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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政策] 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通过《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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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猫 发表于 2016-7-1 09:48:0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公文写作培训班

实行了近7年的《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即将退出历史舞台,被新制定的《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取代。28日,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主持召开中央政治局会议,会上审议通过了《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加上此前今年1月份正式实施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相关文件,中国共产党治理不廉洁的制度笼子已越扎越密实。

新规咋说的?“让失责必问成为常态”

目前,《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全文还未正式对外发布。官方发布的会议通稿,披露了问责内容、问责方式、处分方式等内容。

其中,问责内容为,围绕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维护党的纪律、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不廉洁工作开展问责;问责方式为,“坚持问题导向”;处分方式为,对于失职失责造成严重后果、人民群众反映强烈、损害党执政的政治基础的,都要严肃追究责任,既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又追究领导责任。也就是说,一旦失职失责行为有严重后果,且达到了群众反映强烈、损害政治基础等程度,那么就要追“三责”:主体责任、监督责任、领导责任。

此外,会议强调:问责条例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制度,制度的生命在于执行。“最根本的就在于各级领导干部要把管党治党的责任担当起来”;“各级党组织都要把自己摆进去,联系实际、以上率下,敢于较真碰硬、层层传导压力,让失责必问成为常态。”

据了解,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多次强调要强化问责,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委书记王岐山也多次提出“动员千遍不如问责一次”。

和《暂行规定》啥关系?由党内文件上升至党内法规

在此前的6月初,王岐山就曾在北京和辽宁接连主持召开了两个座谈会,座谈主题都是就制定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征求意见。

据悉,现行的《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颁布于2009年6月30日,迄今已近7年。2013年11月,《中央党内法规制定工作五年规划纲要(2013-2017年)》明确提出:“适时修订《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进一步明确问责情形、规范问责方式。抓紧制定严格做好被问责干部工作安排的有关规定,严格被问责干部复出条件、程序和职务安排等,保证问责制度与党纪政纪处分、法律责任追究制度有效衔接”。

中纪委特约监察员、中国政法大学副校长马怀德称,严格意义上说,中办、国办于2009年6月30日印发的《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相当于一个党内文件;而《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则是一部党内法规,更具有权威性、系统性。问责制度从原来的《暂行规定》,上升到《条例》,意味着问责制度将通过党内法规的形式固定下来,为全面从严治党提供制度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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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啥要制定?有的领导干部奉行好人主义

为啥要制定党内问责条例?王岐山在北京和辽宁的座谈会中强调,问责条例是全面从严治党重要的制度笼子,制定条例的过程就是统一思想认识、释放失责必问强烈信号的过程,各级党委党组、纪委纪检组和党的工作部门要以问责倒逼责任落实,推动管党治党从宽松软走向严紧硬。

当时,王岐山指出,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党的观念淡薄、组织涣散、纪律松弛,根本原因在于有的党组织和领导干部管党治党不严、责任担当缺失,搞好人主义、一团和气。

今年4月,中纪委机关报还曾刊文批评一些地方和单位对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仍然喊在嘴上、浮在面上。文章指出,有的发现了问题,但在问责时却吼吼嗓子、做做样子;有的把自个儿当旁观者,奉行“多栽花、少栽刺”的“好人主义”;有的地方在问责上有“凑数”嫌疑,把不属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的事项也统计在内。

有何意义?刻画为官底线为干部上“安全锁”

今年1月1日,《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正式实施,党员追求的高标准和管党治党的戒尺得到了明确。此次通过的党的问责条例,则直接剑指为官不为、为官乱为的不良之风,既是深化全面从严治党的有力体现,更是为共产党员的担当精神刻画出了一条底线。

2013年,习近平就指出,要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如今三年多的时间已过,笼子已越扎越密实。而制定问责条例,就是要把利剑高悬起来,告诫和警示全党,党中央对问责是动真格的,党的干部不担当、不负责就要被追责。

武汉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陈曙光表示,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是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的重要制度安排,是为党员领导干部科学履职、科学执政上了一把安全锁,有利于在全社会形成不想腐、不敢腐、不愿腐的健康环境。

陈曙光还指出,“现在反腐已经到了治标与治本一体推进的时候,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就是全面从严治党的一大利器,也是治标的重大举措。”

毫无疑问,党内问责条例的制定和实施,将在党的发展历史上产生深远影响,具有里程碑的意义。有关专家表示,目前党内问责制度的一个明显特征,即是碎片化,相关问责条款分散在《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行政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等法律法规中,还没有形成体系,而且很多条款只是原则性规定,具体操作起来面临着弹性解读的空间,党内问责的广度、力度和锐度均有待加强。

另外,现实中,针对党政领导干部的问责,多由中纪委以发文、通知、意见、办法的形式体现出来,尚且没有实现问责的常态化和法治化。制定党内问责条例的重要意义,即在于让党内问责依法依纪而行,一切有章可循,从而在根本上坐实问责的效力。

具体咋实施?聚焦主要矛盾抓住“关键少数”

目前,问责条例的全文尚未正式对外发布,那么它具体可能包含哪些内容?此前,王岐山曾在征求意见的座谈会上谈了自己的看法。

首先要“聚焦”。王岐山指出,制定问责条例要坚持问题导向,抓住主要矛盾,尊崇党章、聚焦政治责任,围绕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开展问责。

其次要抓“关键”。王岐山提出,要抓住“关键少数”,直指压力传导不下去这个突出问题,让从严治党严起来实起来。有专家指出,所谓“关键少数”指的就是主要领导干部。

王岐山同时也提醒,制度创新要有理想但不能理想化,不能贪大求全,否则就突出不了重点,把要解决的重要问题淹没在大量文字之中。要抓住现阶段的主要问题,增强针对性和实效性,只要方向正确,迈出一步就是胜利。

王岐山强调,制定党内问责条例只是开始,问责条例能否起作用还得看执行。而执行制度关键在人。问责条例能否起作用,关键在于各级党组织和党的领导干部敢不敢较真、有没有战斗性。据新华社、人民日报、中国青年报、新京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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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猫 发表于 2016-7-1 09:50:19 | 显示全部楼层
 
公文写作百法例讲

 新华社北京6月28日电中共中央政治局6月28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主持会议。

  会议指出,权力就是责任,责任就要担当,忠诚干净担当是党对领导干部提出的政治要求。我们党95年奋斗取得的伟大成就,充分展现了共产党人的担当精神。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关键是各级党组织尤其是党员领导干部要担当责任,做到在党忧党,为党尽职、为民尽责。只要各级领导干部心系使命、扛起责任,就没有过不去的坎。要唤醒责任意识,激发担当精神,永葆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会议认为,问责条例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利器。条例贯彻党章,坚持问题导向,紧紧围绕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维护党的纪律、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不廉洁工作开展问责。对于失职失责造成严重后果、人民群众反映强烈、损害党执政的政治基础的都要严肃追究责任,既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又追究领导责任。要把责任压给各级党组织,分解到组织、宣传、统战、政法等党的工作部门,释放有责必问、问责必严的强烈信号。

  会议强调,问责条例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制度,制度的生命在于执行。全面从严治党、推进标本兼治,最根本的就在于各级领导干部要把管党治党的责任担当起来。各级党组织都要把自己摆进去,联系实际、以上率下,敢于较真碰硬、层层传导压力,让失责必问成为常态。要紧紧围绕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强化问责,倒逼责任落实,确保党中央的集中统一领导,确保党中央政令畅通,确保党的团结统一。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




全面从严治党的一件利器——一论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

  6月28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通过《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这是继去年修改修订《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之后,我们党制定的又一部重要党内法规,它进一步扎紧了全面从严治党的制度笼子,释放出有责必问、问责必严的强烈信号。

  中国共产党肩负着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历史使命,同时也面临着“四大考验”“四种危险”。完成历史使命,战胜风险挑战,必须管好党、治好党,确保党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坚强领导核心。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紧紧抓住治国理政的关键,把全面从严治党纳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不廉洁斗争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内容,正风肃纪,反腐惩恶,推动形成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党风政风为之一新,党心民心为之大振。“民心是最大的政治,正义是最强的力量。”全面从严治党的实践,试出了人心向背,奠定了广泛和坚实的政治基础和群众基础。只要我们管党治党不放松、正风肃纪不停步、反腐惩恶不手软,就一定能赢得这场输不起也决不能输的斗争。

  “小智治事,中智治人,大智治制。”制度治党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题中应有之义。建设好、管理好一个有430多万个党组织、8700多万名党员的执政党,离开制度是根本不可能的。“解决从严治党问题,最根本的是严格遵循执政党建设规律进行制度建设,不断增强党内生活和党的建设制度的严密性和科学性”“要把党内法规制度建设作为事关党长期执政和国家长治久安的重大战略任务,加快构建以党章为根本、若干配套党内法规为支撑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全面从严治党,关键是要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坚持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紧密结合,全方位扎紧制度笼子,更多用制度治党、管权、治吏”……习近平总书记的一系列重要论述,深刻阐明了制度治党的重要意义和方法路径,廓清了一系列事关根本的重大问题和根本关系,为新形势下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提供了根本遵循。

  建党95年来,我们党在制度建党和制度治党上积累了丰富的经验教训。以党章为根本的党内法规,为中国共产党领航中国不断取得一个又一个胜利提供了有力的制度保障。随着世情、国情、党情发生深刻变化,党内法规也出现了一些不配套、不适应、不协调、不衔接、不一致的现象。比如,在某些领域和某些方面,制度滞后于实践发展和形势需要;有些制度过于抽象笼统,缺乏具体的实施细则和可操作性的规定;还有些党内法规制度公信力、约束力弱化,甚至沦为摆设。这些都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制度短板,必须尽快补齐。正因为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三年多来我们党的制度建设取得了巨大进展。截至目前,中央已经出台或修订的党内法规共54部,包括党章1部、准则1部、条例8部、规则6部、规定21部、办法9部、细则8部,超过现行150多部中央党内法规的三分之一。

  在众多党内法规制度中,问责条例堪称全面从严治党的一件利器。条例贯彻党章,坚持问题导向,紧紧围绕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维护党的纪律、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不廉洁工作开展问责。对于失职失责造成严重后果、人民群众反映强烈、损害党执政的政治基础的都要严肃追究责任,既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又追究领导责任。“动员千遍不如问责一次。”实践证明,问责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抓手。但如果没有统一、配套、刚性的问责制度作支撑,问责的执行效果必将大打折扣。党的责任重如泰山,有权必然有责,失责必须追究。制定问责条例,既是为了减少问责执行的自由裁量空间,推动管党治党从宽松软走向严紧硬,提高党的建设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水平;同时也是在告诫和警示全党,党中央对问责是动真格的,党的领导干部不担当、不负责就要被追责。

  “事必有法,然后可成。”问责条例的制定,进一步夯实了全面从严治党的制度基石。广东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排头兵,全省各级党组党委、纪委纪检组和党的工作部门必须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以问责倒逼责任落实,锻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南粤党员干部队伍,为实现“三个定位、两个率先”总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南方日报评论员)



 
 楼主| 老猫 发表于 2016-7-1 09:53:32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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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全国人民齐声欢呼共庆95周年建党日之时,党中央于6月28日通过了《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这个《条例》告诉了所有党员干部,“不作为”“乱作为”是要问责的,为所欲为或占着茅坑不拉屎、尸位素餐都是要挨罚的,做天和尚撞天钟的庸者思维不可能再有善终。


这个《条例》的出台,体现了党中央高瞻远瞩、从严治党、加强自身建设及对党对国家对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就问责专门订立条例,在当前全面从严治党的大背景下,理有所至,势所必然。如果说《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是给党员树立自我约束的标准,明确纪律红线,那么《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的出台,意味着共产党人不仅仅要守底线,更要有作为。尤其是作为“关键少数”的党员领导干部,更要担起该担当的责任,杜绝为官不为和为官乱为的现象。三份文件的出台,织就和完善了一张全面从严治党的大网,具有重大意义。


问责需要操作规范。现实中,责任往往被层层分解,一些重大问题很多时候“没了下文”,无人担责,遭到群众诟玻责任并不抽象,完全可以条分缕析,落实到人,落实到事,落实到行为。《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将坚持“问题导向”,对于失职失责造成严重后果、人民群众反映强烈、损害党执政基础的,都要严肃追究责任。

有责任就要担当,担当需要理直气壮,不能畏首畏尾。关键时刻,共产党人要敢于站出来,直陈弊病,与不良风气做斗争;勇于担当的党员干部,正己修身,也推己及人,中国共产党最优秀的品质从他们身上由内而发,影响身边的人,动员身边的人,一心向往所有的党员共同追求最优秀的作风。
   

问责有强大惩戒手段,但不止于惩戒。共产党人的担当是一种主动进取精神,永远追求着党的理想信念。问责更重要的是激发党员和领导干部的责任意识,做到主动担当,自觉担当。正是在这个意义上,也只有让不作为的人无路可退,无处遁形,无处安身,才能让真正具有使命感的党员干部积极涌现,让他们在关键位置上充分发挥作用。
   

问责条例的出炉,是继廉洁自律准则和纪律处分条例之后,共产党员给自己戴上的另一个“紧箍咒”,充分体现了中央从严管党治党的信心和决心,我们为此点赞!


来源:三湘风纪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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