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年度计划 2015年,按照中央、省、市纪委全会以及县纪委十七届五次全会精神,以开展“三严三实”教育活动为契机,以“三亮三考三提升”为载体,全面落实市委“五项制度”,严明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财经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各项纪律,坚决纠正“四风”问题,强化监督责任,加大案件查办工作力度,努力营造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的良好环境。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以夯实“两个责任”为抓手,积极推进反腐倡廉体制机制创新和制度保障。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贯彻落实,全面落实“一岗双责”,督促各村(社区)支部(总支)要主动扛起主体责任,监委会要协助支部抓好主体责任的同时,要切实负起监督责任和队伍建设。要严格遵守县委落实两个责任《实施细则》,进一步落实“四个二”工作法,扎实抓好“两个责任”落实。督促镇属各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的落实和各村(社区)支部(总支)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 二、以落实“八项规定”为主线,以纠正“四风”为重点,持之以恒抓好作风建设。紧紧扭住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不放松,结合党的“三严三实”学习教育活动,着力解决党员干部在不严和不实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重点纠正领导干部利用本人及家庭成员婚丧喜庆、子女升学、工作调动、乔迁等名义,大操大办,违规收受礼金、会员卡、商业预付卡等行为,用公款互相宴请、赠送节礼、违规消费等行为。要着力推进严肃整治干部庸懒散奢、吃拿卡要、效率低下等问题,营造健康有序的发展环境。要严肃惩戒问责,坚决查处违规违纪行为,指名道姓进行通报。 三、以严厉惩治不廉洁为手段,坚决惩治不廉洁行为。加大审查和处置违纪违法党员干部力度。严肃查办党员领导干部贪污贿赂、权钱交易、腐化堕落、失职渎职的案件;严肃查办拉票贿选、破坏选举的不廉洁问题;严肃查办群体性事件、重大责任事故背后的不廉洁案件;严肃查办发生在土地征用、惠民政策落实、“三资”管理使用等方面侵害群众权益的案件。加大追责力度,对发生重大不廉洁案件和严重违法违纪行为的村(社区)、单位,实行“一责三问”、“一案三查”制度,既要追究当事人责任,又要追究相关领导责任。按时办结镇党委、镇纪委要结果的信访件,及时报送本村(单位)初核信访线索登记表。积极宣传《柞水县案件实名举报奖励办法》,进一步扩大案源线索。 四、以推进惩防体系建设为目标,科学有效预防不廉洁。认真落实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不廉洁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和省委实施办法,明确分工,加强协作,进一步夯实责任,明确任务,制定实施细则和办法,确保法规制度落到实处,全面推进惩治和预防不廉洁体系建设。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制度建设,全面推行镇“五项制度”,进一步推进党务公开、政务公开、院务公开、校务公开、村务公开和各领域的办事公开。继续巩固深化省纪委推行的十七项制度。要及时充实完善制度内容,村监委会要认真落实监督责任,规范监督方式方法,切实加强对村级重大决策、重要事项、财务管理等方面的监督;推行社区居民监督委员会制度;认真落实领导挂牌群众点名接访、村干部坐班制度,完善述职述廉制度;全面推行群众办事干部代办制度,要实现镇、村(社区)全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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