标工作,通过严格执行物业管理招投标办法,从根本上解决物业行业准入无序的现状,形成物业管理市场化竞争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