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力运行失去监控,必然产生腐败。建立健全权力运行监控机制,对“一把手”的权力运行进行规范、约束和制衡,是从根本上防止权力异变和腐化的关键之所在。
一、建立党政“一把手”权力运行监控机制的实践探索
近年来我市紧扣“一把手”权力运行存在的突出问题,着力建立健全监控机制,规范权力运行,取得了初步成效。
(一)以制约权力为出发点,完善约束机制,增强“一把手”权力运行监控针对性。一是全面推行党政正职“五个不直接分管”(即不直接分管人事、财务、工程建设、物资采购和行政审批)制度,把决策、执行、监督等权力相对分离开来,防止“一把手”的权力过分集中,促进班子成员之间互相监督。二是推进廉政风险防控管理机制建设。针对包括“一把手”在内的岗位风险,突出“人、财、物”三个关键,把握“查、防、控”三个节点,通过强化权力运行公开、透明、监控、处置四个步骤,把各岗位的廉政风险表现为可控、可管、可量化的硬指标,实施系统化、动态化管理,实现由被动监督、被动预防向主动监督、主动预防的转变。
(二)以严格管理为着力点,完善监管机制,增强“一把手”权力运行监控有效性。一是建立信访监督预警机制。充分利用信访监督渠道收集领导干部廉洁情况信息,及时发现、分析、判断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根据具体情况设定预防和警示两种状态,采取信访函询、诫勉谈话等措施,及时督促有关领导干部进行自查自纠,做到早发现、早提示、早预防。二是建立日常“驻点巡查”制度。市纪委派驻机构每年定期安排专人到所监督部门驻点开展工作,及时收集群众和驻在部门干部职工的意见建议,重点加强对驻在部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监督,促进党政领导干部正确行使权力。三是建立责任追究机制。制定并严格执行《铜陵市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问责、问廉、问效暂行规定》和《铜陵市人民政府行政首长问责暂行办法》,对党政正职在行使权力中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严格实施责任追究,及时纠错纠偏,保证权力在正确轨道运行。
(三)以公开透明为落脚点,完善评议机制,增强“一把手”权力运行监控公开性。一是创新廉政测评方式。在每年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中,选择确定部分党政正职领导干部作为公开述廉对象,安排在市级新闻媒体上进行公开述职述廉,并同时公布监督电话,接受群众的监督和评议。二是推行领导干部工作日志制度。建立了干部工作情况日记、周报制度,每周上报工作内容,并通过网上“晒”、单位“晾”、报纸登等形式进行公开,接受上级领导、单位内部职工和群众的监督。三是推行市委常委工作任务社会公示和公开承诺制。每年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开市委常委会年度工作要点,同时市委常委和副市长根据各自的工作分工,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开承诺重点工作目标任务及完成时限,扩大人民群众知情权,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四是发挥监督平台作用。充分利用政风评议、行风热线等日常监督平台,强化对领导班子特别是“一把手”的监督;每年集中开展作风行风民主评议,把对“一把手”的监督作为重要内容,接受群众评议,使群众广泛直接地参与监督。
二、加强“一把手”权力运行监控机制建设的几点思考
加强党政“一把手”权力运行监控机制建设,必须按照建立健全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和运行监控机制要求,把权力运行纳入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轨道,做到决策更加科学、执行更加顺畅、监督更加有力,才能保证权力高效运行和正确行使。
(一)合理配置权力,明晰权力边际。合理配置权力,明晰权力边际是权力运行科学化的客观要求。适度、合理分权有利于形成稳定的权力结构,有利于对权力运行进行监控,是防止党政正职领导干部权力滥用和腐败行为发生的前提。合理配置权力,要按照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原则,进一步划分和配置各部门各系统及其内设机构的权力和职能;同时要加强对权力行使特别是直接管理人、财、物的权力行使的规范和限制,建立健全科学有效的权力制约和协调机制。在对“一把手”的权力界定上,要保证“一把手”权力设置的合法性,使其权力设置有法律依据,符合法定的范围,符合法定的程序;同时要注意“一把手”权力设置的清晰性,使权力行使者、权力相对人、权力监督机构都一目了然,易于掌握,做到配置科学、边际明晰,防止乱设、滥设权力。
(二)健全完善制度,防止权力滥用。对“一把手”行使权力的范围、程序、形式以及对重大决策失误的责任追究等要从制度上加以规范。尤其要突出规范“决策权”,坚持和改进集体议事制度,确保重大事项都必须通过班子集体讨论决定,避免“一把手”个人说了算。对重大事项的决策,要在充分发扬民主、班子集体讨论的基础上,在班子内部实行无记名投票的方式决定,票数不过半者、或特别重大事项没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同意者,不能通过。同时将投票结果记录在案,任何人都无权改变,使民主集中制不因“一把手”的干预而走过场。要建立决策问责制度,对“一把手”个人擅自决策造成损失的,要严肃追究责任。
(三)强化内部监控,加大督查力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