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元庚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关键在党。中国共产党是领导全国人民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执政党,必须首先做到自身的和谐,以党内的和谐,带动促进社会和谐,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坚强有力的政治保证。
一、构建党内和谐的重要性
以党内和谐带动促进社会和谐,是由我们党自身的性质、宗旨和地位决定的。从党的性质、宗旨、地位的角度,深刻认识增进党内和谐的重要性,有利于在新形势下更好地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更好地推进和谐社会建设。
1、从党的性质来看。我们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同时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党的性质决定了广大党员具有共同的理想信念,能够在共同的目标下和谐相处、团结奋斗,形成又有集中又有民主、又有纪律又有自由、又有统一意志又有个人心情舒畅的生动活泼的政治局面,进而成为社会和谐的表率。可以说,党内和谐是我们党先进性的一个重要标志。同时,党的先进性归根结底要体现在推动中国社会发展进步的实际作用上。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历史进程中,这种实际作用的一个重要方面就是实现党内和谐,并为社会和谐树起一面旗帜。
2、从党的宗旨来看。我们党是中国各族人民利益的忠实代表,党的根本宗旨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在当代中国,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造福于民的伟大工程,它所涉及的一切工作都同全体人民的利益密切相关,它所取得的一切成果都由全体人民共享。正因为如此,当前我们党实践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的一个集中体现,就是以党内和谐促进社会和谐,努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在这个过程中,增进党内和谐与促进社会和谐是有机统一的。
3、从党的地位来看。我们党是马克思主义执政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不仅在国家政治生活中,而且在整个社会生活中,都有着举足轻重的影响和作用。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过程中,党同样担负着把握方向、制定政策、整合力量、营造环境的责任,起着领导核心的作用。党的地位决定了党内和谐是社会和谐的导向,只有党自身和谐团结,党的执政能力才会强,党构建和谐社会的水平才会高。
二、构建党内和谐的紧迫性
从我市的各级党组织情况分析,总的来说是和谐的,但是还存在不和谐的因素,影响着党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的发挥,有时还影响了党的形象,损害了党的威信,甚至给党的事业造成了一定损失。
1、在思想上的不和谐因素。近年来,我市通过开展先进性教育活动和加强执政能力建设,广大党员的政治思想觉悟明显提高,但是也要看到存在一些问题,与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相比,与人民群众的愿望相比,还有一定的差距:一是动摇了共产主义的远大理想。有的人认为,共产主义“虚无缥缈”,是无法实现的“空中楼阁”。即使能实现,也是若干代人之后的事。对社会主义改革方向产生怀疑,有人认为搞市场经济改变了社会主义性质,搞市场经济,就是搞资本主义。目前出现的城市、农村贫困人口增多,收入分配比重拉大,严重的分配不公,都是搞市场经济的带来的。二是否定共产党的领导。有的人认为党内出现的腐败现象是一党执政的结果。如果多党轮流执政,就可以避免腐败现象的发生。三是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淡忘。有的人由于利己主义、拜金主义、享乐主义的作祟,时常表现出个人利益至上、以权谋私中饱私囊不良形象。
2、在组织上的不和谐因素。各级党组织认真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方针和省委的海西发展战略,认真履行本级组织的岗位职责,能做到下级服从上级,全党服从中央,维护党的团结和统一。但也要看到有的党组织存在着不和谐的因素:一是领导班子内部不和谐,主要表现在:争权,有的班子的主要负责同志总是人、财、物集权于一身,搞家长制、一言堂,造成与班子成员工作的不协调、感情的不和谐,给工作造成损失。争名,总想在电视上留影,在广播里有声,在报纸上有名。争利,有利的工作争着干,无利的工作没人干。二是上级组织与下级组织不和谐,下级组织到上级组织办事,仍然存在“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现象。下级组织对上级组织制定的方针、政策,合意的就执行,不合意的就不执行,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三是组织之间不和谐。主要是存在认识差别和利益差别,随着改革的深入,每个部门、每个单位都有自己特殊的利益。很多党组织不是站在整体的利益和立场上考虑问题,而是从部门、单位的利益出发,甚至成为一个部门利益的代表者。四是党员个人与组织的不和谐。主要表现在组织要求党员履行义务的多,重视和保障党员的权利少。党员应该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但党员的权利要得到组织的重视和保障。
3、在作风上的不和谐因素。执政党的作风,关系到党的形象,关系人心向背,关系党和国家的生死存亡。我市各级党组织的作风总体是好的,但是必须看到党内作风还存在一些不和谐的因素,影响着党的形象。表现在思想作风上,有的党员干部墨守成规,因循守旧,不思进取,缺乏锐气,四平八稳,怕负责任,不敢创造性地开展工作。表现在学习作风上,有的干部对理论学习不感兴趣,忙于应酬,懒于学习,要么囫囵吞枣,不求甚解;要么沽名钓誉,故作高深;有的以干代学,奉行实用主义,“看书看皮、看报看题”,满足于一知半解,对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理解不深不透,没有真正掌握马克思主义精髓。表现在工作作风上,有的干部工作漂浮,不深入基层,不深入群众,热衷于迎来送往,习惯于在办公室里发号施令,即使下基层,也是走马观花。少数干部报喜不报忧,甚至虚报浮夸,弄虚作假,欺上瞒下,热衷于搞“政绩工程”、“形象工程”。表现在领导作风上,有的党员领导干部民主意识不强,独断专行;有的高高在上、官气十足、作风霸道、强迫命令。表现在生活作风上,少数领导贪图享受,大吃大喝,铺张浪费;个别领导骄奢淫逸,贪污贿赂,腐化堕落。
三、构建党内和谐的必然性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这一重大战略任务,对我市党的建设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应自觉适应以党内和谐促进社会和谐的要求,把增进党内和谐作为加强党的自身建设的重要内容,切实抓紧抓好,为三明在海西建设中加快崛起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1、加强党内民主建设。党内民主是党的生命,也是党内能否实现和谐的决定性因素。增进党内和谐,最根本的就是要切实加强党内民主建设。应积极探索保障党员民主权利的有效途径、方法和程序,使党员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等各项民主权利得到有效的保障;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完善党委内部的议事和决策机制,推动党内民主决策;积极探索党的上下级组织之间、党员领导干部之间、领导班子成员之间、广大党员与党员领导干部之间相互监督的措施和办法,使党内民主监督的制度和机制愈益完善。通过切实加强党内民主建设,使党内形成生动活泼、富有生机的和谐局面。
发扬党内民主,党委主要领导是关键。做为“一把手”的党委主要领导要坚持良好的民主作风,在充分发挥带班作用、主导作用、核心作用的同时,更要注意发挥其他班子成员聪明才智的互补作用,包括贯彻主要领导想法的思考延伸作用,多角度思考的完善作用,逆向思考的启迪作用等等,共同营造团结和谐的民主氛围,确保每个班子成员都能够充分发表自己的意见,敢讲真话,确保党委决定是集思广益的决策。
增进党内和谐,决不是在党内搞无原则的一团和气。那种表面上的你好我好大家好,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和谐。历史经验告诉我们,要增进党内和谐,就必须进一步健全党内生活制度,通过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来清除思想灰尘、纯洁党的队伍,在新的基础上达成新团结。因此,必须把批评与自我批评作为促进党内和谐的思想武器来运用,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敢于正视问题、揭露矛盾、动真碰硬。特别是对影响党内团结、妨碍党内和谐的各种不良习气,必须理直气壮地进行批评和斗争,决不能任其泛滥。通过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使党内在共同维护党性原则的基础上达成高度的团结和谐。
2、健全党内管理制度。党内的和谐程度,是同党内管理机制是否健全紧密联系在一起的。各级党委应该依据《党章》建立健全党委议事决策规则,规范党委议事的范围和事项,防止事无巨细、包揽过多的倾向。党委研究讨论问题,必须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集体领导是党委领导的最高原则,又是党委决策科学有效的根本保证,必须坚持重大问题由党委集体讨论决定,积极推行党委会议投票表决制。要严格遵循党委议事决策的程序。程序就是法则,按照“确定议题、准备预案、提前通知、充分酝酿、民主讨论、会议表决、形成决议、决策实施”的步骤进行,少了哪一个程序都是违规。用健全的制度规范党委成员的行为,促进思想统一、关系和谐,实现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着眼于增进党内和谐建立健全党内管理机制,一方面应突出规范有序的原则,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严格依据党内的规章制度加强党内管理,推动党内生活制度化、规范化;另一方面应彰显充满活力的原则,增加党内管理中的民主,营造党内不同意见平等讨论的环境,鼓励和保护党员讲真话、讲心里话。同时,针对新形势下党员的特点,充分运用信息网络技术改进管理手段,使党内管理通达灵便、高效快捷。通过健全规范有序而又充满活力的党内管理机制,使各级党组织在秩序与活力相统一的基础上实现和谐。
3、密切党群血肉联系。建立和谐的党群关系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内在要求。胡锦涛指出:“群众利益无小事。凡是涉及群众的切身利益和实际困难的事情,再小也要竭尽全力去办。”要竭尽全力地为民办事,使人民群众得到“最现实、最关心、最直接的利益”。因此,坚持群众路线,大力弘扬密切联系群众的作风,关心和服务群众生产生活,是广大党员在构建和谐社会中必须履行的重要职责。党员要树立和落实正确的群众观,把维护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制定政策和开展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把群众关心的热点和难点问题作为重要的社情民意,坚持每年谋划和办成一批利民惠民的实事。积极研究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特点和规律,不断提高组织群众、宣传群众、教育群众、服务群众的能力和水平。紧紧围绕落实党的十五届六中全会提出的“八个坚持、八个反对”的要求,大力倡导八个方面的良好风气,切实加强党员干部队伍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的作风,进一步密切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
4、增强拒腐防变能力。对党员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继续深入地进行理想信念教育、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和廉洁从政教育,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腐败问题是破坏党内和谐的消极因素。增进党内和谐,必须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方面加大力度。应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积极推进制度建设和创新,抓紧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不断铲除腐败现象滋生蔓延的土壤和条件,进一步形成全党齐心协力开展反腐倡廉工作的局面;加强对领导干部行使权力全方位、全过程的监督,加大对腐败多发易发部位和领域的监督,把党内监督、法律监督、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有机结合起来。通过加大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力度,从根本上铲除破坏党内和谐的消极因素。
5、强化党委班子建设。党内和谐,关键是领导班子和谐;领导班子和谐,关键是“一把手”与班子成员之间的和谐。只有领导班子和谐,才能为全体党员提供榜样,并营造一种以和共事、以和谋事、以和兴事、以和成事的政治生态环境。“一把手”与班子成员之间和谐,就可以消除阻力、形成合力、增强活力、提高战斗力,建设一个想干事、会干事、能干成事的和谐的领导班子,从而促进党内和谐。按照提高素质、优化结构、改进作风、增强团结的要求,配强领导班子,特别抓好“一把手”培养选拔工作,把政治思想强、民主作风好、群众威信高、廉洁自律、具有较强的管理能力、善于驾驭全局的复合型干部,选配到主要领导岗位;把具有相关专业知识、实践经验和对相关领域的工作熟悉了解的专家型干部,选配到领导班子中,党委班子中不仅要有熟悉党务、意识形态、纪检、政法、统战等工作的干部,也要有熟悉经济管理、财政金融、外经外贸、法律、城市建设管理等工作的干部。
(作者单位:中共三明市委政策研究室)
(责任编辑:岩 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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