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句话、一个字甚至一个标点符号的差池,往往会导致一篇公文、一段讲话与原文原意或领导本意大相径庭甚至完全相反。
“吟安一个字,捻断数茎须。”多少文人墨客炼字、炼句、炼意,一丝不苟。贾岛反复斟酌“鸟宿池边树,僧敲月下门”,留下了“推敲”的佳话;苏轼与苏小妹互相题试,成就了“清风扶细柳,淡月失梅花”的佳句。
相反的是,一字之差,谬以千里。韩复榘错把“派”写为“抓”,致叔父锒铛入狱;冯玉祥的一位作战参谋错把“沁阳”写成“泌阳”,使部队贻误战机,进而导致了冯阎联军在中原大战中的失败;19世纪末,埃塞俄比亚和意大利甚至因为条约不同文本上的“可以”和“必须”两个词发起了一场战争。
小标点,大用途。比如“下雨天留客天留我不留”,七种断法,七种意思;还有广为流传的教书先生与吝啬地主之间“没鸡鸭也行没鱼肉也行咸菜一碟”的字据,断法不同,意思也不同。
对于关键字、关键词的把握,差一点都不行。如果因为马虎大意、用词不当导致表述不清或产生歧义,往小处说是个人能力水平有限,落得个贻笑大方,往大处说会影响具体工作落实,损害机关形象。
记得刚到部队机关工作时,领导安排我起草一份公函,与兄弟单位互通情况。其中一句“请将相关情况报至……”被领导改为“请将相关情况复至……”事后想来,“报”多用于上下级之间,而“复”更适合友邻、平级之间探讨协商。一字之别,语意大不相同。
还有一次军事演习,一名跟我一同进机关的战友负责起草作战命令。因一时疏忽,错把“前进指挥所”写成了“前方指挥所”,幸被及时发现,在命令下发前进行了更正,不然会打乱整个部队部署。
公文写作必须“咬文嚼字”。所谓“咬文嚼字”,一要实事求是。写文章必须尊重事实,不能根据个人的喜好随意夸大或有所隐瞒,更不能凭空想象、肆意捏造。要力求准确客观、简洁明了,少说套话、多捞干货。
二要标准规范。起草公文,从标题到落款,从字体到标点符号,从行间格式到页面设置,都有规范要求。在成文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做到用词规范、格式规范、行文规范。
三要持之以恒。汉语博大精深,文字能力的提升非一朝一夕之功。要勤于学习、善于思考,日积月累、积少成多。要有“板凳宁坐十年冷,文章不著一字空”的勇气和“为人性僻耽佳句,语不惊人死不休”的韧劲。不能满不在乎、不懂装懂,如果将“一挥而就”写成“一蹴而就”、“务必”写成“勿必”,如此等等,酿成大错,悔之晚矣。
(文章摘自《秘书工作》杂志2016年第2期。作者:曹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