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认清形势、把握机遇,深刻认识加快发展民营经济的重要意义
民营经济是随着改革开放进程逐步发展壮大起来的,对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目前,山东正处在由大到强战略性转变的关键时期和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调整经济结构的攻坚时期。去年11月,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东工作时,要求我们坚持腾笼换鸟、凤凰涅槃的思路,努力在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全面提高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上起到领头雁作用。为落实习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省委十届七次全体会议作出决定,在发展理念、发展定位、发展动力、发展途径和考核导向上,努力实现工作指导重大转变。要实现工作指导重大转变、加快推进经济文化强省建设,一个很重要的方面,就是要加快民营经济发展。全省各级各部门要从战略和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快发展民营经济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增强发展民营经济的自觉性、积极性和主动性。
发展民营经济是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必然要求。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指出:“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重要支柱,也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根基。公有制经济和非公有制经济都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都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习总书记强调,坚持和完善基本经济制度必须坚持“两个毫不动摇”,从多个层面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激发非公有制经济活力和创造力。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和习总书记重要讲话,为我们加快发展民营经济指明了努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从我省情况看,改革开放以来所有制结构不断调整,非公有制经济迅速发展,一大批民营企业发展壮大,大大增强了经济社会发展的活力。2013年,全省非公有制经济增加值占生产总值的比重达到55.5%,已成为“半壁江山”。但与全国相比、与一些兄弟省市相比,还有不小差距。差距本身就蕴含着潜力。我们要坚持和完善基本经济制度,坚持“两个毫不动摇”,从我省实际出发,全面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两个都是”“两个不可侵犯”“三个平等”“三个鼓励”等重大原则和改革任务,进一步推动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使民营经济与国有经济发挥各自优势,相互促进、共同提高,为经济文化强省建设注入源源不断的生机与活力。
发展民营经济是调整优化经济结构的迫切需要。首先,发展民营经济有助于调整产业结构。加快发展民营经济,引导更多的民营企业进入现代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现代服务业,将有效提升第三产业比重,稀释重化工产业比重,促进全省产业结构转型升级。其次,发展民营经济有助于调整投资结构。今天的投资结构,就是明天的经济结构。随着准入门槛降低,更多民间资金将进入到提升产业链、价值链的“补链”型项目和传统优势产业的“升级”投资中,以增量优化带动存量调整,对经济转型发展的推动作用会更加凸显。第三,发展民营经济有助于调整要素结构。民营经济与市场经济有着天然的联系。我省要素市场体系发育不足,生产要素市场滞后于物质资料市场。从发展实践看,发展民营经济,能够吸纳大量劳动力,促进劳动力市场进一步扩大;能够吸引大量资金,并通过多渠道融资促进资本市场发育和完善;能够聚集科技、管理和营销等方面人才,带动科技成果产生和转化,促进科技人才市场发展。可见,加快发展民营经济,有利于促进形成统一开放的要素市场体系,促进各类要素合理流动、结构优化和有效利用,更好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为全省经济发展提供强力支撑。
发展民营经济是稳增长促就业惠民生的重要途径。今年以来,面对国内外环境错综复杂、各种困难和问题交织的形势,全省上下认真贯彻中央决策部署,全力做好各项工作,经济运行总体平稳、稳中向好。但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制约发展的不利因素仍然较多,保障和改善民生任务艰巨。山东要实现稳中求进、稳中有为,保持经济社会发展的良好态势,加快发展民营经济是一个重要抓手。目前,非公有制经济对我省经济增长的贡献率超过50%,就业贡献率超过90%,为1600万以上的从业人员提供了主要收入来源。各地的实践表明,活跃的民营经济是经济繁荣、社会稳定、人民安居乐业的重要因素。促进就业既要靠政府创造就业机会,更要鼓励群众自主创新创业。只要我们把群众的创业热情进一步激发出来,把庞大的民间资本有效激活起来,就能够不断扩大市场主体总量,有力支撑我省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就能够不断扩大就业总量,有效增加城乡居民收入;就能够促进教育、卫生、养老等社会事业发展,更好地增进人民福祉。
二、理清思路、科学指导,努力推动民营经济健康发展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加快我省民营经济发展,要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视察山东重要讲话精神,以推动科学发展为根本,以提高质量效益为中心,以全面深化改革为动力,以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为主攻方向,在工作思路上坚持“四个并举”,在工作推进上做到“五个着力”,充分激发民营经济发展活力和创造力,不断提高民营经济规模化、集约化、特色化、国际化水平,使之成为群众增收致富的重要渠道、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支撑、经济文化强省建设的重要力量。
坚持发展大中小微企业并举。大企业是“顶梁柱”,在促进地方经济发展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中小企业尤其是小微企业是实体经济领域的重要主体,在扩大社会就业、增加城乡居民收入、满足市场需求等方面具有独特优势。发展民营经济不在于规模大小,关键要好,大企业也大都是由小企业逐步发展壮大的。要坚持大中小微企业共同发展,既要扶持有条件的企业做大做强,着力打造龙头企业和产业集群;又要重视中、小、微企业培育工作,优选扶持一批“专、精、特、新”企业,努力形成大企业“顶天立地”、小企业“铺天盖地”的良好发展格局。
坚持一、二、三次产业并举。发展民营经济不能两眼只盯在工业领域,在农业、服务业等领域,同样也要重视发展民营企业。当前,我省80%以上的民营企业集中在第三产业,符合产业发展方向,但所占比重仍然偏低,且主要集中在商贸领域,真正属于现代服务业的企业还不多。第二产业也主要集中在机械、轻工、纺织、建材、化工等传统劳动密集型企业、低技术的行业或领域,相当部分企业还处于产业链的中低端,产业层次亟待提升。要认真解决我省民营经济产业结构偏低的问题,
按照“稳定优化一产、主攻调整二产、提升扩展三产”的思路,相应调整民营经济的投资方向,优化投资结构,明确重点发展领域和新型业态。在保持加工制造业等传统领域优势并不断提升层次水平的基础上,着重发展第三产业特别是现代服务业,鼓励和支持民间资本进入教育、医疗、养老、文化、体育等领域,努力培育形成以高新技术产业为先导、先进装备制造业为支撑、特色优势产业为基础的现代产业体系,实现民营经济在一、二、三次产业全面推进、协调发展。
坚持吸引外来投资和促进本地企业并举。吸引外来投资,是扩充地方经济总量、推动经济跨越发展的有效途径。近年来,各地积极搭建招商平台,完善招商政策,健全招商机制,吸引了一大批企业来山东投资兴业,在推动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了重要作用。要继续把吸引外来投资作为发展民营经济的一个重点任务,同时注重扶持本地民营企业健康成长。各级党委政府要坚持把吸引外来投资和扶持本地企业有机结合起来,在谋划吸引外来投资、重大项目的同时,满腔热情地帮助本地民营企业解决生产经营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破解发展瓶颈,进一步激发本地企业发展的活力和内生动力,努力形成外来企业与本土企业竞相发展、相得益彰的良好局面。
坚持发挥国企优势和挖掘民企潜力并举。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指出,混合所有制经济是基本经济制度的重要实现形式。我省国有企业和实体经济基础雄厚,但民营经济还是“短板”,具有很大的发展潜力。我们要根据这一重要的省情特点,认真研究,大胆探索,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要加大引导力度,鼓励支持民间资本积极参与,把我省民营经济发展潜力挖掘出来,使潜在优势转化为项目优势、产业优势和经济发展优势,努力把“短板”补齐、做长。要通过不同所有制的优势互补、合作共赢,催生裂变放大效应,为我省经济发展创造新优势、注入新活力。
按照上述思路,在工作推进上要做到“五个着力”。
着力转变政府职能。经济体制改革的核心问题是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发展民营经济一个很重要的方面,是政府转变职能,减少审批事项。中央和省里明令取消的审批事项,要不折不扣地放给市场、放给社会,让市场在一切能够发挥作用的领域充分发挥作用,推动资源配置实现效益和效率最大化。要强化权力清单限制,建立并实行负面清单管理制度,放宽市场准入条件,消除所有制歧视,打破行业垄断壁垒,真正实现公平竞争。要加强各级政府的管理服务职能。放和管是两个轮子,只有同时转起来,政府职能才能顺利转变。政府减少了事前审批,事中事后监管要跟上。要创新监管方式,建立一套科学监管的规则和方法,使“看不见的手”和“看得见的手”作用正向叠加,共同促进民营经济释放活力。
着力提升服务水平。这些年,全省各地在改进企业服务上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但仍有不小差距,一些部门的办事效率、服务质量还不高。要认真落实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确定的整改措施,公开服务项目,改进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质量。要规范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工作,鼓励民间资本积极投入,通过竞争择优方式选择承接主体,发挥社会组织、机构和企业等社会力量作用。要改进和完善中介服务,取消依附于行政许可的各种中介服务,引导扶持集中建设中介服务超市,提高服务效率、降低服务成本,提高服务层次、拓宽服务领域。
着力优化营商环境。良好的营商环境是企业赖以生存、发展壮大的沃土。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鼓励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一系列政策措施,消除“玻璃门”、“弹簧门”、“旋转门”等民营企业反映强烈的体制性障碍和隐形壁垒,切实加大对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人身权、财产权的法律保护,为民营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政策环境、法治环境和社会环境。要大力宣传国家基本经济制度、党的民营经济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不断增强全社会理解、关心、支持、参与民营经济发展的共识,形成重商、安商、扶商、富商的良好氛围。
着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自主创新是民族进步和国家富强的源泉,也是企业发展的不竭动力。要大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完善民营企业科技创新政策,加大民营企业研发扶持力度,构建民营企业创新服务体系,建立健全鼓励原始创新、集成创新、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的体制机制。要强化企业在技术创新中的主体地位,激发民营企业创新活力,大力推进企业制度创新、技术创新和管理创新,加快推进产学研深度融合,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转让,促进创新链和产业链、资本链、人才链融合,全方位推进产品、品牌文化、产业组织、商业模式创新,培育更多具有核心竞争力的自主品牌,加快民营企业转型升级。要引导和鼓励有条件的民营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走出“家族式”“作坊式”管理的狭小天地,为企业做大做强提供可靠制度保障。
着力扩大开放合作。开放合作、招商引资是一个地方提升经济总量、优化产业结构的有效途径。要引导和服务民营企业“走出去”,组织参加重要外经贸活动,搭建小微企业国际贸易服务平台,支持跨国经营和对外合作。年底前,我省将承办全国工商联执委会暨全国知名民营企业家助推山东转调创投资洽谈会,这是全国工商联第一次在东部沿海省份召开这样的会议,为我们提供了与国内知名民营企业家交流合作的难得机遇。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充分把握这一重大机遇,紧紧围绕“两区一圈一带”区域发展总体布局和重点项目建设,创新方式方法,采取定向、定位、定企和委托代理等多种方式,组织好招商活动,搞好专业化对接,加大引资、引智力度,提升我省民营经济发展层次和水平。
三、转变作风、提高能力,切实加强对民营经济工作的领导
加快民营经济发展,涉及到党委、政府、企业和社会各个方面,是一项系统工程。各级党委、政府要从提高治理能力和执政能力的高度,加强对民营经济工作的组织领导,转变作风,明确责任,凝心聚力,狠抓落实。
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当前,全省各地正在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我们要以此为动力,求真务实,真抓实干,把发展民营经济的各项工作、各个环节抓到细处、落到实处。要深入调查研究,摸清实际情况,经常到民营企业走一走、看一看,听取民营企业的意见和建议,及时研究解决发展中的困难和问题,及时总结推广好做法、新经验。要树立正确的政绩观,不搞形式主义,不搞花架子,不拔苗助长,不做表面文章。
努力提高领导能力。加快民营经济发展,需要有统筹全局、运用政策、管理服务、沟通交往等多方面的能力,这些都要在实践中砥砺磨练、不断提高。当前,要特别重视提高“统筹全局”和“内行领导”能力。提高“统筹全局”能力,就是要把加快发展民营经济与做好其他方面的工作结合起来,与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等统筹考虑,与实施区域战略、城乡一体化发展等共同谋划,与发展国有经济共同推进,促进各方面协同发展。提高“内行领导”能力,就是要熟悉民营经济,努力探索和把握民营经济的特点和规律,使自己成为民营经济方面的行家里手。要适应民营经济发展新要求,本着缺什么、补什么和在干中学、学中干的原则,认真学习有关发展民营经济的方针政策和知识,不断充实自己、提高自己。各级各部门要采取多种形式,加强民营经济知识的教育培训,经受实践锻炼。
严格落实目标责任。各级领导干部要切实增强责任意识,把加快发展民营经济作为重要任务,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发挥好领导推动作用。要着重在谋划思路、制定政策、加强引导、完善服务上多动脑子、多想办法。对合法经营的民营企业要给予支持和保护,帮助企业实现更好发展。要加强督促考核,注重考核的科学性和实际效果。各地基础条件和发展水平不同,发展民营经济的难易程度也有差别,考核既要看增长幅度,也要看发展基础;既要看发展成果,也要看工作过程,重点看做了哪些工作,付出了多大努力,用科学的考核“指挥棒”推动民营经济健康发展。
切实加强教育引导。建设一支思想上自觉、行动上自律、发展上自信的高素质民营企业家队伍,是民营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基本保证。要实施民营企业家素质提升工程,有计划、有步骤、有目的地对民营企业家进行系统培训,帮助他们开阔视野、增长知识,提高境界、素质和能力。要加强民营企业党建工作,发挥好民营企业党组织在职工群众中的政治核心作用、在企业发展中的政治引领作用,提高党组织的影响力和覆盖面。要充分发挥工商联、各类行业协会和商会等社会组织的作用,协调、带动和引导民营企业家增强自律意识,加强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要在非公有制经济人士中广泛深入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实践活动,紧紧围绕“民营企业家与中国梦”主题,突出“信念、信任、信心、信誉”内容,引导民营企业家把企业价值与社会价值、国家价值统一起来,实现个人梦、企业梦与中国梦的完美融合,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努力做科学发展的模范、诚实守信的模范、创新经营的模范、回报社会的模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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