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管齐下,综合施策。治理网络谣言不可能一蹴而就,也不可能通过一种手段完成,而应通过法律、行政和技术手段,多管齐下,综合施策,才能确保实效。首先,应尽快出台和完善治理网络谣言的法律法规。从国际经验来看,美国、法国、英国、西班牙、德国、墨西哥、印度等国家都颁布了相关法律,对制造网络谣言者处以罚款或监禁,印度还规定故意利用计算机技术破坏国家安全或对人民实施恐怖主义行为者,可判处有期徒刑直至终身监禁。我国也应该在此方面制定和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并对网络谣言与言论自由划清界限,实现网络谣言治理和权利保护的平衡。其次,政府应清醒认识自己的职责定位,认识到网络谣言不是仅凭政府的力量就能消除的,不缺位不越位,在履行好职责的同时协调各方力量共同应对。一般来说,最佳的辟谣方式应是政府权威信息供给、大众媒体及时跟进、网络空间的自我净化(意见领袖、民间组织、当事人、网民相互讨论)各方联动协同完成。最后,在对网络谣言的识别、预警和应对中,可以借助技术手段对网络谣言的信息源头实施抓取,利用图片识别软件破解虚假图片,通过技术对网络谣言敏感词进行拦截或过滤,等等,以堵住网络谣言信息源。 及时发布,把握节奏。重大公共事件发生后,官方权威信息发布不通畅极可能滋生大量谣言特别是网络谣言,正所谓 “大道不通小道通”。因此,政府必须在第一时间发出权威声音占领舆论主动权,不给网络谣言可乘之机。应该注意的是,满足公众的知情权也需要政府的智慧,不能盲目求快,而应该把握好时、效、度,遵循“快说事实,慎报原因”的原则。由于辟谣需要证据链,而证据链的获取需要一定时间。如果罔顾事实的复杂性,急于仓促回应,则会自乱阵脚,丧失缓冲和回旋余地,最终失去话语权。因此,对于确定的事实和数据应该在第一时间发布;对于正在调查的数据应作动态的发布,并与媒体、公众保持持续的沟通;对于不便发布和无法发布的信息,则应该真诚道歉,从而赢得公众的信任和谅解。 培育“智”慧,明眼分辨。“谣言止于智者”,公众的“智”提高了,分辨能力增强了,网络谣言自然就会止步。培育“智”慧,应重点加强公众的科学素养,通过不同途径提高信息选择能力、质疑能力、理解能力、评估能力以及思辨反应能力等,这需要优化科普宣传的手段和策略,创新宣传的题材和方法,事实上,网络时代验证谣言的成本非常低,如通过搜索文章题目或关键词发现不同版本的表述,即可知此类内容的可信度低;如果同一张图片出现在不同的故事背景中,那么图片信息极有可能就是“张冠李戴”。善用统战,借力使力。网络谣言的治理离不开新媒体代表人士的协助。新媒体代表人士包括信息的发布者、传播者、编辑者和把关者,他们对信息的传播、过滤、控制及引导起到重要作用。从社会阶层属性来看,新媒体代表性人士属于新社会阶层中的一部分,以党外人士为主,具有知识层次高、流动性强、思维活跃、影响面广等特征。因此,净化网络空间、遏制谣言的传播离不开新媒体从业人员的合作,这需要我们创新统战思维,借力使力,建立一支政治可靠、业务过硬的“红色网络组织”,使得他们自觉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发展凝心聚力、激浊扬清,实现“依网管网”的目标。来源:学习时报 作者:郭小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